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與戒指

在遙遠的南太平洋,有一個叫奈隆的國家,由於對婚姻的不同理解,這裏的人們分成了兩派:一派將婚姻視為最高真義,認為如果不結婚,人生就不完整;一派將婚姻看作人生大敵,是禁錮自由的元兇。

隨著這種思想上的矛盾日漸激化,奈隆分裂成了兩個國家。西邊的人們擁護婚姻,向往夫妻組建的和睦家庭,叫作西奈隆;東邊的人們奉行獨身,安逸於自由地獨享人生,叫作東奈隆。

下面的故事就發生在這裏,是一個關於“間諜”的故事。

在接到南城區法院的指派之前,承敏只是一個離婚律師——是個在西奈隆很吃香的行當。所以,當得知自己即將為青霜辯護的時候,他的震驚程度並不比那些大呼小叫的媒體低多少。

青霜是“青霜案”的女主角。按照起訴書的說法,她是來自東奈隆的間諜,是滲透進西奈隆散播“獨身主義”罪惡思想的異端分子,陰謀顛覆西奈隆美好溫馨的婚姻制度。

美好?溫馨?作為每天忙得要死的離婚律師,承敏對這兩個形容詞都有些看法。

但不管怎樣,法院的指派是不能拒絕的——如果還想在西奈隆的法律界混的話,這也是常事。在每個律師的職業生涯裏總會接到幾次這樣的活兒,那些棘手的案子,身份敏感的被告人,總得有個冤大頭出來為他們辯護,為他們裝模作樣地說幾句最後的陳詞。不然,如何向世界表明,只有我們西奈隆才繼承了奈隆的自由與法治?

還沒與被告接觸,法院方面就派人來跟承敏通氣——他們說這是牽扯到國家安全的案子,而且還涉及到與東奈隆的鬥爭問題,不能按“常規”辦事,不要為難檢方,更不要為難法官,走個形式就行了。計劃是一天審完,當庭宣判,刑期預計是十年,媒體已經把稿子寫好了。

畢竟在圈子裏摸爬滾打十幾年,對這樣扯淡的事情,承敏也早有耳聞,對外要有個冠冕堂皇的交代,對內要有個義正詞嚴的說法,而辯護律師就是這出戲裏最重要的演員。演員嘛,不過是導演和編劇的道具,讓脫就脫,讓死就死。

當然,要是碰到不聽話的演員,情況就大不一樣了。不巧的是,承敏就是個不怎麽好的演員,他不但喜歡改詞,還喜歡搶戲。

承敏與青霜隔著玻璃墻聊了很久,大致弄明白了案情。

青霜是東奈隆人,丈夫是西奈隆人,兩人是在國外留學的時候認識的。五年前他們在西奈隆結婚定居,東奈隆作為反對婚姻的國家,自然無法接受這種行為,所以自那以後,青霜再也沒有回過自己的國家。

三個月前,東奈隆安全機要處副處長叛逃到西奈隆——據說是為了跟女朋友結婚。根據他提供的情報,西奈隆破壞了東奈隆精心布置了十年之久的情報網,一下抓了三十幾個間諜,其中一個人是青霜的高中同學,青霜在西奈隆生活的這五年裏,經常與她一起逛街吃飯。

所以,安全部門認定青霜也是間諜之一,雖然情報上並沒有她的名字。

“我不是間諜,律師。”青霜帶著哭腔說,“我愛我的丈夫,他也愛我,我向往婚姻生活,只想和愛人過小日子,顛覆婚姻制度這種事情,我從來沒有想過。救救我,律師!”

“我會盡力的。”承敏對著話筒說,雖然他心裏並沒有多少底氣。

開庭的那天,很多媒體到場,不只是西奈隆的媒體,還有其他國家的記者。

承敏認為這是個機會,必須搶先殺殺檢方的威風,所以青霜剛在被告席上坐下,他就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反對!”

法官推了推眼鏡,難以置信地望著這位年輕的離婚律師:“檢方什麽都還沒說,你反對什麽?”

“我的當事人與她丈夫的婚姻關系並未解除,他們的婚姻受到法律保護,我反對檢方調查期間沒收我當事人結婚戒指的行為,我要求檢方現在就歸還。”

法官拿過手邊的卷宗翻了一下,然後對檢方說:“被告確實沒有離婚,你們提交的證物清單裏也沒有結婚戒指一項,所以我命令你們將戒指還給被告。”

檢方來了三個人,衣冠楚楚,交頭接耳了一陣之後,有一個就跑了出去。

不一會兒他又回來了,將一個小盒子交給工作人員,最後轉交到了青霜手裏。

是一枚戒指,青霜朝著承敏的方向鞠了一躬,然後將戒指戴上。

承敏注意到後排的記者正在對著青霜拍照,相信他們會給她的無名指一個特寫。

贏了第一局,他暗暗想。

檢方第一輪提問,檢察官是個大胡子,他走到青霜面前,俯視著她:“被告人,根據調查,你是五年前定居在西奈隆的,是不是?”

“是……”青霜回答得很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