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氣吞萬裏 第四章 逐鹿 第六十節 政治(一)

困擾無鋒的並非軍事上的問題,而在於對摩洛和東薩摩亞兩個城市共和國的統治管理上。見識過西大陸波羅的海沿岸一些城市共和國的無鋒對於這種以城市工商勢力為掌權階層的政治模式並不陌生,在無鋒看來,摩洛和東薩摩亞這兩個共和國同樣是建立在工商業繁盛基礎之上的所謂民主共和政體,與西大陸那些工商業發達的城市共和國大同小異,只不過摩洛和東薩摩亞城市共和國議會中的土地所有者占據的議席依然有較大比重,雖然不能左右城市議會,但亦不可小視,因為這兩個城市共和國除了城區之外依然有相當大一片領土屬於農業區。

由於工商業的興盛,掌控城市議會權力的議員們大多來自工商階層,尤其是一些大工商家族,更是在議會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或者派家族成員擔當官員,或者派利益代言人競選議員,或者因為利益結合成群體左右議會政策,城市共和國的大權其實就掌握在幾個把持城市經濟命脈的大家族手中。

以東薩摩亞為例,城市權力的控制基本上鼎足而三,幾乎由三個家族及其盟友把持著,三個家族中只要有兩個家族能夠達成一致,基本上就能夠在議會獲得通過。

掌握著整個城市海運業四成左右生意的美蒂奇家族不但有自己家族私有碼頭,擁有大小船只多達八十余艘,運輸網絡遍及三大陸,在唐河帝國一樣有雄厚的經濟根基,泉州和倭地的磯阪港都是美蒂奇家族的重要貿易據點,而他的重要盟友吉格斯家族卻以造船業和修理業為主,東薩摩亞三大船廠吉格斯家族單獨控制著一家,另外一家則由吉格斯家族和美蒂奇家族聯合控制。以美蒂奇家族為首的造船運輸業實力最為雄厚,在城市議會中勢力也最大。

另一個能夠與美蒂奇家族聯盟相提並論的是以采珠、捕魚業為主的莫代家族,莫代家族控制著整個東薩摩亞捕魚業的一半,采珠業六成,可謂當之無愧的魚珠家族,所產的各種海珠不但在東大陸占有重要地位,而且還遠銷中西大陸。莫代家族的姻親瑟利家族掌握著東薩摩亞三大造船廠中最大的船廠,而且還在東薩摩亞擁有大量森林山地,也是東薩摩亞大土地所有者和木材出口商,兩個家族由於姻親關系走到一起,足以抗衡美蒂奇家族聯盟。

另外一個家族則是格雷家族,這個家族原本是東薩摩亞大種植園主,擁有大批咖啡、甘蔗種植園,但在政治上卻一直屬於弱勢群體,長時間都只能在城市議會中敬陪末座。後來格雷家族借東薩摩亞城市共和國制鹽業遭遇海嘯損失而紛紛瀕於破產時,斥資收購了大量鹽場,一舉成為東薩摩亞城市共和國的制鹽巨子,也連帶著影響了整個制鹽行業和食鹽銷售行業。因此在城市議會中崛起,成為三巨頭中的另一極。

三大家族及其聯盟及附屬於他們的一些勢力左右著整個城市議會七成以上議員,而剩下三成則由小商人、手工業者、自由職業者、市民,漁民以及農民代表組成。根據城市法律規定,直接行使城市共和國行政權力的機構是執政府,執政府設官員七名,分別是首席執政官,首席執政官助理,財務大臣,內務大臣,商務大臣。後面四人皆受首席執政官節制,另有共和國大法官和共和國元帥,此兩人不受首席執政官管轄和約束,直接由議會選出,以上七名官員任免權力皆屬城市共和國議會。

一般事務皆由執政府處理,而重大事務和法律政策的出台修訂則需要城市議會批準,特別重大的事務則需要獲得城市議會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同意方可獲得通過,而城市議員共有一百名,也就是說特別重大的事務需要六十七名以上議員同意方可獲準通過。

摩洛與東薩摩亞的情形大同小異,只不過摩洛一直是半島同盟東部的金融中心,在那裏金融貴族們的勢力更為龐大,而他們與南洋聯盟的關系更為密切一些,南洋聯盟諸國和城邦許多商業貴族都與摩洛的金融貴族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說實話,無鋒對於摩洛和東薩摩亞兩個城市共和國的這種政治模式還是頗為欣賞的,不管這其中還有多少弊病,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種制度肯定比自己在領地中逐步推行開來的咨議院有著相當先進性,雖然這種模式由於地區情況差異還並不太適合帝國內地,但無鋒相信隨著時代的推移,這種模式會逐漸展現出它的的優勢一面,能夠更明確更真實的反映民意,而那些企圖利用官府特權謀取為個人利益,侵害大眾利益的種種弊端也會受到相當大的約束。

只是這種模式一樣還存在許多問題,比如由於民眾經濟水平高低不同,人口素質的參差不齊,導致議員的選舉容易受人操控,尤其是經濟上擁有實力者更能夠借助種種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這種模式在現在這種變亂時局也不大適合,所謂民主制在這種時代中很容易由於效率低下而貽誤大事,所以無鋒本人雖然持欣賞態度,但並不認為現在就是推行這種制度的時候,尤其是在帝國內地更是如此,那需要民眾思維模式漸近式的轉變才能夠逐漸適應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