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林棲雁(第5/6頁)

林棲雁打定了主意要和離,可認同她的卻寥寥無幾,就連向來疼她的太後,都勸她三思後行,還遣了樂央來勸說。

“聶辰安日日在你府外守著,說是只要你願意回心轉意,後宅中的人都會打發走,再不會讓她們在你面前礙眼。”樂央心中自然是偏向林棲雁的,可受了太後的叮囑,也只能無奈道,“雁姐,你是如何想的?”

“我並非是沒有容人之量,只是覺著厭倦了。”林棲雁道。

聶辰安總覺著這是感情上的爭端,可對林棲雁來說,早就不止於此了。

“我不想睜眼閉眼都是那些個麻煩事,整日裏什麽都不做,滿腦子都想著生孩子,又或是同那些各懷心思的妾室勾心鬥角……不該是這樣的。”

“人這一生,不過幾十年光景,若是都耗在這些事情上,未免也太可憐了。”

至於聶辰安的許諾,她如今早就半個字都不信了,萬一將來再發生什麽事情,他又要“被迫”反悔,屆時難不成再鬧和離嗎?

感情鬧到如今地步,已經不堪得很,著實沒必要再雪上加霜了。

從說出“和離”這兩個字開始,林棲雁就再沒準備回頭了。

“我不想見他,有些話你代我轉告他吧,”林棲雁閉了閉眼,笑道:“我曾滿心歡喜地嫁給他,如許多姑娘家那般,想著白首偕老……可許多事情漸漸地將愛意消磨完了,所以就到此為止了。”

樂央嘆了口氣:“好。”

“我前半生循規蹈矩,被困在宣平侯府,直到某日驟然發現,自己都險些認不出那個庸庸碌碌的婦人,”林棲雁自嘲地笑了聲,又起身來抱了下樂央,“所以如今想做些出格的事……對不住。”

樂央只當她口中這“出格的事”是指鬧著要和離,直到幾日後林棲雁留書出走,方才明白她當初那話。

她未曾驚動任何人,走得悄無聲息,只留了一紙簽了自己名姓的和離書,以及一封給太後與樂央的信。

信上說,自己在京中十余年,如今想要出門去轉轉,看看少時曾在西境見過的風景,再到江南去逛一圈。等過個三五年在外邊也覺著煩了,再回京來給太後請安……

可卻天高海闊,一去不回。

*

采青依著沈瓊的吩咐,整合了江南的生意,又將沈宅中的東西好好收拾了一番,準備一並送入京城去。在許久未曾開啟過的庫房之中,她偶然發現了一封未曾寄出的信,信封已經泛黃,看起來頗有些年月,拿起來沉甸甸的,可信封上卻空蕩蕩的,並無一字。

采青疑惑不已,因這信是從沈夫人的舊物中發現的,故而鄭重其事地收了起來,讓人送回京城之時特地同沈瓊提了此事。

這信是在開春之後送到沈瓊手中的,她盯著這信封看了半晌,也沒想出個所以然,便將雲姑叫來問詢。

雲姑的記性一向很好,她想了會兒,恍然道:“這是當年夫人寫的,那時她已經病倒,斷斷續續地寫了許久,可最後卻並沒讓人送出,只是自己收了起來。”

沈瓊愣了愣,這才緩緩地拆開了那信的封口,從中發現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觀其首尾,是寫給樂央長公主的。

在這長信之中,林棲雁寫了自己離京數後的事情。

她講了自己這些年來去過的地方,看過的風景,也講了自己是如何將生意一點點做大,賺了許多銀錢的。信中的語氣輕松俏皮,完全看不出竟是在病中寫的。

當然,信中也提了沈瓊,原來她曾經也有過猶豫,但最終還是決定將孩子給生下來。

“我給她起了個乳名,叫做阿嬌,盼著她一生無災無病,無憂無慮的。”

“這些年我將她帶在身邊,看她牙牙學語,蹣跚學步,心中愈發慶幸當初的決定。”

“她很可愛,你若是見了,想必也會很喜歡的。”

“我曾想看著阿嬌長大,給她挑一個真心待她好的夫婿白頭偕老,又或者不成親也無妨,正好能跟在我身邊,遊歷天下名山大川,可卻是不成了……”

沈瓊透過那泛黃的信箋,仿佛能聽到娘親當年提筆寫下這些時的心聲。

林棲雁寥寥幾筆帶過了自己的病情,在信的最後道,“恕我食言,不能回京去見你與太後。這些年我過得很高興,無遺憾,不必為我傷懷。”

“我很喜歡這個小城,長眠於此,遙祝安好,勿念。”

沈瓊眼睫微顫,落下淚來。

“她很愛你,”沈瓊看這信的時候,裴明徹始終在旁邊陪著,擡手替她拭去眼淚,“我也是。”

沈瓊無聲地笑了笑,倚在裴明徹肩上,片刻後方才開口道:“娘親當年寫好了給姨母的信,最後為何沒遣人送出去?”

雲姑回想著當年的情形,揣測道:“我依稀記得夫人曾提過,說自己回天乏術,信送回去也不過是徒增傷感。倒不如讓故人以為她是樂不思蜀,仍舊在這世間某處,說不準還有再見的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