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碩鼠(2)

一般來說,普通人會覺得皇室和國家應該是家國一體的,emmmm,怎麽說呢,至少在財務上這個說法是很有問題的。

皇室能夠將自己的私庫錢財用在國家上著固然很美好,可是怕就怕在家國一體了,皇室反而能夠很方便地將國庫的錢用在自己身上。

所以皇室的財務和國家的財務分開就是一個很重要、很嚴肅的事情了!歷代都有皇帝想要向國庫伸手,大多數都失敗了,少數成功的也不見得是真的成功。因為做出這種事即便是再昏聵無能的君王也會心虛,日後說話都不大聲了,再加上史書的字字如刀,文人的口誅筆伐……

對於皇室來說,少府就是一個大管家,少府維系著以皇帝為核心的皇室成員的正常生活。但是,這不是說皇帝、太後這些人所有東西都在少府了,實際上他們還有一個私庫。

這個私庫更加私人一些,基本上就是老爹的私庫傳下來,自己當皇帝這麽多年收藏的奇珍異寶,然後少府進貢的東西越來越多肯定是輪著用的,用不著的就會被收進庫房…

如今已經駕崩的孝景皇帝,當然也是有東西留給身後人的。

私庫裏絕大部分肯定是給了劉徹這個繼承人,另外其他人也多多少少分了一些東西。這些東西值錢不值錢倒另外說,能讓天子專門留東西的,一般不是皇親國戚,也是肱骨之臣了吧。留下這些東西主要還是一點兒念想,象征意義大過其他。

這些人裏面,除開劉徹這個繼承人,陳嫣分到的東西是最多的。怎麽說呢,情理之外,意料之中吧。

真要論起來,陳嫣是什麽人,天子外甥,根本不姓劉!一個‘外’字就足夠道盡兩人宗法中關系的疏遠了。這一點從陳嫣給劉啟守孝,按照法理是最低等的,就很清楚了。

不過考慮到劉啟有多疼愛陳嫣,他給陳嫣留多少東西都不會有人奇怪!

劉啟給陳嫣留的東西多且雜,首先從自己私庫中分出了一部分值錢珍寶之物。這自然比不上劉徹繼承的多,但基本上適宜女孩子的都給分出來了。然後就是長安周邊的果園田產、長安城內的商鋪什麽的,這些其實都不是私庫裏面的,而是他生前安排少府劃撥的。

另外,劉啟將自己的私人藏書一分為二,一半給了劉徹,一半給了陳嫣——說陳嫣有心向學又聰敏伶俐,令長公主勿要浪費了她的天資,又讓劉徹繼續帶著她讀書。

最後則是一份嫁妝,一份完完整整的嫁妝。

漢代當然還沒有形成後世那種十裏紅妝的嫁妝文化,不存在連個棺材板都要陪嫁,講究個從生到死不用夫家一針一線(當然了,這種講究也只有富家貴門才能有)。但是,嫁妝這種東西起源於先秦時代,從周天子時諸侯嫁女會攜帶青銅器、車馬、奴仆,還有妹妹、侄女兒(媵妾),到了漢代時早就發展地相當成熟了!

漢初時國家一片蕭條,講究不上這些,而經過了幾十年的休養生息,民間也有錢了,於是漢初的簡樸之風也就基本上消失了。與之相對應,流行的是互相攀比、炫富的風氣。

若說喪事要花費重金,這還可以解釋為漢代人特有的死後觀念,以及‘孝’的影響。那麽婚事上,高昂的彩禮和嫁妝並行,並且風氣從富豪之家流行到了普通百姓家庭,使得老百姓願意借貸準備彩禮和嫁妝,這就很說明此時人的心理了。

一般來說,普通百姓(窮的吃不上飯的不在此列)給女兒妹妹置辦嫁妝時東西尚不算誇張,基本上也就是衣服被子木屐,日用品之類,大約花兩三千錢——聽著挺多的,但換算購買力就知道其實並不多,能買四五匹一般的絲帛吧。

不過如果是糧食換算,以西漢最為主流的粟米來看又挺多的了,小地方糧價大概是一百錢左右一石,如關中的話迫近兩百錢,甚至兩百多錢一石也不奇怪。至於長安、臨淄這種大城市的糧價屬於極端情況,換算起來並沒有太大意義。

十幾石的粟米呢,六七畝地的年產量了——可別以為以漢代人均耕地之多,六七畝地不算什麽。關鍵是十幾石的粟米是‘凈含量’,而一般的田地出產是得交各種稅賦的!而古代的稅賦可是很高的,就算有的天子提出‘三十稅一’‘永不加賦’什麽的都沒用!換成現代人理解的,大概就是從今以後就不征甲稅種了,但應該會酌情增加乙丙兩稅的比例。

無論哪個朝代,賦稅的種類都是很多的,人頭稅、土地稅、商稅…若永不加賦真的是永不加賦,政府該怎麽活?

所以說,單純從某一稅上看並不覺得古代自耕農多辛苦,但將所有稅都分攤到農夫土地上,就會發現其實沒什麽剩余了。

比底層小民好一些的,有中小地主(因為精耕細作還不發達,漢代的小地主還需要自己勞動)、小官吏(漢代的小官吏出了名的窮)、小商販,然而即使這些人並不寬裕,在嫁妝上卻很舍得,花錢大約在兩三萬,已經是小老百姓的十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