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第2/2頁)

此話一出,殷渺渺心底的嘆息就變作了愕然。她以為飛英只是本性良善,看不慣修士動輒取人性命的做法,萬萬沒有想到,他居然已經思考得這般深入。

他在想“法治”。

“你覺得什麽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殺呢?”她耐心地問。

飛英想了想:“他做過很多壞事,可以殺。他要傷害我或是別人,可以殺。但我討厭他,不喜歡他,希望他不存在,或者他只是說謊騙人,出爾反爾,那就不必殺他。”

殷渺渺頷首,又提出了兩個疑問。

“那麽,同一件罪行,所有的人都應該付出同樣的代價嗎?譬如,一個無辜的煉氣修士被殺,殺他的人是煉氣,他該死嗎?如果殺他的人是元嬰,那麽這位元嬰真君也該死嗎?”

“除了加害者不同,受害者不同呢?一個人欺騙了自己的師兄弟,和欺騙了自己的師父,都是不該死嗎?”

飛英張口結舌,一時答不上來。煉氣殺了煉氣,那麽要兇手伏誅很正常,可是從來沒有聽說過元嬰殺了煉氣也需要付出代價的。而欺騙師尊是大逆不道的罪行,是以下犯上,亦不能和同輩間的謊言相提並論。

“呃,這個……”他滿臉糾結。

殷渺渺莞爾。飛英長於凡間,可是封建君主制的世界,固然有法,然尊卑有別,王子犯法,哪能真的和庶民同罪?她也不為難他,伸手蘸了蘸杯中的茶水,在桌上寫了一個“法”字。

“凡間有種說法,叫‘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意思是說,獎賞和懲罰都應該一視同仁,不該以人的身份尊卑而有區別。而用來判斷是非對錯的東西,既不是某個人的意願,也不是上位者的想法,而是法律。”

到底是在凡間生活過,飛英很快就理解了,不過吐槽道:“我不覺得法律有這麽公平。同樣是殺人,庶民殺了要償命,權貴不過是賠點錢,而且這命還得是良民,奴仆死如牛羊,壓根不算是人。”

“這就意味著人還在法之上。”殷渺渺沉吟少時,又笑,“這個法是人間之法,難免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我認為,有兩個‘法’是始終高於人的。”

飛英不曾聽過這樣的說法:“哪兩個?”

“一是天地之法。春去秋來,日夜交替,天地間運行的規則始終如此,不會因為人喜歡不喜歡而改變,而人要是違反了天地的規則,就一定會受到懲罰,此所謂……天道。”

凡人所謂的善惡有報是美好的願景,至少對於修士而言,殺個一兩個人遠遠算不上是“惡”,因為個體的價值對於天地來說是很渺小的。但是,修士如果做下什麽影響極大的惡事,那就會受到懲處了。

因此,昔年歸塵子不敢殺卓煜,便是因為卓煜的安危身系凡間運勢,一人崩而萬人死,其反噬的力量,絕非一個煉氣修士能夠承受。然而,這不意味著普通人的性命就沒有意義,神女祠救活的人皆是平凡的百姓,一個人的命雖如螻蟻,可千萬人相加,便成了善報的功德金光。

所以說,眾所周知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不是一句空話,而是蘊含著天地至理。

“那另一種呢?”飛英問。

殷渺渺笑了:“是心中之法。你做了善事,心中便會高興,做了惡事,良心就會過意不去,很多事或許能昧天瞞地,卻過不了自己的心,所以,我們就有了心魔。”

飛英尚未結丹,不曾直面心魔,一下就怔住了。

“你迷惑的不是曲聽靈該怎麽處置,而是在這個世界裏要怎麽做人。”殷渺渺微微笑了起來,“修真界和凡間不同,造不出一套人人都能接受的人間之法,而天道高高在上,有許多難以顧及的地方,所以,你心裏的‘法’,就是判斷一件事要不要做的標準了。”

“我明白了。”飛英喃喃說著,腦海裏有什麽東西一閃而逝,他緊追靈光而去,竟然就這樣入定了。

殷渺渺長長籲了口氣,輕手輕腳地起身離開了房間,留他靜靜頓悟。

飛英這一思考,就是足足五天。

他想到了很多事,很多在許多修士看來根本算不了什麽的“小事”:凡人比及修士,真的是螻蟻嗎?殺人可以憑借喜好而且不必受到任何懲罰嗎?為了長生道途,不擇手段是可以被原諒的嗎?

有人嗤笑過,認為他糾結這些問題真是蠢不可言,也有人耐心回答過,可是答案卻無法讓他認同。

他曾經萬分迷惘,懷疑自己是個異類。

但是現在,他不這麽想了。世上本沒有什麽絕對的正確或是錯誤,很多人都這麽做,不意味著是對的,他不需要勉強自己按照別人的標準做事。

做人,問心無愧不就好了?

霎時間,茅塞頓開,築基大圓滿的境界圓融完滿,可以準備結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