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5頁)

很突然的,我作出了決定,我決定把自己彩虹城買下的房子先讓給他。

小涼一定會同意的,我想。

【三】

接下來的兩個星期過得很快,若非得找出這段時間的意義,那就是它讓我深切地意識到自己不再年輕了。因為就在短短兩星期內,我卻連續參加了三場婚禮,其中有一場還是我的鄰居,印象中那個高中就輟學在家每天玩網遊,肥到出門都得側身過的胖子,居然也歡天喜地地結婚了。

星期天我趕去華天大酒店,門口站著一個油光滿面的穿著西裝的巨大肉球——這麽形容有些過分但絕對貼切,他摟著一位簡直生出來就是為了襯托自己的漂亮新娘。新娘接過我的紅包,他激動地抓住了我的手,“陳默哥,最近混得怎麽樣呀?”

“馬馬虎虎吧。恭喜啦,新娘真漂亮。”我不擅長寒暄,後面一句話倒是發自肺腑。

記得小時候他非常崇拜我,總是笨拙又忠誠地跟在我屁股後面,有次我們去河裏抓螃蟹,他被螃蟹給鉗到了大拇指,嚎哭了一下午,我安慰他下次帶他去打電動他才破涕為笑。如今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了。其實這些年他也依然沒有什麽改變,只因為家底殷厚,所以關鍵時刻看上去又跟其他人不一樣了,比如結婚,比如買房,比如脖子上那條俗氣也霸氣的粗獷的金鏈子。

那場婚禮我沒呆太久,當婚禮儀式進行到新郎新娘舌吻五秒鐘時……我實在不忍看下去,揮一揮冷汗,不帶走一片雲彩。然後我打車去了火車站,並花了點時間在人潮湧動的廣場上找到了張可可和郭愛卿。

我之所以會來這,是因為張可可還是沒能在圖書部撐下去,辭職了。

這些天她做得很不開心,父母又一直勸她回家考公務員。她花了三個失眠的夜晚在夢想和生活之間抉擇,最終,她買了一張回老家成都的火車票。做出這個決定時她沒再像以前那樣哭鼻子了,至少離開的這天,她一直微笑,諸多的無奈跟苦楚都變得輕描淡寫。那一刻我覺得她是真的長大了,盡管這種成長多少有些殘忍。

原本大家都應該來送她的,遺憾的是能騰出時間的只剩下我跟郭愛卿。張可可見到我時有些淡淡的失望,我明白那是因為她沒看到周小野。

“他今天有事,所以來不了。”我解釋。

“沒關系的。”謝天謝地她沒問我什麽事,否則我還真答不上來。因為真相是周小野並沒有事。他不來送她,是因為他很明白這些日子以來張可可對自己的心意,可是他無法接受,所以他必須在關鍵時刻表現出決絕。

在處理感情方面他從來都不含糊,這點我相當欽佩。

後來我們又避重就輕地聊了些閑話,在分離的時候閑聊幾乎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定,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這種滄海桑田各自天涯的感傷。時間快到時,我拍拍張可可的肩,“時間不早了,快進站吧!以後有空隨時回來找我們。”

“嗯,也歡迎你們隨時來找我玩,成都美女很多喔!”

“走吧姑娘,別再說了,再說姐又該哭了……”郭愛卿紅了眼睛,直到張可可快要進站了,她才突然揮手喊起來,“可可,你一定要好好的啊!千萬別忘了姐。”

可惜張可可聽不到了,她被身邊那些將要去往世界各地的乘客簇擁著擠進了候車廳,然後一個轉身,就不見了。我來不及傷感,甚至來不及惆悵地看向遠方嘆息一聲,雯姐的電話在這時殺過來了。

“喂,陳默。”

“在。”

“出事了。”她的聲音透著一絲壓抑不住的焦灼。

“……”我的臉色立馬沉下來,身旁的郭愛卿正擦幹眼淚用一種無辜的眼神看著我,而我花了很大的勇氣才問出來:“……怎麽呢?”

“剛上市的《橙》A版,有三頁是空白的。”

三頁,空白。

我思考著這幾個字的分量。

也就是說,此時此刻,正有十幾萬本同樣殘缺的雜志正大大方方地擺在全國各地的報刊亭和書店,等著無數滿懷期待的讀者去購買,去翻閱,然後再憤怒地要求退貨,再換一本,仍是瑕疵品,再換,再翻,最後是深深的失望……全身的力氣都被凝聚在胸膛,然後瞬間抽離出來,我幾乎要站不穩了,天旋地轉。最後一絲理智迫使我清醒,並努力找出原因。

為什麽會出錯?因為我沒有對雜志進行最後一道把關。

為什麽沒有把關?因為這一道關主要在於雜志的視覺和排版,我交給了另一個人。

為什麽要交給這個人?因為以他的能力和職業態度是絕不可能出錯。更重要的是,我信任他,百分百地信任。

這個人是誰?

——任南希。

我慌亂地掏出手機撥打他的電話,關機。一旁的郭愛卿早已被我蒼白的臉色嚇壞了,我顧不上解釋轉身攔了一輛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