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巴黎(第2/2頁)

“上大學一年要多少法郎?”

阿瑟對此完全沒有概念,“大概一年要1500法郎?”

“只是生活費吧?學費呢?”

“不知道。”

維塔麗絕倒:他大概從沒有思考過“錢”的問題。

“這是個數學問題。假設你在巴黎一天花1.5法郎能夠生存下來,不會被餓死,那麽你一年要在巴黎待9個月,1個月的支出是45法郎,9個月是405法郎。但實際上你還需要一些額外的費用,醫藥費50法郎,來回車費50法郎,零花錢就算100法郎好了,你維持最基本的生存和社交的費用是600法郎,4年2400法郎,學費另算。

“我們現在一年的生活費用是1500法郎,房租另算,媽媽大概能給你一年300法郎的生活費,我可以額外給你一年100到150法郎。你要是再去巴黎,可以打聽一下大學的學費,如果有獎學金,你可以申請獎學金。要是沒有獎學金,我們只能去找蘭波上尉要撫養費了。”

阿瑟·蘭波沉默了好一會兒。妹妹是一個算賬能手,她將最實際的問題算給他聽:到哪兒都離不開錢,這可真要命!

他在離家出走之前,從沒有意識到錢很重要,是因為蘭波太太不會告訴他這些生活常識,只讓他好好學習,現在看來,他的生活常識十分匱乏。

*

維塔麗第二天就被菲利克斯舅舅接走了。

阿瑟沒有跟妹妹一塊兒去羅什村,當天,他再次離開了沙勒維爾,前往巴黎。

這次,他沒有找維塔麗要錢。他身無分文,坐不了火車;而前往巴黎的火車再次停開,於是,他決心靠腿走去巴黎。

*

羅什村。

居夫家是一棟樸實的二層小樓,內外都很不起眼。

維塔麗住在二樓靠南的房間。

農村的房間談不上什麽裝潢,她的房間地板上鋪著舅舅不知道從哪兒淘來的土耳其地毯,很有些陳舊了,有些地方都磨禿了,露出織物的本體。

菲利克斯舅舅沒有結婚,但蘭波太太的弟弟夏爾是結過婚的,留下了一個羸弱的男孩,也叫夏爾。

小夏爾比阿瑟大幾個月,1854年6月出生,快到17歲,是個瘦弱的農村男孩。上過學,不過對學習沒什麽興趣,也就是讀書看報的程度。

他的母親在父親離家幾年後,也離開了羅什村,小夏爾是個爹不親娘不愛的苦逼孩子。

夏爾舅舅是個酒鬼,常年在外打零工,有時候路過沙勒維爾或是羅什村,會去看看姐姐一家和自己的兒子。蘭波太太很討厭這個酒鬼弟弟,一見面就要罵他,夏爾舅舅也不樂意見她,只能偷偷去見兩個外甥。

居夫家靠收地租生活,菲利克斯舅舅不會農活,從來不下地,夏爾表哥也不會農活,不會家務活。家裏雇傭了一個同村的農婦做家務,維塔麗在舅舅家也不幹活,比在自己家舒坦多了。

*

她跟舅舅說到蘭波上尉的事情,菲利克斯有點猶豫。

“你媽媽不愛提你父親的事情,她知道這事嗎?”

“她不知道。不過,這事也不需要她同意才行。我是他的孩子,我有權利要回我們的撫養費。他又不是窮到一個法郎都沒有,他住著很好的房子,還養著情婦和私生子,而那些錢本來應該給媽媽。”

菲利克斯灌下了一口酒,“當初我是不在家,我要是在家,絕不會讓她嫁給一個軍官!我自己就在軍隊裏待過,軍官總是要調防,他不會總在阿登。”他看了看年幼的外甥女,還是嫌棄,“瞧瞧,你怎麽還是這麽瘦!這次你就多住幾天,住上一個月,反正你不用回去修道院。我聽說,修女們不讓你們吃飽?”

“對。修女們說,女孩子不用吃得太飽,吃個7分飽就行了。”對此她可是意見很大!修道院學校也是要收學費和住宿費夥食費的,修女們克扣食物,偶爾會在有貴客來參觀的時候,才讓她們吃飽。蘭波太太只能送她去一般的修道院女校,她上不起最好的那種修道院女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