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采購

浩瀚無垠的沙漠之中,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開重重沙浪往前疾馳,船後留下一條看不到盡頭的航跡。

悠閑地斜倚在船舷邊上,蔔哥現在已經明白了,為什麽以前老毛拉常常顯露出對飛毯的不屑一顧,有這樣的好東西,確實可以驕傲一把。

這艘金船比飛毯舒服許多,頭上那巨大的金色頂棚將毒辣的陽光完全遮擋住,四種的結界讓裏面不冷也不熱,地方又寬敞,就算想要躺下來都可以。

因為乘坐金船旅行並不令人感到疲憊,一路之上他們根本就沒有停下休息過,這也是飛毯所不能夠比擬的。

唯一的缺點就是太枯燥了,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還要枯燥,海面時刻在變化著,而沙漠卻是一成不變。

“現在不知道魯普奈爾鬧成什麽樣子了?”蔔哥心血來潮問了一句,“從時間上來算,戈斯威恩和那些騎士們應該已經派人去了海邊。”

巴米爾隨口抱怨了一句:“當初為什麽沒有安排一個通風報信的人?也不至於像現在這樣,消息徹底隔絕了。”

“就算安排通風報信的人也沒用。”蔔哥倒是想過那樣做,找一個可靠的報信者並不困難:“在這茫茫無際的沙漠之中怎麽傳遞消息呢?”

“如果你的魔寵不是這只兔子,而是一只鳥就好了。”巴米爾不負責任的說道,他時候忘記了,當初就是他讓蔔哥不要選擇鳥類寵物。

不過這家夥的話確實有道理,魔寵能夠依靠心靈感應找到章節的主人,而且能夠成為魔寵的鳥,飛行速度比普通鳥都快得多。

“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是做呢嗎做的?”蔔哥問道,他並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應。

“教廷專門養著一種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據說是神賜的禮物,用那東西能夠在一瞬間傳送任何信息。”巴米爾說道,他的嘴裏嘖嘖聲不停,顯然也頗為羨慕。

老毛拉在一旁輕哼了一聲:“神賜的禮物?呵呵。”

“有什麽不對嗎?”巴米爾問道。

老毛拉大為得意地發出一陣冷笑,這才傲然說道:“巨靈就是元素生物,有誰比我們對元素生物更加清楚?能夠用來傳遞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幾種,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和神靈也扯不上任何關系。”

“我們要去的地方就有賣,不過元素生物很難伺候,想養光明信使,必須弄到太陽石讓他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顆一克拉大小的鉆石就能夠讓它吃一個星期。”

聽到這,不管是蔔哥還是巴米爾都無話可說,像他們這樣的“窮人”確實養不起這玩意兒。

“到了聖城,我帶你們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們還是塔奇人,都需要長年旅行,所以對用於旅行和聯絡的方法,遠比你們有研究。”

老毛拉頗為自豪,一開口就有些收不住了:“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最初是想要靠騎兵戰勝我們,那些聖騎士也確實厲害,靠給馬不停地加持神術,一天之內能夠轉戰千余裏,可惜偏偏遇上了我們。”

“我們的金船能載四十人,浮舫能載十五人,一天能飛行超過一千四百公裏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慘不忍睹,不得不轉變方案,和我們打防禦戰,弄得到處都是堡壘。對了,你們死守的那座城,當初就是一座要塞。”

老頭談性正濃,隨口說起東征之時,拉波爾人獲勝的那幾場戰役,這讓其他人感到頗為郁悶,可惜是蔔哥先提到東征,沒辦法讓老頭閉嘴。

和另外幾個人不同,蔔哥還有其他的心事。

自從見識了飛毯的速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這些拉波爾人再一次成為敵人,除了仰仗特魯貝爾城裏的戰爭魔導器死守,還有什麽對策?

以前設想的突圍計劃,幸好沒有實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經是階下囚了。

那四匹血飼的戰馬,絕對快不過飛毯,甚至也快不過這金船,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聖騎士兵團所用的坐騎就是血飼的戰馬。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未雨綢繆,現在的蔔哥已經不是以前那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擁有的越多,就越怕會失去一切。

“有什麽東西能夠像飛毯那麽快,又能夠被我們魔法師所用?”蔔哥低聲問坐在旁邊的巴米爾和手裏抱著的那只兔子。

“原理上可以,只要你有足夠的魔力支持。”巴米爾的話等於白說。

“也不是完全沒辦法,我記得有幾件魔導器就能做到。”兔子接道。

“你說的恐怕都是傳說之中的魔導器,比如幽冥戰車,光明之翼或者紅雲赤鐵艦吧。”巴米爾的話像是帶著一陣冷氣,讓蔔哥剛剛冒起的熱情,頓時變得冰涼。

他很清楚,這類東西就算真的存在,也肯定在某個宮廷的寶庫之中,或者幹脆鎖在教廷的地下室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