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第3/4頁)

想到這,程笙覺的自己是不想走的。

既然不想走,那就沒什麽可糾結的,做飯去,說不定等她做好飯陸瑾琨就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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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了寶寶後,程笙的心境比以前通透很多,不像以前那麽愛鉆牛角尖,做事也比較果斷。經歷了那麽多事,她如果不學著想開點,那只會自己給自己找不痛快。何況陸瑾琨剛剛那樣罵她,無非就是想讓她走,她想如果他真的有那麽討厭她的話,昨晚他就走了,更不會把她抱到上床去。雖然他的態度言語有點惡劣,但她想以他現在的狀況都是可以原諒的,何況他也沒有真的傷害到她。

站在灶台前,程笙想著陸瑾琨早餐沒吃,中午飯應該多做一點,她先把肉拿出來解凍,然後洗鍋下米蒸飯,這些活,她現在做的很嫻熟。

手上有事幹,她腦子就不亂想。

一小時不到,她就把飯菜做好了。

可陸瑾琨還是沒有回來,程笙心裏多少還是擔心的,可她除了等也沒別的辦法,而且她腳還疼的厲害,剛剛被燙的時候痛感沒那麽強,現在鉆心的疼,上面又起了兩個水泡,一走路就會磨到,她連拖鞋都不敢穿叫她光著腳怎麽出去找人。

雖然程笙沒什麽胃口,但她還是盡量把自己喂飽。

吃完飯之後,她又給自己洗了一盆水果,坐在沙發那,為了不讓自己太過焦慮,她開了電視讓屋裏有點聲音,靠在沙發上,她邊吃水果邊看電視。

但她怎麽轉移注意力,腦子裏卻想的還是陸瑾琨。

她寬慰自己。

那麽大的人,不可能出什麽事的,何況他出去的時候又沒喝醉酒。

等著吧。

他肯定會回來的。

沒錢也沒有地方可去,他能去哪裏,肯定得回來。

安心等著吧。

程笙一遍遍的給自己催眠,不想把自己給催困了。

不過一般這個點也是她該睡午覺的時候了。

電視裏正放一档音樂類的真人秀節目,唱的歌在程笙聽來跟催眠曲沒什麽差別,她原本是靠在沙發上的,慢慢的就倒在沙發上,隨後她擡起雙腿,找了個最舒適的姿勢,不一會便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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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瑾琨中午在小超市裏買了一瓶二鍋頭,還剩三塊多錢,他便買個三塊錢的面包準備當午飯。

陸瑾琨已經很多年沒有吃過這麽糙的面包了,這讓他想起剛出國那幾年。

念大學的時候他從來沒想過要出國留學,家裏也沒那個條件,他也不做那個夢,可大四那年,老師給了他一個交換生的名額,而且還是所名校,雖然只有三個月時間,但那對大多數同學來說是很難得的機會,學校還給出一半資助,另一半學生自己出,當時他很猶豫,有點不想去,老師也知道他的情況,找他談了一次,說要不是他成績優異這個名額是到不了他手裏的,說這樣的機會是可遇不可求的,讓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說他到那邊要是表現好的話,再申請讀研說不定就能拿到獎學金,那他以後就可以留在那邊深造。

他被老師說的有點動心,便打電話跟姐姐說了一下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還把她上班以後的積蓄全拿了出來,說要是不夠她去借,說那麽好的學校,他有這樣的會機可不能放棄,說既便是把房子賣了她都會讓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給了他很大的鼓勵也下定決心去。

去交流那幾個月,讓他見識到了不一樣的學習環境跟教學方法,他就像一塊貪婪的海綿用力的吸收著。他認真學習努力刻苦的態度讓每個老師對他印象深刻,當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論文。

最後他以非常優異的成績被錄取,並拿到獎學金,順利的留了下來。

但獎學金只夠支撐他的學費,生活費他還得自己想辦法,他不可能再讓姐姐給他寄錢。

於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邊工邊讀,最高記錄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報紙,中午洗盤子,晚上端酒水。那幾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時一天三頓都是面包,因為方便也實惠。

畢業後,他倒是很順利被華爾街一家證券公司錄用。

可畢業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學校,他就得自己租房,華爾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離那邊很遠,在一個小鎮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兩個多小時的地鐵才能到,而那兩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幾年日子過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過正因為有那樣的經歷,才練就了他後來的成功。

在華爾街,他當年僅憑一單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從那以後他劈荊斬刺走上康莊大道。

當時華爾街的人都說他是奇才,可又有誰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壓的資金越多他的責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壓力是常人無法體會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