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三章 賭仙(第2/2頁)

“第一,在賭城內,你有賭博的自由,說話的自由,想說什麽說什麽。”

“這一條挺好的。”余生還以為什麽破規矩呢,原來是這個。

“二,不許說醜這個字;三,不許說胖這個字;四,不許說麻子這個詞兒;五,不許說長得黑這仨字……”

“呃。”余生看著首領,“說好的說話自由呢?”

首領瞥余生一眼,“還有個第六條,城主有讓你不說話的自由。”

“這他娘的……”余生一時間不知道想起用什麽詞兒好了。

“當婊子還立牌坊。”葉子高提醒他。

“住口!”首領怒道,“這句話犯了第六條,念你初犯,再這麽說,割你舌頭!”

葉子高撇了撇嘴,不說話了。

余生感慨,“這樣一來,第一條自由說話的規矩不就白設了?”

“嗯,不白設。”首領既得意又驕傲,“這是一塊磚,哪裏有用哪裏搬,尤其用在譴責別人的時候。”

“前些天,我們剛指責一臨城城主,就因為他下令百姓不許賭博,更不許來賭城賭博。最後呢……”首領很驕傲,“呵呵,在我們說話自由,賭錢自由的號召下,他城裏百姓差點反了他,逼著他收回了城主令。”

“那走吧,我見見你們城主去。”余生說。

這麽不要臉的人,余生得見見。

他想去,刀疤卻臉猶豫了。

這事兒若上報到城主那兒,他還取不出證據,那不死也殘。

首領看出了他的猶豫,說道:“那這樣吧,你們私了,怎麽樣?”

“只要十萬到我手上,私了就成。”余生說。

首領看著刀疤臉,“你呢。”

刀疤臉嘴巴顫顫巍巍的蠕動,“我,我……我沒有十萬貫。”

若有十萬貫,他也不會在街上擺賭桌了。

早買個房子,在房子裏開賭場了。

到時候,雇上幾個人,甚至不用雇,直接把簽了賣身契的人當奴隸用,讓他們端茶倒水,洗菜做飯,他還以賺點別的錢呢,何苦來哉,在街上風餐露宿。

“你沒十萬貫?”余生一怔,“你這麽快就把十萬貫賭出去了?”

他皺眉,“他娘的,你還是莊家呢,輸這麽快,怎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