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

“他竟然不肯派洛拉斯爵士去,”當晚她們一同就著油燈、吃冰冷的晚餐時,珊莎把這件事告訴珍妮·普爾。“我覺得一定是他腳受傷的關系。”

為休養腿傷,艾德大人在自己的臥房裏與埃林、哈爾溫和維揚·普爾共進晚餐,而茉丹修女在看台上站了整天,抱怨起兩腳酸痛,沒有出來用飯。本來艾莉亞該跟她們一起吃,但她上舞蹈課還沒回來。

“他腳受傷?”珍妮不確定地說。她和珊莎同齡,是個可愛的黑發女孩。“洛拉斯爵士腳受傷了?”

“不是他的腿,”珊莎邊說邊優雅地咬著雞腿。“傻瓜,是我父親的腿。你看他痛得那麽厲害,連脾氣也暴躁起來了。不然我想他一定會派洛拉斯爵士去的。”

父親的決定令她頗感困惑。百花騎士發言的時候,她本以為自己就要親眼見到老奶媽的故事成真。格雷果爵士是怪獸,而洛拉斯爵士是真正的英雄,定會將之斬殺。他那麽纖瘦美麗,黃金玫瑰圍繞著纖細腰身,濃密的棕發墜進雙眼,活脫脫就是真英雄的模樣。結果父親竟一口回絕了他!她氣得說不出話來。事後她和茉丹修女從看台走下樓梯時,她忍不住說出自己的想法,但修女卻說她不該過問父親的決定。

這時一旁的貝裏席伯爵接口道:“哎,修女,我也弄不明白,只覺得她父親大人有些決策可以再深思熟慮一些。我看您家小姐的睿智不輸於她的美貌。”說完他向珊莎深深鞠躬,彎腰的程度反而讓珊莎懷疑他究竟是在恭維還是譏諷。

茉丹修女發現她們的談話內容被貝裏席大人聽見,非常不悅。“大人,這孩子只是隨便說說,”她說,“不過是瞎說話,沒什麽特別意思。”

貝裏席大人撚撚尖胡子,“沒有?孩子,告訴我,為什麽你覺得應該派洛拉斯爵士去呢?”

珊莎別無選擇,只好把英雄和怪獸那套和盤托出。國王的重臣微笑道:“呵,這可不是我的理由,不過……”他碰了碰她臉頰,手指輕輕劃過顴骨輪廓。“小可愛,人生不比歌謠。有朝一日,你可能會大失所望。”

珊莎覺得沒必要把這席話也告訴珍妮,光想想就夠讓她不安了。

“國王的執法官是伊林爵士,不是洛拉斯爵士,”珍妮說,“艾德大人應該派他去才對。”

珊莎聽了不禁發起抖來。每次她見到伊林·派恩爵士,總是無法克制地顫抖,仿佛有什麽死掉的東西在貼著自己皮膚滑動。“伊林爵士也跟怪獸沒兩樣。我很高興父親沒選他去。”

“要論誰是真英雄,貝裏大人也不輸洛拉斯爵士啊,你瞧他那英勇高貴的模樣。”

“也是啦。”珊莎有些懷疑地說。貝裏·唐德利恩是挺英俊,但他實在有點“老”,都快滿二十二歲的人了。還是百花騎士比較合適。話說回來,當初在競技場上珍妮對貝裏伯爵可是一見鐘情。珊莎覺得珍妮真蠢,她不過是個管家的女兒,不管多麽癡心妄想,貝裏大人也絕不可能青睞地位比他低這麽多的對象,更何況她的歲數只有他的一半。

然而這話說出口太傷人,因此珊莎啜了口牛奶,岔開話題。“我夢見喬佛裏會得到那頭白鹿喔。”她說。事實上這不過是個小小的希望,但說成夢聽起來比較好。大家都知道夢是預言和先兆。傳說白鹿非常稀少,具有魔力,她心裏非常清楚她那英勇的王子比他的酒鬼老爸更有資格得到它。

“你夢見了?真的嗎?喬佛裏王子是不是就走上前去,伸手摸摸它,不讓它受任何傷害呢?”

“才不是,”珊莎道,“他用一支黃金箭把它射死,然後把它帶回來給我。”歌謠裏的騎士從不會殺害魔法動物,他們都是走上前去伸手撫摸它們,絕不加以傷害,但她知道喬佛裏喜歡打獵,尤其喜歡殺戮的部分。不過他只喜歡殺動物。珊莎很確定她的王子與殺害喬裏和其他可憐人無關,那都是他的壞舅舅弑君者幹的。她知道父親依舊為此事生氣,但他不該為此責怪小喬,否則就好像艾莉亞闖了禍,卻來怪她一樣。

“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妹妹了,”珍妮脫口而出,仿佛能看穿珊莎的思緒。“瞧她兩手倒立在馬廄裏走來走去的樣子,她幹嗎那樣啊?”

“我完全搞不懂艾莉亞做事的動機。”珊莎最討厭像馬廄那樣充斥肥料和蒼蠅惡臭的地方。就連外出騎馬,她通常也是先叫馬童給馬上好鞍,再牽到庭院裏給她。“你到底想不想聽宮裏的事嘛?”

“想。”珍妮說。

“今天有個黑衣弟兄,”珊莎說,“來拜托多送點人手去守長城,可他又老又臭。”她一點也不喜歡那個人的模樣。她以前總把守夜人都想象成班揚叔叔那樣。在歌謠裏,大家可稱他們為長城上的黑騎士呢。然而今天這人駝著個背,面目可憎,像生了一身虱子似的。假如守夜人都是這副德行,那她還真為她的同父異母私生子哥哥瓊恩感到遺憾。“父親詢問在場的騎士,有沒有人願意披掛黑衣,借此光耀門楣,結果無人響應,最後他讓這個叫尤倫的家夥自己去國王的地牢裏挑選想要的人,遣他走了。隨後來了兩個自由騎手,他們是一對來自多恩邊疆的兄弟,想要宣誓投效國王。父親接受了他們的誓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