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第3/3頁)

“所以,我說什麽也得去救你。”

即使那後果必須由她來承擔。

“希望你能夠不斷地獲得勝利,攀上網球的巔峰——”

……因為她曾經對他說過,那樣的話,即使她在這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都能夠看到——

“現在,我得趕回去幫助你的那些朋友們。所以,請你跟我合作,讓我先送你回家。我不可能把你一個人丟在這裏吧?”她微微一攤手,向他示意那條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來清掃過的小河的河岸,以及遠處的那根巨大的煙囪。

“如你所見,這裏是平民居住的區域……並不適合你在此逗留。而且我懷疑你家的司機到底能不能順利地找到這裏……畢竟,這裏可是城市的角落啊。”她半開玩笑似的說道。

跡部小少年那雙大眼睛裏猶有懷疑的痕跡,然而正如柳泉所說,她對他並沒有表現出一絲一毫的惡意,又救了他,作為一個看上去還算可靠的成年人,送他這種落單的小孩子回家也是順理成章的提議。於是他繃著臉,報出一個地址。

柳泉沒浪費一分鐘,就立即抓住他的手臂,再度幻影移形了。

他們降落在一片明顯比科克沃斯的平民區看上去好得多的住宅區裏。這裏的每棟房子看上去至少都值科克沃斯的三條街。

當跡部小少年向她點了點頭致意,投過去類似告別的一眼,然後走上其中一棟大房子門前的台階時,柳泉咬了咬牙,突然一下抓住他的一條手臂,強行又把他拽回自己面前。

作者有話要說:

9月19日:

先來闡述一下關於年齡方面的問題~~

根據度娘百科,1998年,在《COOL RENTAL BODYGUARD》的連載完結後不久,許斐剛開始繪畫《網球王子》這一作品,最初該作也本來是以特別短篇的形式在《周刊少年JUMP》上連載,至1999年第32期起才開始正式連載。

因為這裏的跡部大爺是漫畫版的形象(金色頭發),所以我們沿用漫畫版的時間線。

0歲 10月4日出生(以漫畫第一次出場14歲來計算,出生年份為1998-14=1984。以動畫來計算是2001-14=1987)

4歲 在英國的幼兒園和樺地相遇(漫畫:1988)

10歲 6月在King Primary School(英國)畢業 (1995 [1994.10.4.滿10歲,但是要到次年才畢業])

12歲 4月冰帝學院中等部入學(漫畫:1996)

→實際上他應該是在等了幾個月之後,在1996年4月(漫畫版)入學的,這樣的話初三14歲的時候年份才對得上。

然後,選擇鳳凰社這一集也是因為剛好時間上可以對得上。火焰杯的時間段是1994~1995年,鳳凰社則是1995~1996年。這裏發生重逢事件的時間段可以認定為1995年的暑假。

以上。希望大家食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