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3/3頁)

傅知煥記得這件案子。

那時他正跟著師父學習,偶爾也能被帶著一起見識一下公安是如何查案,檢院是如何工作的。

當年那起案件,因為便利店內沒有安裝攝像頭,且事發時間很晚,所以一開始警方並沒有直接鎖定嫌疑人。

然而傅知煥根據現場狀況判斷出犯人的性格與習慣,推理出出嫌犯側寫,從而成功讓警方將彭孟吟哥哥列為嫌疑人觀察,並在最後發現了關鍵性證據。

考慮到案件所引發的社會轟動,在提起公訴開庭後,彭孟吟的哥哥被判以死刑。

“就算當時你沒有梳理出犯人的側寫,警方在搜查之後也會確定嫌疑犯,但這並不妨礙——”

“彭孟吟會因為這件事記恨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