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的女兒(第3/3頁)

李梅一聽,大喜,兌換成現在的錢就是5000塊錢了。

“不管怎麽說,無論你做得好不好,你讓她現在依舊活著,這值兩千塊錢。”

李梅一算,兌換過來就是一萬,加上之前的就有兩萬五了。

他們家裏有一萬五,加這兩萬五,就夠上一中的擇校費了。

盛夏的婆婆都只肯給五千塊錢。

不行,還得再要一些。

李梅說道:“我再想想,肯定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了。”

金雲安看著她的臉,卻不再加錢,輕笑:“這個錢已經是我想著名頭給你湊了。”

她說話時明明在笑,李梅卻覺得後背發涼。

金雲安看著這個女人,說道:“我們先說清楚,這個錢給你以後,盛夏就是我的女兒。”

“當然當然。”李梅說道:“我以後絕對不會來找她了。”

“我給的錢是從她 5歲開始,一直到現在,也就是說從她5歲到現在都是我的女兒。”

“肯定的。你都給了錢,肯定就是你的女兒了。”李梅說道:“你什麽時候把錢打給我?”

“不著急,還有最後一個問題要解決。”

金雲安看向眼前的女人,鋒芒畢露:“既然她從五歲開始,就是我的女兒,你打罵我的女兒,這筆賬應該怎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