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錦衣衛的事,能算偷麽?(第2/2頁)

奪嫡期間,魏采薇陷入危險,是汪大夏為她擋住了毒箭,魏采薇全力救治丈夫,才轉危為安,但從此落下病根,四十七歲就病故了……

今天見到寒微時期的李太後,魏采薇不禁又想起死鬼老公的好來。

唉,情深不壽。

重生在他自宮之前,看到了他的另一面,每次都想捶爆他的狗頭,可是他才十四歲,年少無知……

還是得原諒他,跟一個半大的孩子計較什麽!

幫他走上正路,浪子回頭,幫汪家規避將來遇到的災禍。

這一世,我要保護他,可不能讓他再次被逼到自宮這條路了。

不計較,不生氣,不錘他,就當是上一世他替我挨過的毒箭報恩了。

只能從報恩上作想,因為魏采薇對十四歲的汪衙內實在愛不起來,甚至還屢次想親自動手閹了他!

與此同時,城外西三裏河一處墓穴。

旁觀挖墳的汪大夏一連打了三個噴嚏,“嗯,誰想我了。”

陸英冷冷道:“還能有誰?定是你的紅顏知己鶯鶯姑娘。”

話音剛落,挖墳的錦衣衛叫道:“挖到棺材了!”

陸英吩咐道:“仵作,乘著還沒下雨,趕緊開棺驗屍。”

接下來要撬開棺材,汪大夏大叫道:“且慢!”

眾人以為他有什麽新發現,卻看見他從馬車裏提著一把紅繩栓的護身符回來了!

汪大夏說道:“這是我今早在投宿的天安寺裏求的護身符,你們每人帶一個,百鬼不侵。”

昨晚天雷劈死書童之事太邪門,眾人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精神,接過了護身符。

唯有陸英不肯要,“我不要,陸大人說過,當了錦衣衛,就不要信鬼神之說了。”

汪大夏指著眾人,“他們也是錦衣衛,為什麽他們可以要護身符?”

陸英說道:“用來約束自己的規矩,就不要拿去約束別人了。”

汪大夏幹脆把兩個護身符都掛在脖子上,“你不要算了,我戴兩個更保險。”

陸英想起了什麽,問:“你的私房錢在陸大人手裏,你哪來的錢買這些護身符?”

汪大夏一懵,“你們錦衣衛征用東西還要花錢嗎?”

陸英簡直無語了,“錦衣衛是朝廷官員,不是土匪!你這是明搶啊!”

汪大夏一臉無辜,“我沒搶,我對那個大和尚說錦衣衛需要征用寺裏的護身符,和尚就給我一大把——車上還有呢。”

陸英反問:“你都打著錦衣衛的名頭了,那和尚還能不給你?”

汪大夏雙手一攤:“我協助錦衣衛辦案,身無分文,你要馬兒跑,又不準馬兒吃點草,你也太不講道理了!”

“你——”陸英揚起鞭子,恨不得抽他一百下。

汪大夏往後一跳,將矛盾轉移,指著墓穴說道:“棺材開了,你快去看看。”

陸英收了鞭子,過去一瞧,

十年了,已經化為白骨,仵作下去驗骨,填寫屍格,說道:“陸統領,死者小腹處確實有一副嬰兒骸骨。”

仵作將一根根骸骨從棺材裏清出來,排列成型,一大一小,完整的兩句骸骨。

錦衣衛在骸骨四周升了一堆火,仵作打開一炳紅傘遮住骸骨,從上而下的勘驗骨骼。

這是宋朝著名仵作宋慈寫在《洗冤錄》裏驗屍的辦法,此法可以看出骨骼是否有破裂的痕跡,如果有,就說明生前遭遇暴力打擊。

仵作將大小兩句骸骨都驗了一遍,說道:“並沒有受傷的痕跡。”

陸英雙手漸漸握緊,“書童沒有說謊,禾小姐死於王婆子制造的難產,一屍兩命,胎死腹中。”

這時錦衣衛挖到了另一個棺材,這個棺材很小,只有禾小姐的一半,打開一瞧,果然是個空棺!

陸英對著空棺托腮沉思,“禾二小姐逃亡,那一年她七歲,如果她還活著,今年十七歲了,陳千戶父子還有王婆很可能是她殺的。”

仵作說道:“標下上午驗過王婆屍體,腹部腫脹,有水,指甲縫裏有泥沙,死因的確是溺水,但不能排除有人將她按在水裏淹死。”

陸英問:“汪大夏,你怎麽看?”

沒有任何回應。陸英回頭一看:人呢!

手下指著馬車說道:“陸統領去看開棺的時候,汪衙內就已經躲在馬車裏了。”

真是貪生怕死又怕鬼。陸英走去馬車,揭開車門,汪大夏就縮在車角,閉緊雙目,雙手捧著一個銅佛,念念有詞:“我佛保佑,群鬼退散急急如律令!”

好麽!佛教和道教混在一起了。

陸英哭笑不得,目光落在銅佛上,問:“你小子把天安寺的銅佛給偷走了!”

“征用!是征用!”聽到陸英的聲音,確定不是鬼,汪大夏才睜開眼睛,說道:“征用不能叫偷……征用!……錦衣衛的事,能算偷麽?”(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