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各有所好(第3/3頁)

蕭裔遠:“……”

他雖然被懟了,但是一點都不生氣,反而很高興韓千雪的專業水平。

他很誠懇虛心地說:“那韓大律師說吧,我洗耳恭聽。”

韓千雪見蕭裔遠不剛愎自用,對他的印象漸漸好了起來。

她打開自己電腦裏的一份文档,說:“蕭總,這麽說吧,對方告你侵權,主要是說你的人工智能軟件裏,有一段核心程序,跟他們當年注冊過版權許可證的一段代碼一模一樣。”

“還有,你的軟件裏,甚至有對方軟件作者的簽名。”

“前面一條還可以商榷,但是後面一條確實不容易推倒。”

“我本來認為,你可能確實‘借鑒’了對方的代碼,而且在‘借鑒’的時候,不小心連對方的簽名都復制過去了。”

“可是和你這幾次交談之後,還有對你公司的業務情況了解之後,我才改變看法。”

“如果你真的沒有‘借鑒’對方的代碼,那只能說是有某種巧合,讓對方覺得你‘侵權’了。”

“而就像我剛才說的,好像、覺得,這種詞,是法律上站不住腳的。”

“所以我昨天一晚上沒睡,用了個笨辦法。”

“我把他們那個有版權許可證的全部代碼復制在文档裏,再把你那段被告的人工智能代碼,也復制在文档裏,然後讓電腦進行比較,看兩個文档的相似處,到底有多少。”

“結果我發現,除了那一段核心代碼以外,這兩個文档還真是一點相似性都沒有。”

韓千雪把自己對比的兩個文档給蕭裔遠看。

蕭裔遠看著每個文档都是數百頁的大文件,無語地扯了扯嘴角,說:“……其實不用這麽麻煩。你告訴我要做什麽,我可以用最簡單的方法給你做出來。”

韓千雪笑著解釋說:“蕭總是這方面的行家,我是班門弄斧了。不過當我們的材料要上交到法庭上作為呈堂證供,我們必須用法庭許可甚至指定的軟件進行比較。”

“這個文档比較的軟件雖然老舊,但正因為簡單,沒有別的功能,才能保證對比結果的可信性。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法庭只認這個軟件做的文档對比。”

蕭裔遠明白過來,點點頭:“受教。”

韓千雪繼續說:“再看這段核心代碼,確實是跟對方的那段代碼很像,很多地方幾乎是一模一樣。”

“注意,我這裏說‘幾乎’,是因為我找到了不一樣的地方。”

“這些不一樣的地方很不明顯,有時甚至只是一個標點符號的差距,或者是一個空格的距離,又或者是多了一個and,或者or,這種邏輯詞。”

蕭裔遠點點頭,疑惑地說:“我其實早就注意到了,但是這些能說明什麽呢?這一段主體代碼幾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似度,對方告我侵權,我雖然不認同,但是我能夠理解他們為什麽會這麽做。”

韓千雪用手拍了一下鼠標,點出另一個文档,笑著說:“我不懂具體的代碼,但是我查閱了很多計算機代碼侵權的案例,讓我發現十幾年前有個很有意思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