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討厭首星期五(譯注:每月第一個星期五是天主教的特敬耶穌聖心之日),整個鎮子擁擠不堪、滿滿當當,而且,現在正是盛夏裏最熱的時候,沒有比這更糟的了。我站在陰涼地裏,感覺還湊合,但是人們工作了一個早上汗流浹背所散發出來的臭味,簡直足以把牛奶發酵成奶酪。空氣又濕又熱,就連昨晚暴風雨留下來的水窪都是熱的,還閃著不明油脂反射出來的虹狀條紋。

因為首星期五,人們都關門收攤了,整個市集縮水般地小了一圈,商販們心不在焉地忙亂著,給了我隨心所欲順手牽羊的好機會。得手之後,我的口袋裏鼓鼓囊囊地裝滿了小玩意兒,還另有一個可以在路上吃的蘋果。只是幾分鐘就搞到了這些東西,成果真不錯。我擠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任由人潮推著往前走,兩只手上下翻飛,四處蜻蜓點水。我從一個男人的口袋裏摸走幾張紙幣,從一個女人的手腕上順走一只手鐲——都不過是些小玩意兒。所有人都費勁地躑躅而行,沒人注意到旁邊的小偷。

那些又高又細的柱子支撐著房舍戳在四周,伸出泥地十英尺高——幹闌鎮正是因此得名(挺古老的吧)。春季裏,這片低地是在水線以下的,但現在已是八月,幹旱和毒日頭蒸發了河水,也烤幹了整個鎮子。幾乎所有人都在期待首星期五,還為此提前下班放學,但我對此毫無興趣。我寧可去上學,坐在滿是小屁孩的教室裏發呆。

好吧,這並不是說我真能在學校待多久。十八歲的生日即將來臨,隨之而來的還有兵役。我既不是誰家的學徒,又沒有工作,所以只能被送到戰場上,像其他閑人一樣。所有的工作都飽和了,這也在所難免,因為所有的男人、女人、小孩,都竭盡所能地想遠離那支軍隊。

我的三個哥哥都在服兵役,他們一滿十八歲就被送到了對抗湖境人的戰場上。只有謝德能寫幾個字,並且一有機會就給我寫信。另外兩個哥哥——布裏和特裏米,一年多來一直杳無音信。不過,沒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只要兒子、女兒還能回來,他們的家人就算好幾年什麽都打聽不到,幹等在門廊上,那也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他們往往會收到一封信,重磅紙上蓋著國王的印鑒,底下簡短地寫著:感謝你們所做的犧牲——有時還會附贈幾顆制服上扯下來的扣子。

布裏走的時候我十三歲。他吻了我的臉頰,並且留下一對耳環,由我和小妹妹吉薩共享。那是一對玻璃珠子做的耳環,有著晚霞般的朦朧粉色。那天夜裏,我們自己動手穿了耳洞。特裏米和謝德走的時候也延續了這個傳統,所以現在,我和吉薩各有一只耳朵上戴著三個小小的耳環,提醒著我們,哥哥正在某個地方浴血奮戰。我一直不覺得他們非得去當兵不可,可那些穿著閃亮胸甲的軍團士兵還是出現了,把哥哥們一個個帶走。這個秋天,終於輪到我了。我已經開始存錢——有時也偷一點兒——好在離家的時候也送給吉薩一對耳環。

“別去想。”這是老媽常掛在嘴邊的話。不管是對於軍隊,對於哥哥們,對於一切,她都這麽說。真是好建議啊老媽。

沿著這條路往前,就是米爾街和馬爾謝路交叉的路口,人越來越多,更多的鎮民加入了行進的人流。有一夥兒孩子,在人群裏鉆來鉆去,手指頭蠢蠢欲動,顯然是不太熟練的小賊。他們太小了,動作略顯笨拙,很快就被警衛發現了。通常,這些被逮住的孩子會被送到拘留所或是邊區監獄,但警衛也想看首星期五角鬥,所以只是把他們狠揍一頓就放走了。也算是小恩小惠。

手腕上傳來的極其輕微的壓感,讓我本能地回手反擊——竟然有個笨到家的小賊偷到我頭上了——我用力緊抓住他,可定睛一看,映入眼簾的不是哪個骨瘦如柴的孩子,而是個嬉皮笑臉的家夥。

奇隆·沃倫。他是一個漁夫的學徒,戰爭遺孤,大概也是我唯一的真正朋友。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可沒少打架,但現在大家年歲漸長——他已經比我高出一英尺了——動手什麽的還是能免則免吧。他自有他的用武之地,比如能夠到高架子之類的。

“你出手更快了。”他甩掉我的手,輕聲笑著說。

“也許是你太慢了呢。”

他的眼珠滴溜一轉,搶走了我手上的蘋果。

“我們要等吉薩嗎?”他咬了一大口。

“吉薩不來,她還得幹活。”

“那我們別傻站著了,不然會錯過好戲的。”

“明明是一幕悲情慘劇。”

“不不,梅兒,”他沖我搖了搖手指,嘖嘖有聲地說,“那就是一場有趣的好戲。”

“那是警告,你這裝聾作啞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