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股權公訴案(一)(第2/4頁)

他說,“當初公證的時候,我跟梅若華說,我這個歲數,身體最近感覺不太好,萬一我走了,我媽那麽難纏,你八成什麽也留不下,公證了,就是為了給你留下後路。”

這話王奔也聽過,因為就是當著他的面講的,而且現場不止他一個人,還有公證人員。

有問題嗎?

有問題的話——

王奔的眼睛頓時亮了,“身體?!”

江一民就說,“公正之前的三個月,我謊稱抑郁了,讓梅若華每個月定時定量去醫院開舍林曲,然後讓我以三片每天的量服用。”

王奔不太了解這個,問了句,“舍林曲是……”

“治療抑郁的藥物,副作用非常大,頭暈,記憶力下降,性與下降,整個人都昏昏沉沉的,仿佛就要不行了。”

王奔頓時明白了,這哪裏是小安排?

那會兒的梅若華肯定想不到拿這些藥會是陷阱,恐怕江一民一說難受,她就全部照辦了。想想吧,她跑到醫院,聲稱自己的丈夫不舒服,要給他拿些藥,醫院所有的人都是證據。

何況,江一民的安排不止這些,他記得當時聊天的時候,江一民就說過,“最近總是暈,記憶力差,很多事情布置下去了,就忘了,結果還讓蔣娜他們擔責任。”公司的這些人,如今也是證據。

加上自己和公證人員,他簡直為自己設計了層層的證據。

可江一民抑郁嗎?他從沒提過自己抑郁的事兒,他只跟梅若華一個人提過。

那這事兒就成了梅若華的設計。

公證自然不算數了。

他真是沒想到,江一民居然安排的那麽早。也對這個人心裏隱隱戒備,這都能幹出來,什麽幹不出來。

不過,他既然是江一民的律師,自然要跟著他來的,“醫院那頭您去過嗎?沒留下什麽把柄吧。”

江一民就說,“我沒去,只是讓她告訴醫生,我不想來,諱疾忌醫,反正都有熟人,就幫忙開了。”

“那監控呢?”王奔又問,“你們家我記得是保存一年的,要是你要求的,現在肯定還在,我們得想辦法拿回來。不知道好進去嗎?”

江一民就說,“這事兒結束後我就取走了,她什麽也沒有。”他靠在了自己的大班椅上,淡漠卻又得意地說,“現在結果就是她想要財產,而謀害我。你覺得這個公正是有效的嗎?”

這時候,王奔還能怎麽說,他點頭說,“如果是這樣,自然是無效的。不過,我建議還是先談談,沒有離婚一開始就上法庭的,最好通知他們一聲,也算是走個程序。”

江一民對此沒有異議,答應給梅若華打個電話約個時間。

因為離婚很急,他幹脆就當天就給梅若華打了電話,那天是初五,時間是晚上七點。

梅若華正在吃飯呢,倒不是應酬飯局,而是她叔叔梅鶴溪給她介紹了一位超級棒的離婚律師。

這事兒要從初三說起,梅家人每年初三都要聚一聚的,今年也不例外。

一般情況下,就是一起吃吃飯說說話,不過今年更密切了一些,因為梅雲帆幫著梅若華,在一個公司工作了。

一家人自然知道網上的事情,瞧著梅若華也不反感聊這事兒,就說起了讓她離婚的話。然後梅若華就說,“已經找了律師了,年後就談。”

畢竟,江一民那邊肯定要用王奔的,王奔雖然人品不咋樣,但業務能力卻沒話說,否則也不可能成為著名大律師。

她這邊律師如果不太好的話,恐怕要吃虧。

程歡有個姐姐讀的是帝都最好的法學院,有不少同學都已經做得不錯了,而且也可以幫忙介紹比較好的律師。

梅若華就讓程歡給牽了線,介紹了一位叫做海松的大律師,準備年後見一見。

沒想到梅鶴溪一聽就說,“現成的人你們不找,找什麽別人啊。”

梅若華就愣了。

梅雲帆也說,“你也不告訴我,自己就行動了。我爸和吳嵐伯伯是多年的好友,有吳嵐伯伯在,哪個離婚律師敢說是大律師啊。”

梅若華對離婚也是做足了功課的,自然也分析過市面上的這些律師們,吳嵐的大名是如雷貫耳,因為離婚法是他參與修訂的。還有個說法,“市面上出名的離婚律師,都是他的徒子徒孫。”

不過都說他已經很少接案子了,所以梅若華壓根就沒想過,能請得到這位大咖。

居然跟梅家人有交情?

然後就聽見長得跟她爸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叔叔,用這樣的口氣跟她說的,“你這孩子,跟你叔叔還客氣,這種事都不跟我說。那位你就別請了,老吳我替你定了。我這兩天約出來一起吃個飯。你跟他不用客氣,當自己親伯伯就行,有什麽想法就跟他提,放心好了。”

梅若華就應下了。

然後就有點唏噓,書中原主一直覺得父母原本就不太同意兩個人結婚,所以對婚姻的事兒只是報喜不報憂,一是覺得父母歲數大了,怕他們擔心,另一方面也是自己覺得沒臉,當年父母苦口婆心不聽,如今落得如此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