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天踹了(第3/3頁)

“《茉莉之夜》宛若天籟,顧梔小姐實乃上帝賜予人間的安琪兒,如能在下地獄之前一見人間安琪兒的芳顏,不枉我入世一遭,活這一回。”

……

“夠了夠了!”

古裕凡專挑肉麻嗯念,念得聲情並茂,顧梔則實在聽不下去了,打斷古裕凡,捂著耳朵,渾身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她這輩子就沒聽到過這麽酸的酸話!

古裕凡撣了撣手裏的一沓報紙:“每期的讀者來信一半以上都是寫給你的話,我接著給你念。”

“你的歌迷一天不見到你,就要一天接著給報社寫信,一天天來咱們公司樓下等你。”

“不要說了不要說了。”顧梔渾身別扭得就像在用指甲撓墻,這輩子從來沒有一刻像這樣慶幸過自己不識字,她伸出手阻止古裕凡,生怕他繼續念下去,“我拍,我拍行了吧!”

顧梔開始對歌迷這種生物有些無語了:“拍兩張照片你發出去拉倒!我就長這樣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有什麽好看的!讓他們不要再給報社寫這種東西刊登出來了!我,我想吐!”

古裕凡沒想到自己苦口婆心地勸慰,條條利弊分析,結果還比不上幾句惡心的酸話,不過好歹目的是達到了,滿意地笑了笑:“什麽時候去拍?”

顧梔整理著自己被惡心到的胃部:“隨便。”

古裕凡答得幹脆:“好的。”

——

《茉莉之夜》很紅,一直紅到了霍氏。

霍廷琛食指輕輕擡起留聲機的唱針,歌聲戛然而止。

霍廷琛拿起那張唱片,上面印著“顧梔 唱”。

他冷冷笑了一聲。

他還以為顧梔那麽毅然決然那麽硬氣,離開他後會搞出個什麽名堂,結果現在,不簽他給她開的極盡一切姨太太優待的合同之後,就是去當賣唱的歌星。

歌星都是拿工資的,唱片賣的再好,也是唱片公司賺錢,跟歌星沒有一點關系。

顧梔放著他霍廷琛的姨太太不當,跑去當拋頭露面,一個月頂多兩千塊錢的歌星。

一個月兩千塊,在普通人眼裏已經是天價,可是這個“天價”,連他之前隨手送給她的一樣首飾都比不上。

陳家明說顧梔買下的那家珠寶行生意不溫不火,賺不了多少錢,並且到現在,還沒有房子,住在酒店裏。

從簡入奢易,從奢入儉難,也不知道當習慣了穿金戴銀的顧梔,發現自己唱一月賺的錢,還不如自己之前隨手送她的一個首飾賺錢時,心裏會是個什麽感想。

會回來求他原諒?像三年前那樣,抱著他的胳膊求他收了她?

霍廷琛優雅品著咖啡。

他想自己應該並不會像三年前那樣,幹脆而大方,畢竟任性的女人,總要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不過最後如果她認錯的態度誠懇,他還是會勉為其難,再給她一次機會。

霍廷琛心情愉悅。

他隨手從報架上拿了份報紙,放在膝頭展開。

瞟到的第一行字:“《茉莉之夜》讓我愛上了那個名叫顧梔的女子……”

第二行字:“顧梔吾愛,自從聽了你的歌聲之後,吾心從今夜起已屬於你……”

第三行:“夜夜入我夢的人間安琪兒,顧梔……”

一連幾行,全都是各種肉麻的酸話,然而他們酸話的對象,都只有一個,那就是顧梔。

霍廷琛:“………………”

男人鐵青著臉,憤怒地把報紙拍到沙發扶手上,想等過幾天顧梔回來認錯求原諒時,再好好跟她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