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給你出氣

安爭離開聚尚院的時候忽然有一種想笑的感覺,他本以為重生之後的人生會很無聊無趣,誰想到竟然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歷程來說,這一生到現在為止居然還要更曲折些。

從聚尚院出來之後不久,安爭總覺得自己背後有一雙冰冷的眼睛看著自己。這種感覺很不好,他在燕國出事之前,也有過這種感覺。不過那個時候他為了救陳重器,沒有去考慮太多。

這種感覺,大概就是走在曠野上覺得後背一陣陣發涼,回頭看的時候……一頭惡狼就在背後不遠處。

老一輩的人總是教導後輩,如果走在曠野裏忽然有什麽東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萬不要回頭,回頭的話狼就會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經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對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裏有許多從北邊遊牧民族過來的人,他們在燕國會得到很好的禮遇。

所以安爭在酒樓裏,不止一次的和這些草原人聊過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時候,離不開兩個字……狠和貪。狼的狠,不只是對獵物還包括對自己。而貪,則是更讓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經常會在無法捕捉到足夠獵物的季節襲擊草原人的羊群和馬群,安爭曾經聽一個牧人說過,當狼的嘴巴咬住獵物之後,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別想讓它松開嘴,這就是狠和貪。

那個牧人說起這些的時候,依然心有余悸。他說有一次狼群襲擊了他們部族的馬群,因為他們的民族對狼天生有一種敬畏,所以一般不會主動去獵狼,但是當他們賴以生存的馬受到威脅的時候,他們也會亮出自己的彎刀。

牧人曾經親手斬殺過一頭母狼,當時那頭母狼咬在一匹馬的肚子上,而馬疼的瘋了一樣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將母狼從腰部斬斷,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掛在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遠。馬失血過多而倒地,那頭將死的母狼則用最後的一點力氣撕咬下來一塊馬肉吞下去,無比的滿足。

這才是狼,兇狠而貪婪的物種。

安爭感覺自己背後的那種目光,就和牧人說的草原狼的目光應該是一模一樣的。

不能回頭?

安爭笑了笑,然後站住,轉身。

他看到了一個自己認識的,不久之前還被他揍過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臉上有一道很明顯的傷疤,看起來就好像一條醜陋的蜈蚣趴在他臉上似的。這讓本來玉樹臨風的偏偏佳公子,變成了一個醜八怪。當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醜也不會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應該也很清楚,被他壓在身下的女子絕對不願意看著他的臉。

丁盛夏對安爭的恨,其實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臉上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爭回頭,他笑了笑:“怎麽,意外?”

安爭沒有說話,只是平靜的看著那個人。

丁盛夏擡起手,輕輕的撫摸著臉上的傷疤:“你在看這道疤痕?這是你的賜予啊,你一定會覺得在我臉上留下這樣一道疤痕很爽吧?”

安爭搖頭:“沒覺得爽,我忘了是不是打過你的臉。”

“忘了?!”

丁盛夏的臉色一瞬間變得發白:“你毀了我的臉,毀了我的一切,你居然忘了?!你居然忘了?!!”

安爭聳了聳肩膀:“打人並不是什麽愉快的事,哪怕打贏了也不是。除非必要,一般來說我不會主動去打誰。我比誰強,不是用打人來體現的。我不如誰,也不是將誰擊倒就算成功。”

丁盛夏咧開嘴:“你現在對我說這些是什麽意思?是想告訴我,你根本就沒把我放在眼裏?”

安爭道:“雖然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麽,不過這句話你說對了。”

丁盛夏眼神裏的兇狠越發的清晰起來,在這一刻安爭確定自己看到的已經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頭狼。丁盛夏認為安爭摧毀了他的一切,其實這一切無非是兩個字……自尊。而丁盛夏眼裏的自尊,就和牧人說的那頭母狼眼裏的食物是一模一樣的東西,誰都不能搶走。

丁盛夏看著安爭一字一句地說道:“我也會在你臉上刻下一道傷疤,更深,更長。”

安爭笑:“現在嗎?”

丁盛夏搖頭:“不,我會在所有人面前羞辱你。不久之後武院就會為了參加秋成大典而進行內部的比試,為了表示公平,就算是新入學的學生也可以報名參加。我希望你不要退縮逃避,我要在武院的選拔上當眾擊敗你。”

安爭道:“你這樣一說,我都不想參加選拔了。”

丁盛夏冷笑:“你在害怕?”

安爭道:“踩狗屎這種事,我可不想有第二次,還要買一雙新鞋子。”

丁盛夏的拳頭驟然握緊,手背上青筋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