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契約

巴多王國的事,對姬樂而言僅僅是看戲。畢竟因為神性衰弱的問題,鐵吉雷連宴會都沒擺,權當沒有這回事。

諸位國靈也樂得裝作不知道,安心處理自己手中的事。

姬樂一邊派遣趙高為使臣,出使圖穆商量“金腰帶”的借用事宜,另一方面派遣崔靜和宗布神前往多雅,一同建設實驗室,研究“冰雪領域”。

至於姬樂自己,則在永樂殿繪畫。

忽然,他有所感應,手中畫筆一頓,整個人從殿內消失,出現在靈山之巔。

“有什麽事,神霄主必須在這裏說嗎?”姬樂仰頭看著天空中閃現的紫雷。

因為神霄主晉升造物主失敗,目前神力層次處於九重天之巔的紫霄天境,所以他展現的神力雷光就是紫色。

“這裏安靜些。”神霄主徐徐現身。

看到他的扮相,姬樂眼睛一亮,臉上多出幾分熱切的笑容。

雷之主神這次展現的姿態,完完全全是一位黃膚黑發的夏國人。他頭戴冠冕,身穿紫袍,手中還有一柄白玉圭。活脫脫就是一尊夏國神廟中走出來的神祇。

無疑,這說明神霄主對夏國的認可。

“殿下這次來,是商量條約的?”

“不錯。上次我兒和你們夏國的半神會面。這次,就是你和我了。”

神霄主將一團紫色寶珠扔給姬樂:“這就是我塑造的雷電。”

姬樂趕緊接過,只聽神霄主說:“這種能源可以從天空雷霆中提取。轉化之後的電力能儲蓄入電池,作為電氣時代的核心能源。”

“而且,為了防止電能爆炸。本神刻意施加法則,確保這種電能無法作用於人體。”

也就是說,這種電能只能在電線、電池中進行傳導,哪怕突然泄露出來,也無法被人體感知,不會造成漏電而亡的事故。

“這麽強?”姬樂驚喜不已,盯著手中的電球。

這算是什麽物理法則?不過單純用物理法則不能解釋吧?應該是本世界的法則體系?

姬樂細細感受,電球裏面有一道道閃爍的電花。這些能量強大而浩渺,但卻又有一種溫順的感覺,仿佛不會傷人的小獸。

他伸手捏碎電球,那幾朵電花悄然飛入邊台的巨大電池。很快,雷神賦予的電力就把電池充滿,順著導管流入各類電器。

“的確,比原本運行要順遂些。差不多,半年左右就能讓邊台完全進入電氣時代。不過殿下,這種東西必須承接天雷來轉化?”

“風力、水力也可以,但天雷力量更加。”雷神提及自己的建議:“我知道,你們夏國喜歡建造避雷建築。那麽,不如在街道上設立雷神電神的神像。雷神相作為一極,吸收天雷。電神像作為一極,對電池轉化電力。”

“電的正負兩極?”姬樂表情古怪,這算什麽?大道殊途同歸嗎?

“怎麽,你不同意?”

“不,當然同意。那麽,準備契約吧。”

雷神拿出一塊石板。這塊石板散發著起源氣息,顯然是雷神從起源之地截取的神物。在這塊石板簽下名字,就意味著契約受到世界保護,無可違逆。

“關於電力,我們先簽訂五百年如何?五百年內,本神容許夏國使用‘電力’。”

“五百年?”姬樂挑眉道:“殿下,關於電氣時代的設想,這可是我們夏國率先提出,僅僅五百年?那日後,殿下跟其他國家簽約時,必須一百年一百年立約。以此,確保我們夏國的優勢。”

雷神含笑:“本神對大地諸國一視同仁,其他國度自然也要以五百年為一期。當然,夏國作為第一個推行電氣文明的國度,會有一定優惠。比如,其他各國需要繳納相應的費用,但夏國不需要。”

“但,僅僅是這個五百年。五百年後,就跟其他各國回到起跑線。”

“雷神殿會按照標準價格進行折扣。”

姬樂搖搖頭,根本不答應雷神的話。

姬樂可明白這裏面的門道。

創造電力法則,提供電力供諸國使用的雷神,就相當於最大的能源商。而且目前,也是唯一的能源商。姬樂怎麽可能容許對方在這件事上轄制自己?

等五百年過去,夏國借用電力穩步發展後,雷神將價格調控,縱然有一些折扣又如何?夏國還不是要老老實實聽話?

“永久!我國,必須擁有電力的永久使用權。”

“電力法則的根源在您手中,但是我們夏國作為電氣文明的發起人,必須擁有永久使用權。”

“何為永久?世界開創至今才幾千年。如何給你永久的使用權?八百年,不能再多了。”

“三千!至少要三千年的電力使用許可。”

“一千,只可能是一千。此外,雷神殿會免費庇佑夏國三百年,幫助夏國抗衡其他神明的侵犯。

三百年之後,雷神殿按照其他王國的標準供奉進行庇護。只要夏國不挪移神霄主的神龕,就可以自動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