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最後漢堡薯條沒吃,父女倆也沒下館子,因為宋晚晴來了。

宋晚晴不知道在哪本書看到的,作者以各種例子闡述了“要抓住一個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這個觀點,宋晚晴深以為然,決定試探一下。她的確相信洛天遠所說的跟沈清若之間沒關系,但同樣作為女人,她不相信沈清若對洛天遠就沒有那方面的心思。

正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在宋晚晴看來,洛天遠實在太優秀了,她每天都在擔心他身邊的女人對他別有用心。

首先,洛天遠是名牌大學畢業的,九十年代末期,大學生並不多,受過最高教育的他們在人民群眾中都戴上了光環。宋晚晴家裏在羊城也有分公司,大批工人都去了羊城那一塊找機遇,宋家公司為了招聘大學生,給出的條件就很豐厚,基本上一個月工資都在一千多塊以上,還包食宿。

洛天遠雖然沒有在大城市拼搏,留在了寧城,用後世的話來形容他目前的境況便是,呆在十八線小城市,拿著一線的工資。可見他個人能力不俗。

其次,他的外表俊朗,身姿挺拔,經常穿著白襯衫跟黑褲,將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幹凈,無論哪個年代,愛幹凈長得好的人,總是格外受人青睞的。

最後,洛天遠的人品實在是很好,身上沒有任何宋晚晴看不上的壞毛病,比如貪小便宜,比如勢利眼虛榮,比如不尊重人。

在這樣的基礎前提之下,再來一場英雄救美,已經足夠宋晚晴對他有好感。

然而宋晚晴也不是沒有見過世面的人,她是宋家的掌上明珠,並且也是從國外留學回來,從小到大見到的優秀男人多了去了,尋常人對她的溫柔示好並不能輕易打動她,她是在跟洛天遠相處中被他吸引,進而喜歡的。

宋晚晴要抓住洛天遠的胃,卻也不打算自己下廚做飯。

畢竟是她做的,還是她家保姆做的,本質上也是一樣的,她也沒打算結婚後自己當老媽子的。

洛書顏看著飯桌上的菜,沒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有紅燒肉、青椒炒牛肉、海帶排骨湯以及清蒸大閘蟹。

不止如此,宋晚晴實在貼心,還準備了小孩子都愛吃的奶油蛋糕、大果凍、草莓牛奶。

洛天遠面上表情沒什麽變化,倒是洛書顏已經被宋晚晴折服一大半了。

她就是這麽沒出息……

三個人坐在飯桌前,洛書顏啃了一塊好吃到要跳舞的紅燒肉後,這才發現,平常動輒兩碗大米飯的爸爸,今天矜持得過分。

洛天遠也不是沒有胃口,只是宋晚晴的這一舉動,超出了他的預想範圍。

洛書顏在大快朵頤時偶爾瞥一眼爸爸,洛天遠也會小心翼翼地觀察她的表情,見她並沒有不高興時,這才松了一口氣。

其實洛天遠每一次跟誰談戀愛之前,他都會嚴肅地跟對方申明,他並不打算結婚,如果對方會接受,才會展開一段戀情。

在成年人的世界裏,他這樣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不打算結婚,肯定是不想給女兒找後媽,他的前兩個女朋友或許有動過結婚的念頭,或許沒有,但都默契的沒有選擇出現在他女兒面前。

現在洛天遠碰上了宋晚晴這麽一個變數,實在是打了個措手不及。

本來前天宋晚晴找過來,他第二天就該去跟她說清楚,可昨天因為買車的事情耽擱了,在他的計劃裏,星期一一定會抽空跟她聯系,順便說清楚這個問題。

他們的關系雖然還沒到男女朋友這一步,不過在一天晚上他擁抱了她之後,他有跟她說他不打算結婚的,哪知道她反過來嬌嗔,說他想得美,她也沒想結婚……

洛天遠不由得捏了捏鼻梁,看來今天得跟她說清楚了。

“好吃嗎?”宋晚晴並不是很喜歡小孩子,但見洛書顏長得漂亮又可愛,眉眼之間跟洛天遠很像,她就不反感了,還主動幫她剝蟹肉。

洛書顏吃得腮幫子鼓鼓的,連連點頭。

當然好吃!

她感覺上一次吃這麽好吃的飯菜都是上輩子的事!

雖然這麽說很對不起沈姨,可她都嘗得出來,這一桌飯菜的味道的確比沈姨做的要好很多,就是外面那些館子都比不上。

宋晚晴見洛書顏喜歡,便笑著說道:“這是我家阿姨做的,阿姨在我家做了好幾年了,聽說她爺爺還是以後宮裏的禦廚,她就算沒得到全部真傳,也繼承了老禦廚的幾分本事。”

洛書顏還在吃著肥美的蟹肉,聽了宋晚晴這話,內心也很驚訝。

那天宋晚晴是在跟沈清若說話,洛書顏並沒有看到她,今天一見,看她說話氣質,看她衣著打扮,便知道她爸爸這次找了個千金小姐女朋友。

“是嗎?”洛天遠淡淡一笑,“今天真是麻煩你了。”

“這哪是麻煩,不是應該的嘛。”宋晚晴佯怒瞪了他一眼,“我剛看了冰箱,好像什麽菜都沒有,你不吃飯,難道書顏也不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