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冊 胡不歸 奇談之四:立新市非人方紀錄之最倒黴的罪犯

一、縱火犯

不管報紙上的報導怎麽寫,錢名都自認自己不算是個壞人,他覺得自己只是一個嗜好比較奇怪的人而已。這個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歡偷竊的、明明很有錢還喜歡偷竊的、喜歡喝過期飲料或者喜歡吃西瓜皮的……而錢名的怪癖不過是自幼就喜歡點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輕輕地摩擦,就會在一瞬間閃起一團跳躍的火焰。這樣的畫面使錢名無比著迷。也使他不論走到哪裏都帶著一盒火柴,一有時間就躲到無人的角落一根根劃著,反覆感受這種激動。為此,他從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責打,可是卻從來沒有更改過這個愛好。

大部分人長大以後會遺忘幼年時的愛好,但錢名不是這樣的人。他終於長大成人之後,還為了自己可以盡情去點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興奮不已。當他越是可以盡情與火焰相互親近,就越是對之迷戀不已,終於他發現,僅僅是一根火柴,一根蠟燭的火焰已經不能滿足自己的可望了。於是他開始用別的辦法來尋求滿足。

※※※

今晚,與自己渴望的輝煌分離了整整兩個月,錢名再也忍不住了,無論如何也要見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沖動會撕裂胸膛,會把血液烤幹。

於是,錢名帶著工具,匆匆出了門。

在立新市這樣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的人們,永遠也不會去留意身邊擦肩而過的陌生人在想些什麽,他們只是匆匆忙忙的奔向各自的渴望。錢明知道,自己也是這種人當中的一員,他不知道住在眼前這棟大樓的人們是誰,在做著什麽樣的美夢,可是今後,錢名將邀請他們參加這次盛宴。

錢名的手因為激動而顫抖著,卻依舊準確地劃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後在他面前,這團火焰迅速地膨脹起來,那火焰扭曲跳動,歡快地“啪啪”歡騰,仿佛當中有無數奇形怪狀的精靈在舉行一個盛大的舞會。

錢名眯著眼,貪婪的看著這一切,也期待著高潮上演:樓中的居民應該馬上就會發覺窗外這場火焰舞台正在邀請他們加入吧——他們當然會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樓或跌倒,囂鬧地撲救、飛濺的水花……想到這些,錢名的心臟快速跳動著,呼吸越來越急促。

“嘖,這火放的也太不專業了。”

突然在耳邊響起的嘮叨,讓錢名全身一震,他緊張地四處張望時肩頭一沉,肩膀上傳來被鳥類的腳爪緊緊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鳥的輪廓也在他肩上浮現出來:那是一只火焰凝結而成的鳥,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閃著迷人的光芒,那麽地令人迷戀,仿佛要吸走人的靈魂,這正是錢名心中的夢想,是他夢中的精靈,是他的寄托……

錢名迷戀地向那只火鳥伸出了手,那是他的,那是應該屬於他的,為了得到他,他可以付出一切……

“你真是太笨了,放這樣的火,用最簡單的法術就可以撲滅了。火,應該這樣放!”說著,那鳥一揮翅膀,眼前的火焰猛然升騰,直到五層樓的高度。一片鬼哭神嚎般的呼叫聲與遠遠的警笛聲,把沉迷於火鳥魅力中的錢名驚醒過來,正當他猶豫著要帶這只火鳥往哪個方向逃跑時,火鳥又慢悠悠地說:“哎呀,影居然和那個黑皮員警一起來了,我本來還想幫你打那個討厭的家夥一頓呢。”說完,他展翅飛向一輛正急駛而來的紅色桑塔納計程車。

錢名正想追過去帶這只夢中的精靈一起逃跑,但是火鳥已經飛進了計程車的車窗,那輛計程車在發出刺耳的煞車聲後,下來了兩個男子,其中一個大喝一聲:“我是警察!”然後向錢名撲了過來。

錢名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對方已經越過腳下的障礙來到面前,一下子就把錢名撂倒在地。當錢名被按在地上的瞬間,他看見那只火鳥落在另一個男子頭上,用翅膀指著錢名,依稀聽見他在大叫:“是他,他幹的,不關我的事!”

錢名帶著極度的忿怒掙紮著,那只火鳥應該是他的,那是從他夢想中飛出來的精靈,那個男人憑什麽把他帶走。他要把他奪回來,那應該是他的,可是他怎麽可能掙脫眼前這位武藝高強,技巧嫻熟的警察;被對方幾下就銬住雙手,眼睜睜看著他的火鳥跟著那個男人上車走了。

※※※

錢名昏昏沉沉地靠著墻閉著眼,因為只有這樣,那火焰精靈的身影才能留在他的腦海中,他幾乎忘了自己已經身陷囹圄,只渴望著能再次見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鳥。

“喂,喂,縱火犯。”錢名還沒分辨出耳邊響起的聲音是夢是真,頭上已經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還敢睡覺!找死啊,給我起來!”

錢名睜開眼一看,立刻驚喜地跳了起來,那只令他魂縈夢牽的火鳥正拍動著翅膀,懸停在他正上方。“我的夢想,我的精靈……”錢名顫抖著向他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