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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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羽平寫給趙小雪的信。

小雪: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你應該已經知道發生過什麽事情了。小雪,我一點都不後悔我的決定,可我唯一沒法面對的人,就是你。

小雪,你現在一定是恨死我了吧。我真害怕你看到這兒就會把它給撕了。不過你能不能看在這是我長這麽大第一次給人寫信的分上,把它看完呢?

現在我已經不需要再撒謊,請你相信,我是多想永遠跟你在一起。我們結婚,生下我們的寶貝,一起抱怨生活的艱難,偶爾爭吵偶爾互相埋怨但是誰也離不開誰。那是我夢寐以求的生活,小雪,所以每當我想起你的時候,我都會心懷感激,因為是你讓我看見了希望。可是有一件事我是不能騙你的,我不能幹脆地跟你說:要是沒有夏芳然,我們就可以沒有任何阻礙地,幸福地相守了。

小雪,你知道我這個人。我是在一個很小的鎮子裏長大的。從小到大都沒有見過很多世面,也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可能也正是因為如此,我一直都相信這世上存在一種完美。一種至情至性的美麗絕倫。我想如果我能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多聽聽別人是怎麽說話怎麽活著的,我大概就不會這麽固執了。當我第一次看見夏芳然的時候,我還以為,那種我從沒見過但一直堅信的完美,終於被我找到了,或者說,終於慈悲地找到了我。

我從來沒有想過可以擁有她,那個時候我只是想天天看見她,僅此而已。可是我怎麽也沒有想到,我居然給她帶來了那麽大的一個滅頂之災。其實現在想起來,我跟那個孟藍大概有一些共同的東西。比方說,我們都是對自己頭腦裏的世界特別固執的人,卻往往忽略了自己和別人之間的區別。

那個時候我狠狠地掙紮過一陣子。在夏芳然出事之後,其實我那個時候可以藏起來的,反正沒有人知道那是因為我。但是,我就是一個不自量力的人。我以為我可以擔當。哪有男孩子沒有做過當英雄的夢呢?可是問題是,我是在別人都已經過了做夢的年齡的時候開始把我的夢在現實裏演習的。所以我沒有權利責怪任何人,所有的錯都是我自己的。我既不能忍受自己不夠光明正大,又沒有能力把我的光明正大進行到底。

我不給自己找借口。我知道有人可以做得到。我知道一定有人可以把這件事當成一個永遠的秘密那樣背負著,然後用一生的時間來照顧那個因為我受盡了折磨的女人。我雖然沒有做到,但是我還是相信,一定有可以做到的人,那樣的人應該比我高貴,比我勇敢,也比我堅強吧。所以,如果我沒有遇上過夏芳然,我想我是不會懂得珍惜跟你在一起的時候,那種寧靜的,沒有風浪的快樂。這麽說,你明白嗎?

小雪,我還記得有一次,在“何日君再來”,小睦放齊豫的那首《遙寄林覺民》,你說,就算林覺民是為了革命,是為了億萬人的幸福,他也沒有權利這樣遺棄一個愛他需要他依靠他的女人。《與妻書》感人肺腑又如何?“不得已”不是理由。你是這麽說的,小雪,我記得很清楚。那麽我算是慘了,對你來說林覺民都沒有理由,那我不更是死有余辜了嗎?人家尚且是為了整個中國,那我又是為了什麽呢?無非是用看似決絕的方式來逃避現實罷了。逃避自己的卑微與渺小的現實。但是小雪,盡管如此,我還是決定跟夏芳然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已經不適合她,而我,如果我讓她一個人去然後再來若無其事地跟你繼續過我們的日子的話――對不起,我做不到。我依然是一個不夠自私又不夠無私的人。陸羽平不能丟下夏芳然,可是小雪,你不要忘了我愛你。

小雪,夏芳然現在已經不恨孟藍了。這件事給了我一點期望。雖然我知道我沒有資格請求你的原諒,可是我想說不定有一天,你也可以不再恨我。我為我對你的所有傷害,所有隱瞞道歉。小雪,真遺憾現在不能看見你,不能再抱你最後一次,吻你最後一下;可是我也真高興我現在看不見你,否則的話我說不定會動搖的。

小雪,再見。

陸羽平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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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芳然是在又一個情人節來臨時接到審判的。她因過失殺害丁小洛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緩期兩年執行。

徐至站在法院門口長長的台階的盡頭,第一次在陽光下看見了這個女人。她慢慢地朝他走過來。站在他面前。雖然他看不見她的臉,但是他知道她在對他微笑。她舒展地伸出了雙臂,給了他一個用盡全力的擁抱。

他從來沒有離她這樣近。他們中間總是隔著一些東西。審訊室的桌子,看守所的鐵欄杆,還有那樣看不見的名叫“正義”的東西。現在他終於可以把這個美麗的,倔強的,固執得不像話的,受盡了苦難的女人緊緊抱在懷裏。為慶祝劫後余生,為紀念同舟共濟的日子。他聽見她在他的耳邊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