第61章

程慕瑾聽到電話那邊沉默了一陣子,想到粉絲這個詞用在自家男朋友身上顯得很詭異啊?一想到那些機場接機,尖叫的粉絲,再套到秦錚的頭上,不禁笑出聲來,“呵呵,好吧,我知道了。我要去吃飯了,你也要記得按時吃飯。”

“嗯,我知道的。我先去忙了,龍城大學的案子你不要太著急,記得休息。拜拜。”秦錚被小姑娘的笑得臉上有些掛不住,正好旁邊有人叫他就順勢結束了通話。

一通電話結束程慕瑾的心情好了許多,網絡上的事情解決了,她就可以專注於龍城大學的案子了。

程慕瑾掛了電話之後給自己訂了一個外賣,之後就繼續開始查看龍城大學的案子。縱觀這些所有的信息,都沒有什麽強有力的證據。DNA、指紋、皮屑之類的什麽都沒有。這樣能找到兇手?

就算是有懷疑的目標也很難能證實,除非當時兇手肢**解**屍**體的現場有留下什麽痕跡能讓他們找到。但是這個案子已經過去十幾年了,早就被清理掉了吧?真的是越看越覺得不可能。

不過案子還是要自己分析一遍的,就算是現在不能解決,沒準以後自己能發現些什麽呢?

這麽想著,程慕瑾靜下心來將吳越拿給自己的資料進行了分類,一些是他們當時勘察時的具體情況,一些是他們排查的結果。

程慕瑾先是查看了案件的經過以及留下的證據。1993年1月15日,龍城大學入學僅三個月的周媛外出之後一直沒有回來。7天之後在龍城市友愛路垃圾桶裏發現了第一袋拿黑色塑料袋裝著的屍塊,接著在平南路、順德路也發現了用手提包裝著的屍塊,在津蒲路發現了床單裹著的頭顱以及帶血的衣物。

警方在接到報案之後就對附近展開了搜查,但是就在警方開始已經介入調查的時候兇手又再一次將剩余的屍塊拋棄在龍城大學的側門、京理路、鵬飛路三個地方。

程慕瑾找出了九幾年的時候龍城市的地圖,在地圖上將這幾個地點標注了出來。發現屍塊的時間的順序不能說是兇手拋*屍的順序,所以兇手到底是從哪裏開始的呢?

而且他拿來裝屍塊的分別有黑色塑料袋(3個)、手提旅遊包(2個)、床單、雙肩背包。其中床單裹的是頭顱、雙肩背包放的是骨頭。

一個人要帶著床單出門那看起來不是很可疑?雖然那幾天龍城有大暴雪,出門的人比較少,但是誰能肯定就不會遇到人呢?除非他出門的時候在床單的外面其實還有另外的包裝?或者是他住的地方離丟棄床單那裏比較近?

而且他為什麽將床單也一同丟棄了?要知道像床單這種東西在他留下的所有東西中最有可能留有兇手的毛發皮屑之類的。是因為沒有裝頭顱的包裝?是床單在實施犯罪的時候已經被染上了血液,太明顯,留在家裏怕被發現?那是不是說明其實兇手是一個人居住,沒有人會發現床單不見似乎都有可能。

程慕瑾在津蒲路這個地方畫了一個紅色的圈,有待勘察。至於兩個手提旅行包一個是桂林山水包、一個是上海旅行包,都是當年比較常見的款式,如果是兇手自己家裏的那只能說明他可能經常出行或者出差。

程慕瑾看著地圖上的7個拋**屍地點,一共有三個區域,兇手在警方開始介入調查之後再一次將剩余的屍塊丟棄,而且這次丟的地方就在龍城大學的附近。這是他因為警方加大了走訪的範圍不得已隨意將屍體丟棄,還是故意丟在那裏轉移警方的注意力呢哎。看來自己真的是一時半會也解決不了這個難題了,她或許需要回龍城親自去這些地方走一走,才能有更準確的判斷。現在光對著地圖,她的空間想象能力沒有那麽好啊。

屍體被切成2000多塊,切口整齊,屍塊擺放完整是否就說明兇手從事著與醫生屠夫相關的職業?

同時,兇手將屍體烹煮過,他的目的是什麽?是基於內心某種變態的想法?還是為了銷毀相關的證據?而且他是拿什麽煮的?自己家的鍋嗎?煮完之後丟掉鍋,是不是很明顯?如果沒有丟掉,那但是繼續用來煮東西了?還是收起來了?

並且法醫在一些還沒有被煮過的肉塊中,經過勘測得到的結果是死亡時間應該是1月9號到10號左右。也就是說受害者在失蹤了之後並不是馬上遇害,而是存活了4天之後遇害。4天的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麽?

當天周媛出門之前,將自己的床鋪好了才出去,這說明她晚上是打算回宿舍睡覺的。那她後來是去了哪裏,才惹來了這殺身之禍呢?

一個女大學生在和舍友發生口角之後生氣的出門了,最後她會去哪裏呢?

因為她是走關系入的學,所以比其他的人晚入學,在案發的時候,她才剛入學三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