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事急轉

吳根花是被顧明珠的奶娘李嬤嬤放進來的。

原來吳根花糾纏顧明珠未果,就找上了李嬤嬤,說她可以幫顧明珠把明曦趕走。

李嬤嬤在顧明珠面前提了一嘴,被顧明珠呵斥了。她十分厭惡吳根花,連看都不想看她一眼,又怎麽會同意她的要求。

但李嬤嬤思前想後,最後決定瞞著顧明珠,私自放吳根花進來。

在風荷宴之前,她就把吳根花安排進來,裝成普通仆婦。

所以吳根花現在才會出現。

明曦聽覺敏銳,她可以肯定之前沒根這個聲音的主人打過交道。但這聲音聽在耳中卻又讓她有一種難受的感覺。

轉過頭去,在看到吳根花的一瞬間,無數記憶同時湧入她的腦海。

三歲,因為多吃一口飯遭到毒打。

小姑娘還不怎麽會說話,小小的蜷縮一團,無助地哭著喊:“不打、不打。”

四歲,在灶房燒鍋,孩童大臂膀粗的擀面杖毫無征兆地落下來,其中一棒打在她頭上,小姑娘滿臉是血,猝然倒地,得到的是吳根花的腳踩腳踢。

五歲,吳根花產子,將滾滾熱湯潑到小姑娘身上。

九歲,弟弟四歲了,也會打人了,除了大拳頭,落在她身上的,又多了一副小拳頭。

頭上有疤,臉上有傷,雙眼烏青腫脹得睜不開,前胸、後背、手臂、腿上等看不見的地方更是舊傷未好,又添新傷。

十歲,她十歲了,卻眼神呆滯,像個傻子一樣。

這一年,吳根花去了劉地主家做幫工,雖然晚上還要挨打,但白天吳根花不在,她總算可以吃飽飯了。

十三歲,她瘦瘦小小,像十歲的幼童,卻露出美人模樣,吳根花終於不打她的臉了。

三個月後,吳根花做主,將她賣給劉地主做童養媳。

劉地主的傻兒子,已經活活虐待死三個媳婦了。

她害怕,她跑,吳根花便拿著棒槌一邊打,一邊追。

“娘!別打!”小姑娘跪著求饒,“我聽話,我幹活,我帶弟弟!”

“我不吃飯!我一口飯都不吃!我給家裏省口糧!我掙錢!”

“別賣我,求求你,別賣我!”

哭喊求饒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毒打,是沒頭沒臉落下來的棒槌,當頭部受到重擊跌落山崖,她還能聽到吳根花跳腳的咒罵聲,“小賤人……”

激憤與痛恨在心裏翻騰,讓她義憤填膺。

明曦自打回到濟寧侯府之後,一直十分冷靜,她從沒想過要做顧家的女兒。

她已經認了懷淑大長公主做義母,也有了自己的家。之所以回到顧家,是因為自打穿越之後,她一直在做夢,原主一遍一遍地問為什麽,為什麽。

她既然占了原主的身體,就想替原主解惑,也算是一種償還。

所以她回到了顧家,想替原主弄清楚究竟是怎麽回事,想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顧家人究竟如何。

所以,不管顧家人如何過分,顧士元如何腦殘,明曦也只是冷眼看著。因為她是以第三者外人的身份在觀察,這時候的明曦,就相當於一個記錄者,一個見證者,替原主見證顧家人是否有真心,是不是值得她一直這樣念念不忘。

等原主看清楚了,明白了,釋然了,明曦償還了原主,明曦就會離開了。

所以,在顧家,她一直很冷清,也沒把顧家人放心上,更不曾動怒。

因為她遲早要走的,為這些人生氣不值得。

但是現在看到吳根花,她心裏的怨恨在翻騰,她沒見過吳根花,兩人沒有交集,談不上恨她。她明白,這八成是原主的心情。

這切齒的恨意太濃烈,那一瞬間,她竟沒控制住自己,疾步走到吳根花面前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吳根花進來後,先跪下給侯爺夫人請安,正準備控訴明曦種種罪惡,不料眼前一黑,脖子被人攥住,連喘氣都不能了。

孰是孰非本已塵埃落定,突然出現的仆婦讓事情急轉。

莫非她手裏有證據?

再一看明曦,怎麽看怎麽像怕事實暴露,所以對證人痛下殺手。

顧士元立刻上前阻止,“你幹什麽?當眾行兇嗎?”

吳根花臉孔紫漲、雙唇發白、眼珠中幾乎快被攥出來了。

她不會真的敢把自己掐死吧?

心裏湧起極度的恐慌,吳根花兩腳在地上亂蹬,捶打明曦胳膊的拳頭越來越無力……

眼看吳根花就要喪命,明曦松開了手,“弄死你?哪有看著你像狗一樣在地上喘息有意思。”

賤人!賤人!賤人!

她跑了,掉山崖底下摔死了,沒辦法跟劉地主交差,他們一家三口就帶著賣她的錢跑了。

從保定府到京城,她的兒子得病死了!丈夫得了錢,跟別人女人走了!

只留下她一個。

賣她的錢給兒子治病花了大半,剩下的那一半被她丈夫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