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建模【二更】(第3/4頁)

②後半夜,城裏下起了大雨,雨水將小區的地面和花壇全部沖刷了一遍,當警察匆匆趕來取證的時候,連腳印痕跡都被雨水沖刷了個幹幹凈凈。

所以,歹徒成功利用了天氣來掩蓋了痕跡,這也不是常人能想到的手段。

③歹徒開槍之後,立即隱身不見,只留下了那艘沖鋒舟漂浮在江面上。懷疑是他早就策劃好了一條逃生路線,而且可以避開警方眼線。

事後證明:沖鋒舟上的痕跡只指向了那被偷盜的小區物業倉庫,這是歹徒故意留下來誤導警方的假物證,結果讓本市的警察耽誤了一晚上的時間。

綜合來看: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

歹徒很會處理犯罪線索、很會利用天氣條件,搞不好是個慣犯。

但是沒有確實的證據,這就讓案子陷入了僵局。

顏蕾不禁皺起了眉頭:和潰壩案、陳淩輝案一樣,這又是個一起“無證之案。”

無證,就是無米下炊的局面。

難道說……陳淩輝所在的這個犯罪團夥裏,有個處理犯罪痕跡的高手存在?

犯罪高手必須要刑偵高手來對付。

顏蕾趁著大夥兒不注意的時候,悄悄拍下了幾張圖片,傳給了親爸看。

親爸拿著她剛買的手機(用唐家給的錢買的),詳細地看了幾遍現場的圖片,就有了重大發現。

老樣子,大家耳麥聯系。

你當我的小話筒,我當你的背後柯南。

顏蕾按照老爸的話道:“周警官,這張照片上是失竊的物業倉庫現場嗎?”

周楌點了點頭,“歹徒是破壞了門鎖,從小區後門進來的。他的行進路線完全避開了監控,偷竊後走到了江邊坐船。”

顏蕾點了點頭:“那他偷了保潔員的衣服,肯定要換上,對吧?”

“沒錯,這有什麽問題?”

小馬不明白,嫌疑人要換衣服不是很正常的操作嗎?

顏蕾指了指地圖上的位置:“歹徒既然要換衣服的話,肯定要找個好地方吧?如果有人站在室外大大咧咧地換褲子和鞋子,那路人一定會覺得他腦子有問題。”

陳泊宇沉思片刻,有了判斷:“他不能引起路人的注意,才特意盜竊了保潔員的衣服,裝作保潔員誤導警方視線……他是在倉庫裏就把偷竊的衣服給換好了。”

“沒錯。”

顏國華老同志也是這個分析思路:歹徒既然偷了保潔員的衣服,又著急去殺他們,那麽,他一定不會在路上就暴露行蹤。

他應該是出了小區以後,就用保潔員的打扮作為掩護,再偷偷潛入了暗殺的車庫。

那麽歹徒最有可能換衣服的地方,就是在這個物業倉庫裏面!

他在哪裏偷的衣服,就在哪裏換上。

因為在這裏逗留過一段時間,所以歹徒臨走的時候還仔細地沖刷了地面,使得他自己的腳印痕跡完全抹去。

馬警官若有所思道:“就算歹徒是在倉庫裏換的衣服,但是地面和門把都被沖刷過了,沒有痕跡殘留,這怎麽破?”

林警官補充一句:“昨晚淩晨過後,天上還下起了大雨,室外的痕跡被破壞殆盡,也幫助這個歹徒掩藏了痕跡。”

提到大雨一事,讓周楌想到了八年前的案子,於是分析起來:“7.26潰壩案當天,那夥人利用惡劣的天氣來掩蓋了運沙船的行蹤。而這起案子,歹徒也是選擇在一個雨天裏進行暗殺。兩起案子有個共同點:歹徒都利用了天氣條件來掩藏行蹤。”

林警官驚了驚,“又是那起潰壩案的同夥在作亂?!”

沒錯,顏國華也覺得這個殺手和潰壩案的兇手是一夥的,都是陳淩輝的同夥!

但顏國華說話的重點不是這個。

他是從閨女發回來的照片裏面,發現了倉庫的角落裏有一張板凳。

如果一個人想換上衣,那麽站著換就行。但如果換褲子和鞋子呢?那當然得找個地方坐下換。

歹徒知道腳印可能會留下痕跡,被警方鎖定住目標。但他並不知道自己隨便坐在一張凳子上,也會留下痕跡的。

根據洛卡爾物質交換定論:只要是人實施的犯罪,那麽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者間接地留下痕跡來。有的是犯罪者自覺留下的痕跡,有的是不自覺留下的痕跡。

而恰好,這張板凳沒被水洗刷過,是一條“漏網之魚”。

顏老同志就此賭一把,他賭這個犯罪在板凳上留下了痕跡,而且他自己並不知道。

顏國華教女兒道:“陳警官,查一查那張凳子吧。或許,昨晚歹徒換褲子和鞋子的時候,是坐在這凳子上面換的呢。”

“……”

一言點醒夢中人。

陳泊宇這才想起來:確實有這個可能!

歹徒既然在倉庫裏換的衣褲和鞋子,那他坐的地方,也就在倉庫裏!

只要是人與物之間發生接觸、轉移,總會留下點什麽蹤跡來。這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