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第4/4頁)
季玉明面上沒有關注……但是她點了悄悄關注。
請聽我唱歌:你好,我是《請聽我唱歌》的制片人王永嘉,我想要邀請你到現場當大眾評委
請聽我歌唱:我們會報銷路費
每天睡不醒:不好意思,我最近沒有時間
請聽我歌唱:那你什麽時候有時間,我們要錄制三個月
每天睡不醒:我最近三個月都沒有時間
請聽我歌唱:是不是像評論裏說得那樣,你不太想看到行星樂隊
每天睡不醒:……
王永嘉看到回復皺了下眉,好吧,對方拒絕的意思很明白了。
不過還是有些可惜啊,他覺得這位很有自己的想法。
季玉也非常無奈,她已經參加了節目,沒有分身再參加一次。
根據墨菲定律,她有一種非常不好的預感,這個馬甲遲早有天會曝光出來。
到時候大約……所有人都會覺得她是戲精。
再也不用害怕風評被害了,因為已經壞的徹底!
--
沈淮麟比賽的期間,季玉把演出推了一半。
音樂節邀請他們作為壓軸,還是不能不去的。
季玉記得上次來這裏是幾個月前。
她寫完了給商州的辭職信,然後和一群小朋友過來了。
她站在舞台下,看著三個人在舞台上表演。
那時候她還沒有想到,幾個月後的今天,自己也會站在舞台上。
一起演出的其他樂隊也很意外,沈淮麟都這麽紅了還來音樂節演出。
放在其他人身上,有些不可思議,但如果是沈淮麟的話,好像也能理解?
他本來就是個怪咖。
季玉在後台給三個人上妝。
雖然說樂隊現在紅了,但也還沒有專屬的助理,或者是化妝師。
音樂節是不提供化妝師的,所以只能自己上手。
好在男人化妝簡單的很,搞一搞發型就行了。
樂隊最近多了很多商務邀請。
某個大型購物網站做活動,邀請樂隊當宣傳大使,錄制一個視頻。對方開的價不低,季玉毫不猶豫就接下來了。
還有一些單獨邀請沈淮麟的,她還在考慮當中。
樂隊三個人對季玉愛錢的本質,早就有了深刻的認識。
這要追溯到十年前。
當初季玉說大家一起節約點錢,錄制小樣寄給唱片公司。
只要能簽公司就能立刻買車買房,吃什麽喝什麽都行!
季玉畫了一張大餅,何燦陽和梁展聽了心動,決定這麽幹。
樂隊四個人,其中三個人一致同意,鹹魚沈淮麟的意見就不太重要了。
反正阿麟很少提出要求。
早有預兆,十年後,樂隊最紅的是沈淮麟,最有錢的是季玉。
行星樂隊壓軸,一連唱著四首歌,包括還沒有正式發行專輯的新歌,把氣氛炒到了最熱,台下一直有人喊“安可”,沈淮麟又多唱了兩首歌。
台下都是揮舞的手,季玉看著熒光棒,果然,自己還是喜歡音樂舞台。
演出結束,一行走剛到後台,立刻一大堆人湊了上來。
其他樂隊的人,紛紛掏出了沈淮麟的照片要簽名……
來要的人也很絕望,都是受到身邊的朋友、親人所托,畢竟那一档節目很有國民度,通常是一家人守在電視機前一起看。
沈淮麟意外紅遍了老中青。
“我的女兒和我老婆,現在喜歡上了同一個男人,而且她們都號稱是女友粉?”
這句話真是該不知道從哪裏吐槽……
是老婆喜歡別的男人生氣?還是才十三歲的女兒早戀有了男朋友更生氣?而且不管自己生氣不生氣,簽名照是一定幫忙要的!
沈淮麟把照片攬過來,皺眉低頭簽名。
季玉走到一邊接電話。
上次合作拍過MV的導演打來的,她開門見山的問:“是剪輯完成了嗎?”
易燃:“MV是剪出來,不過我給你打電話,是有另外一件事,季玉你有沒有興趣客串電影。”
季玉:“什麽?”
後台嘈雜,她懷疑自己產生了幻聽。
易燃:“一部文藝片,導演很有名,男主角是程季川,你客串的角色只有兩分鐘的鏡頭,一個下午就拍完了,那個角色也特別適合你,你看過劇本就知道,我肯定不會亂說。”
季玉:“你說男主角是誰?”
易燃信心滿滿的說:“程季川,國民男神啊,你也很喜歡?”
聽這意思還是粉絲?那就更不會拒絕了吧。
季玉:“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