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法不責眾(第2/2頁)

不僅如此,之前高呼的那個狂熱信徒還組織起人群,手臂挽著手臂,狂熱地呼喊道:“誓死不退!誓死不退!”

“這……”縣丞傻眼了。

法不責眾,這四個字雖然在事實上沒什麽用,若朝廷下了狠心,別說這幾十個香客,就算幾十萬人也殺給你看。

可朝廷有這份底氣,但對於官員們來說,這四個字就太要命了,因為一但百姓們喊出這個口號,就代表著準備與官府對抗了。

官府雖然不怕百姓,但是官員們怕啊!

朝廷考察官員,第一點要看的不是這個官員德信仁義等等個人品性,而是這個官員的能力。

什麽叫能力?首先就是要看這個官員的治下是否穩定。說白了,就是看有沒有人鬧事,當地百姓是否服從朝廷。

若有人集眾鬧事,打著法不責眾的口號阻攔公務,不管誰對誰錯,首先就說明了主事官員的能力有問題——連秩序都不能穩定,自然是無能的表現了。

百姓無能,還是百姓。

可官員若是無能,那就別當官了——歷年來多少人考中舉人進士,除了上任的,至少還有一半都等著補缺呢,既然你無能,那就趕緊給別人騰地方。

縣丞有所忌憚,哪還敢再上前鼓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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