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9

鄭易一愣。事實勝於雄辯。

他點頭:“我明白了。”

“除此之外,指甲縫裏還有纖維,應該是來自口罩之類的東西。”法醫小朱說完,繼續,“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刺傷,為致命傷,刺中肝臟。從刀口刺入的角度看,兇手比死者高出很多,身高應該在178到185厘米之間。”

隊長輕敲桌面,提醒一句:“這點保留。考慮到有強奸案發生,兇手在殺人時,死者很可能是躺倒狀態,以此推斷身高,證據不足。”

“是。”

鄭易翻開屍檢報告,眼前出現死者魏萊的部分皮膚組織圖片,她的手腕,肩胛,腿部,均有生前造成的挫傷,是常見的防衛傷痕,也是證明她反抗掙紮的證據。

毫無頭緒啊,他用力揉了揉鼻梁。

會議結束,鄭易把老楊拉到自己辦公室,給他倒了杯水摁他坐下:“頭大,這案子再不破,得被唾沫星子噴死。”

“有些案子,不能用傳統的方法。”老楊喝了口水,“就得用我上次在會議上講的——”

“犯罪心理分析。”鄭易接他的話。

“對。”老楊道,“就拿這個案子說吧,我問你,強奸犯為什麽要強奸?”

鄭易一時給不出系統的答案。

老楊:“四種原因:一、權力型,為體現自身的控制力和征服欲;二、情感型,渴望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三、發泄型,發泄自身的憤怒和受挫感;四,好奇型,為滿足性方面的好奇心,常見於未成年人單次犯罪。”

鄭易點頭:“我看過你之前寫的報告,你說詢問前兩個受害者後,根據她們的描述,推斷這個嫌疑人屬於發泄型。”

“對。權力型通常年紀稍大;情感型細膩而有需求,甚至會照顧受害者情緒,和她進行交流。”

“一個發泄型的青少年。”鄭易若有所思。

“這種類型發展到殺人,我完全不意外。你想,他憤怒,受挫,急需發泄;但死者拼命抵抗,羞辱他,斥罵他,他遭受又一層挫折,當然會殺人。用刀捅死,捅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種強有力的發泄。”

鄭易再次點頭:“是。”又道,“針對青少年固定人群的強奸案,作案人通常都是同齡的青少年。”

“對。”老楊把自己的筆記本翻開給他看,“我做的嫌疑人畫像。”

鄭易拿過來看,見本子上記著幾點。

“1.年齡在17到19歲間,沉默內向,謹慎聰明,想和同齡人的圈子混成一團,但難以融入;

2.長相良好(案發地附近沒人反應見過可疑人);

3.輟學,或在校紀校風不嚴的技校中專類學校(被害人均為正規高中在讀學生);

4.常常逃課,在其他各所學校附近晃蕩;

5.對案發地段十分熟悉,居住在附近,或常去踩點,辦事周全有計劃有條理;

6.家庭不睦,與母親關系尤其不好甚至惡劣(施暴過程中有辱罵女性行為),有如下幾種可能:1.遭受母親虐待,2.被母親疏忽或拋棄,3.母親有多個性伴侶或是妓女;”

鄭易嘆:“佩服佩服,但還是很難抓到人啊。”

老楊說:“沒關系,魏萊這個案子我們再好好梳理梳理,一定會找到縮小範圍的關鍵線索。”

“也是。”鄭易說著,把本子推過去,說,“嫌疑人擁有交通工具,考慮他的年齡,有汽車的可能性很小,而自行車不方便運輸死者,所以極有可能是輛摩托車。”

第二天,兩個少年很早就起來。

他們在屋子裏走來走去,穿衣裳,梳頭發,擠牙膏,刷牙洗臉。

一起出去玩的次數太少。

陳念對著鏡子,把剛梳好的馬尾拆掉重新又梳一遍,左右看看沒有發絲鼓出來了,才走出去。

清晨,不熱不涼,溫度剛好。北野和陳念坐在桌邊吃煎餅,一頓早餐靜悄悄。

狹窄的房間漸漸濕熱,像一口緩慢加溫的高壓鍋。他們出發了。

北野關卷簾門時,陳念立在一旁,忍不住輕輕踮腳。

他們走出廠區,走過茫茫原野,腳步始終輕快,一直走到鐵軌邊。

北野不走了,看一看朝陽,坐在地上躺倒,腳搭在鐵軌上。過半刻了,看著陳念,拍拍身邊的草地,示意她也躺下。

陳念也不問,跟著躺倒在他身邊,枕在他的手臂上。

天空又高又藍,鳥兒飛過。

她也把腳搭在鐵軌上,問:“我們曬太陽嗎?”

北野懶懶回答:“等火車。”

“等火車?”

“二十分鐘,火車經過。”

“等火車來了,就……看麽?”

北野扭頭看她,有些好笑:“搭火車。”

“但我們沒買票。”

“不要緊。”北野說。

他說不要緊就不要緊吧,她看了會兒天,閉上眼睛。

風在吹,世界安靜。他們快要睡著,腳下鐵軌傳來震動,他們睜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