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刑訊逼供(第2/2頁)

說來也簡單,就是先在犯人頭上鉆個小孔,然後倒入燈油並點燃。這樣,可以讓犯人爽到極點而死。

第二種酷刑,好像是叫‘活人跳’。這個也簡單,就是先將犯人埋入地下,只留頭部,然後再將其頭皮剝開,慢慢灌入水銀。

於是,這犯人就會感到癢得要死,接著拼命亂鉆,但又無法掙脫。最後,犯人會連皮褪下,光溜溜、血淋淋地從地下跳將出來。”

說到這裏,吳超然偷眼打量了一下李藏風等人。這些家夥雖然還在強撐,但個個已是臉如土色,目露膽怯。

吳超然心道:有門。趕緊繼續趁熱打鐵:“還有第三種刑法,這種刑訊最有意思了,也是我的最愛。

方法就是將犯人全身脫光,四肢綁定,然後用蜂蜜塗抹犯人的下身。這樣,很快就引來無數的螞蟻。

你們想啊,成千上萬的螞蟻去啃那小小的下身,那個滋味,嘖嘖,一定會爽得犯人鬼哭狼嚎。

乖乖,可能要不了幾個小時,那小小的東西要麽會被啃成光杆,要麽就會腫大如驢,不好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