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時(二)(第2/2頁)

“但是任何種群都會有怪胎出現,”幹幹瘦瘦姓施的大夫說,“崔平就是這麽一個怪胎。”

“崔平?”徐寧重復了一遍,“這不大像是一個河絡的姓名。他們不是一般都叫做‘白癡阿布’之類的名字嗎?”

“因為他的河絡姓名已經被永久禁止使用了,”施大夫把玩著手裏一支陳舊的筆,“他遭受到了河絡族最恥辱的刑罰——‘棄’,並不是肉體上受到什麽折磨,而是被永遠地逐出部落,被真神放棄,從此不許以河絡自居,連名字都不能再用了。”

“那一定是犯了什麽特別了不起的大罪吧。”徐寧若有所思。

施大夫嘿嘿一笑:“可不是,對於那些一提起真神就想跪在地上的河絡來說,這樣的刑罰比死刑更難受。只有犯下褻瀆真神或者背叛種族的重大惡行,才能享受這種待遇。崔平犯的就是這種事,他在年輕時公開宣稱自己不信真神,宣稱河絡族傳了千萬年的信仰全都是謊言。”

徐寧也笑了起來:“這可真不容易,我還是頭一回聽說有河絡不信他們的神的。這個河絡想必是個怪胎。”

“絕對是,”施大夫搖頭晃腦,“他們河絡的身體構造和人類不大一樣,人類的藥物對他們並不特別好用。但他始終固執地留在人類的地盤,絕不回去求同族人,哪怕這場怪病耗光了他多年來做工匠攢下的全部積蓄,只能到我這兒來弄點垃圾藥苟延殘喘。”

“我明白了。”徐寧點點頭,告辭出去。這一個女童一個老河絡表面上看起來毫無聯系,但徐寧卻找到了一點他們的共同點。

——他們都有著很惡劣的性格,都幹過一些讓旁人厭惡乃至於仇恨的事情。這種事情按照朝廷的律法來說,根本就不夠判罪,卻能給他人帶來極大的困擾。被千金小姐羞辱的下人會飽受心靈的創傷,甚至於想不開尋短見;而對於一個河絡而言,光是聽到有人宣稱“真神不存在”,大概就會氣得七竅生煙。

徐寧想起了以往存在過的某些案例。一些狂熱分子以神的代言人自居,去懲罰那些瀆神者。這些精神失常的殺手總會站在神的角度找出他心目中的罪犯,然後在律法的範疇之外施展私刑。

這些失蹤案也會是這樣嗎?徐寧想,又一個自以為是的懲罰者?這可真是個大俗套,過往的案例數不勝數,坊間小說裏把此類題材都編爛了,沒想到居然能在現實裏親身碰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