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阮素在十歲以前,都過得很快樂。

她的養母是一名小學教師,因為無法生育離了婚,獨自一人生活,她在很小的時候,就從養母口中得知,她不是養母的親生孩子,不過即便如此,養母還是將全部的愛都給了她。她們母女倆生活不算富裕,但也很開心,後來,在她九歲這一年,養母查出得了癌症,斷斷續續治療一年後,養母還是飽含痛苦地走了。

養母去世時,也沒留什麽東西,只有一套學校分的小房子。

養母的哥嫂想要這套房子,便只能接了照顧她的任務。

這是養母的遺言,哥嫂想要房子,可以,但一定要撫養她的女兒到十八歲。

世界上沒那麽多壞人,卻也沒那麽多好人,她本來就不是養母的親生女兒,養母的親人自然不會盡心盡力的照顧她。

等到她初中畢業時,養母的哥嫂就不想繼續供她念書了,還找了個工廠,要她去流水線打工賺錢。她不願意,養母的話她都牢牢地記在心裏,對於她們這樣的人來說,唯有讀書才能改變命運,她想讀高中,想考大學,十五歲的她在同學的邀約之下,趁著高中還沒軍訓開學,準備去省會城市找一份工作賺學費生活費。

其實,那個時候她未必就沒有察覺到危險,不過想要讀書想要改變命運的心情太強烈了,以致於她竟然忽略了很多微小的事情。

等到她回過神來時,已經是站在火坑前。

原來同學也是被人騙了,漂亮的大都市也有格外肮臟的一面,有些地方會專門騙取像她們這樣的學生,甚至為了控制她們,還會使出一些必要的手段,讓她們最後心甘情願的去做那些事。她發現得比較早,還記得那一天,她以身體不適為由下了車,準備逃跑時,又被人高馬大的司機抓住,她害怕極了,不停地喊救命,有路人停下來,那個司機卻對路人說,他是她的爸爸,她早戀不聽話,要跟別人私奔,他及時發現把她抓了回來。

路人就這樣信了,或許也不是全然相信,但也不願意管這種閑事,如果真的如男人所說,她是不聽話的女兒呢?

就在她心灰意冷時,有個叔叔沖過來救了她。

這個叔叔在帶她去警察局的路上,告訴她,讓她不要將自己知道的發現的所有事情都說出去。

那是一個產業鏈,不是他,也不是她能改變得了的,說出去的話,不僅無濟於事,還可能惹禍上身,那絕對不是她一個小女孩能扛得住的。他告訴她,抓壞人是大人的事,她這樣的孩子不應該置身於危險中。

她聽了叔叔的話,從警察局出來,叔叔又問了她一些問題,得知她是為了求學才跟同學來到這大城市,叔叔就讓助理留下了她的聯系方式還有資料,原來,他也有在資助學生,如果確定她是品行優良的好孩子,他會資助她上學直到大學畢業。

後來,她在他的資助之下,讀了高中,考上了大學。她記得他的樣子,也知道他叫什麽名字,有一次還在雜志封面上看到了他跟他的兒子,她不知道該怎麽報答他的救命之情,便只能好好讀書,哪知道沒多久後,她被親生父母找到了,順帶著,她還要接過原本不屬於她的婚約跟所謂阮家女兒的責任。

如果那個人是別人,她一定會拒絕,她絕不允許自己的未來被別人控制。

可是,她後來知道了,原來那個人是他的兒子。

他的兒子車禍昏迷成了植物人,他也生了大病,家族跟公司搖搖欲墜。像她這樣的人,沒錢,沒背景,根本幫不上什麽忙,她聽說他很擔心他的兒子,也聽說他的妻子心力交瘁,於是,她答應了這一樁婚約。

也許會有人說她傻,說她蠢,可她實在想不出別的辦法了。

……

季母聽完阮素說的這一段往事,久久都回不過神來,半晌,才喉嚨幹澀地說:“我丈夫資助過很多人。”

她怎麽也沒想到,阮素留在這裏是這個原因。

“你沒必要這樣。”季母可能是想起了正直又善良的丈夫,眼眶裏也有熱淚,“他從來沒想過要有什麽回報,他資助的人不只是你一個,真的沒必要。”

“我知道。”阮素說,“我沒什麽能力,也沒有什麽錢,就算有,以您跟叔叔的為人,也不會收。我當時聽家裏人說,您不肯接受阮家的幫忙將明崇送到療養院裏去,知道您要一個人照顧明崇跟毛豆,我沒有想太多就答應了,我想著自己過來能減輕您的壓力,除此之外,我想不到任何報答叔叔的辦法。”

“我知道叔叔資助的不只是我一個,他後來都不記得我了,可我不能因為他不記得了,就什麽事都不做,我不願意當那種理所當然的人,我永遠都會記得這樣的恩情,如果我忘了,如果我當做什麽事都沒發生,如果我也覺得那只是他的舉手之勞,那我就愧對他的幫忙,愧對他資助我念書的這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