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斷你狗腿(第2/2頁)

“阿瑟呢?他受傷了嗎?”

“沒有。”

“我好困……頭疼,我想睡覺。”

“-->>

餓了吧?”他忙說:“吃過早餐再睡。”

*

伊莎貝爾也被送到新居過了一夜。

餐桌上,哥哥姐姐和加百列在說著昨晚發生的事情,伊莎貝爾乖巧的一個字都沒問。

姐姐真不走運!遇到了一個腦子有病的追求者。這跟她想象中的“愛情”不一樣,她喜歡加百列這個姐夫,那是因為姐姐很喜歡他,他也很愛姐姐,這就是她知道的最好的愛情了。

她崇拜姐姐,什麽都想向姐姐靠攏。她不像姐姐那樣,十幾歲就不想待在家裏,她是最小的孩子,很樂於享受媽媽的關心,也不覺得那是什麽束縛;巴黎或是倫敦雖然是繁華的大城市,可是大城市裏的生活太復雜了,還是小鎮生活更適合她。

她沒法理解路易到底在想什麽,愛一個人難道不是應該讓她快樂嗎?這是多麽簡單的道理!那些愛情小說裏不都是這麽寫的嗎?兩個相愛的人之間或許會有阻礙,但只要他們真心相愛,那就什麽阻礙都不能攔阻他們的愛情。

就比如吧,姐姐要是喜歡路易,那麽按照姐姐的性格,她肯定會取消婚禮,然後跟路易訂婚。路易搞這麽多事,就是因為維塔麗根本不喜歡他,她覺得路易真的是太笨了,這麽簡單的事情都搞不明白。

*

“不是路易太笨,而是他不肯承認失敗。男人很膚淺,不會承認自己的失敗。”

姐妹倆躺在床上,腦袋緊挨著腦袋。

“他肯定不夠愛你。”

“對,他更愛自己,自大又自私。”

“那文森特呢?他肯定很愛你,對吧?”

“你聽誰說的?”

“阿瑟說的。”

“他真多嘴!誰讓他告訴你的?”

“嘻嘻,其實他沒跟我說,是跟媽媽說的,我偷偷聽到的。”

“媽媽又不知道文森特。”

“好吧,其實是,有一次文森特專門來見過媽媽和我。噓——媽媽不讓我告訴你,也不讓我告訴加百列,說怕加百列不高興。”

這可奇怪了。不過說起來,從阿姆斯特丹到沙勒維爾也不是很遠,直線距離是比沙勒維爾到巴黎遠,但梵·高家住在荷蘭與比利時交界的地方,他家到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比到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還要近呢。

不過,他去沙勒維爾蘭波家是幹什麽?這人也是有點奇怪呢。

但她懶得問了,“睡覺吧。昨晚你是不是嚇壞了?”

伊莎貝爾心有余悸的點點頭,“害怕極了!”

“還好你沒事。”她摸了摸妹妹的臉。

*

對於刺傷了路易的事情,維塔麗說得非常輕描淡寫,只是說在他腿上紮了一刀,所以那時候水手們忙著送他去醫院。

阿瑟覺得自家這個妹妹果然很像他,甚至比他當年還要狠,還挺得意呢。

“以後加百列可要小心,別惹你生氣。”他開玩笑的說。

“他不惹我,我當然乖乖的。”

“別客氣,他只要有哪怕一丁點不老實,你就好好的教訓他一頓。不過教訓完了,還是要哄一哄他。”

明白了,這是給一棒子再給一根胡蘿蔔的操作,她懂。

“昨晚的事——”

“已經處理好了。”

她有點心煩,“可是別人總歸還是會知道的。”

“這不算什麽,一個美麗的女孩有幾個瘋狂的追求者,很正常。等你們結了婚,去國外住上幾年,再回到倫敦,誰也不會記得有這件事。”維塔麗沉默。

阿瑟說的沒錯,流言蜚語難免會有一點,但問題不算太大,廣大的倫敦群眾總會有源源不斷的八卦可以散播,等到他們幾年之後再回來,沒幾個人會記得這件事。

女孩子都會遇到幾朵爛桃花,程度不同而已。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問:“加百列……說什麽了嗎?”

“他能說什麽?”阿瑟不以為意,“他可能會以為你失去了貞潔,要麽取消婚禮,要麽婚禮仍然按期舉行。如果他取消了婚禮,你頂多就是聲譽損失了一點,但你不跟他結婚就不會住在倫敦,別人怎麽亂嚼舌頭對你沒有什麽大損失;如果沒有取消婚禮,等你們新婚當晚,他自然就會知道你還是一個貞潔的好姑娘,也就沒有問題了。”

維塔麗有點臉紅,小聲問:“你怎麽知道我……路易沒有強迫我?”

“那樣你應該就會殺了路易。我也想過這事了,要是你沒能殺了他,那麽我絕對不會饒了他。我會去殺了他,然後我就帶你去埃及或是希臘,或者遠東也可以。”

阿瑟絕對能幹得出來殺人的事情。他對殺人這事沒有什麽心理負擔,可以說是個涼薄的反社會,他到現在還沒有幹出什麽殺人取樂的事情,是因為創作消耗了他的熱情,他不用考慮別的發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