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探監(下)(第2/3頁)

使節團無能,找不到母蟲的位置,就只能想辦法主動提供。

但是如何提供是門學問。

一個簡單的方法是:蘇沉既然已經決定頂替翠羽空痕了,就幹脆用他的身份把消息提供給羽族使節團。

但是諸家的智囊團否決了這個方案。

雖然不知道主子們到底想做什麽,但是在蘇沉諸塵寰給出的種種條件下,他們隱約還是猜到了一些內容,並精準的指出:把消息提供者和打入敵人的內部的目標擱置在一起,本身就是種偷懶的想法,是本能的規避復雜的思維模式。

但事實是,這兩者並不必須是同一個人。

提供消息的可以是提供消息的,打入內部的可以是打入內部的。

完全可以各行其事。

哪怕是同一個人扮演,也可以是不同的人物。

如此一來,事情就好辦了很多。

最簡單的結論就是:哪怕將來蘇沉假扮的翠羽空痕出了岔子被人發現,也不會因此懷疑母蟲。反之,母蟲的事出了問題,也不會牽扯到翠羽空痕的身份。兩者不具備相關性,安全性就會大增。

正因此,提供信息的應當,也必須是另一個羽族。

玉琉明和老者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被選中的。

老者的確在大都的時候與流火之鶯有過接觸,但僅僅是一面之緣而已,流火之鶯不可能就這樣把秘密交給一個不熟悉的陌生羽族,事實上流火之鶯根本就不能說出秘密。

但沒關系,不可以說出秘密,卻不代表不可以撒謊啊。

在蘇沉的謊言裏,流火之鶯並沒有告訴老者地下空間有母蟲,而是有其他羽族需要的重要寶物,這樣一來,就不影響流火之鶯傳達秘密的作用了。

她實際上真正傳達的不是秘密,而是地址。

而這個地址她可以通過其他手段,比如刻在自己身上來傳達,這樣就顯得流火之鶯做事嚴謹,細密了。

所以在蘇沉的謊言裏,只要說成是流火之鶯把一個涉及到重要秘密的地址交給老者,再通過他交給玉琉明,謊言就完成了。

秘密的傳達因此也需要兩個人來完成。

一個負責從流火之鶯那裏得到信息,一個負責把信息傳遞給紫林流,如此一來,又進一步保證了消息的阻斷性。流火之鶯死了,老者死了,只剩下唯一知道的秘密的是玉琉明,而作為秘密的傳承者,玉琉明卻理直氣壯的不認識流火之鶯,卻又掌握了秘密,這樣就掩蓋了一切謊言可能存在的缺陷。

紫林流和他背後的羽族可以懷疑一切,但最終他們會發現,無論怎麽查都是死無對證。

何況這件事他們也不會懷疑。

他們太想要母蟲了!

在這種情況下,一切就變得順理成章起來。

紫林流回去見了霧月靡,第二天談判的進度就直接加快。

使節團同意了諸家的要求,一:對諸家發放特別通行證,許可諸家的商團進入羽族控制下的區域進行正常交易。該權限僅限於諸家,每年一次,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同時平天城也要給與羽族一個指定家族額外通行權利。二:給與特許經營權,許可交易一些特殊資源,包括十二種違禁品交易,但數量在嚴格限制內。三:釋放同等數量與實力的四十名人族,具體目標可以由第一支商團代表進行決定。

特別通行證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即便是現在,兩族之間也很少有人能拿到這種特權。每一次的特權發放背後都代表著海量的利益和巨大的政治需求。有了特別通行證,就可以自由出入兩族邊境,在兩族內部進行交易。

可以說,誰獲得這個權利,誰就掌握了至關重要的渠道。而且這個權利是只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也就意味著巨大的利潤。

至於特許經營權則是對特殊資源的經營權限。兩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修行或戰爭資源需要交易,但是在未經許可下交易這些資源本身就是違禁,只有經過許可的經營權才能購買到這些特殊資源。

一直以來,諸家和使節團的爭執其實就在這第二條。

第一條沒什麽好爭的,就是給與不給的問題。羽族不是沒給人族發放過特別通行權限,再放一張亦無不可。

第二條則要多出許多細節,關鍵在於哪些商品可以特許經營,允許的數量又是多少。

諸家獅子大開口,一口氣想要所有違禁品的交易許可,羽族自然不可能同意,雙方因此糾纏不休。本來羽族也沒打算真完成交易,所以就在這個問題上故意爭執。現在可好,一聽說有掌握母蟲之秘的囚犯,霧月靡當即同意,放開十二項違禁品交易權,數量上也給與了格外的寬松。這已經是相當大的讓步了。

至於釋放四十名人族,這主要是給羽族一個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