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離婚(一)

“宿主, 接下來這個任務,你有權選擇封存記憶還是帶著記憶。”

陸漁在一處空曠的仿佛是虛無的空間裏瀏覽了接下來這個任務委托者的一生。

任務委托者名叫余立,她死的那年二十七, 是自己選擇從城市邊緣的岐江橋上跳了下去。她死的那年,她的孩子才六歲。

余立結婚早,大學畢業就選擇了結婚。結婚的對象是她從初中就在一起的初戀男友。所有人都在反對她結婚,因為當時他沒有正式工作, 而余立則在家人的安排下進入了一家銀行上班。

女人瘋狂起來的時候是沒有理智可言的。

後來她想只怪自己當年實在是太過愛他了,忘記了一切, 什麽都不計較, 只以為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人生就是幸福美滿的。

她是未婚先孕的。

當年傻姑娘以為愛就是一切, 男方不做保護措施,她覺得沒有關系, 想著要是懷孕了就結婚。

她真的懷孕了, 大學還沒有畢業就懷上了,等畢業的時候都已經三四個月了。

她父母都不同意她將這個孩子留下,但是她執意不肯打掉。

這是他的孩子啊, 她不知道多願意給他生一個孩子。

她總在想,這個孩子生下來是什麽樣子,她希望像他多一點, 那樣的話,她就能看到他小時候是什麽樣子了。

當年他在工地上班, 他中專畢業之後就一直在工地, 花錢學了挖掘機,在工地開挖機。

兩人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在憧憬未來。他說他要努力存錢, 給她買一個大房子。他說他這一生,前半生圍著她轉,後半生圍著她和她的孩子轉。

她當年也不過是個閱世未深的小女孩罷了,這些動人的情話將她哄得什麽都忘記了。

她初中早戀時曾經被請過家長,家長一直以為她跟男生沒有聯系了,但是誰都不知道她偷偷地和他好了這麽多年。

什麽都給他了。

她不肯將孩子拿掉,父母只能順著她的意思,和男方家商談婚禮的事情。

她當時成功地拗過了父母,為能和他相守百年而高興不已,選擇性地忽視了父母的長籲短嘆。

她覺得自己一定會幸福的。只要兩個人相愛,什麽都會有的。他這樣刻苦工作,都是為了給她和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啊!

父母覺得男方家實在太過普通了,余立是獨生子女,她父母只養了她一個,在家裏她是寶,父母希望出嫁之後她也能過得幸福,在彩禮上也沒有太過苛刻,只是要對方意思一下,畢竟他們所在的地區風俗就是這個樣子的,彩禮越多顯得婆家對女方越重視。

也沒有多要,當年那個條件,只要了一萬零一塊,寓意百裏挑一。但是房子要求男方買,他們家也出一半的首付,房子上寫小兩口的名字。

男方父母不願意掏這個錢,第一次雙方父母見面就鬧得十分僵。

他們這邊的風俗就是彩禮錢很多,但是女方父母的陪嫁也多,就算不陪嫁房子也會陪嫁車子,總之會與男方給的彩禮相當。

其實男方就算是不說,余立爸媽都不會虧待自己獨生女兒,陪嫁肯定是少不了的。但是對方說話實在是太難聽了點。

“你家姑娘不自愛,弄出這種事出來,我們就算是將人娶進門,別人也是要說閑話的!還好意思管我們要房子呢?我們沒嫌棄你們家姑娘就算是你們燒高香了。要想結這個婚,你們家必須陪嫁房子和車子!”

余立父母當場就被氣得不輕,拉上余立就走。

余立也沒有想到一直對她還不錯的阿姨會說出這種話來,她哭哭啼啼地跟著父母走了。

後來男的來找她,跟她道歉,說自己父母不應該那樣說,那不是他們的本意,自己家條件余立也知道,他不是獨生子,還有弟弟妹妹,要是錢都拿出來給他買房子了,他弟妹就上不起學了。

他道歉十分誠懇,還上門和她父母道歉。

他承諾說婚後就搬出來住,不會讓余立受一點委屈。

當年大概也是真的愛的,余立也更加愛他。要將這段多年的感情割舍,她舍不得,也狠不下心,哀求了父母多日,甚至以死相逼,將父母都氣得不輕,最後還是不得不依了她。

房子父母給她買了,全款買的,但是只寫了她一個人的名字,並且在兩人結婚之前就逼著她去做了婚前財產公正。

大概是這件事傷了他的自尊心吧。

婚還是結了。但是婚禮上,他沒有露出太多笑容,當時余立就覺得有些不對勁,上去安慰他,他卻說自己只是累了。

結婚確實非常地累,婚禮上收到的禮金,被他父母一句招呼沒有就全數拿走,其中大半都是女方家的親戚送的。

本來結婚就鬧得兩家都不高興,所以余立將這件事隱瞞了下來,沒有告訴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