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恩

曙光跟史坦尼斯一樣,悄然來到。

臨冬城內徹夜難眠。人們穿好羊毛衣,披著鎖甲皮甲,擠在城墻和塔樓上,等待不知何時到來的攻擊。但天空被點亮時,鼓聲也隨之消逝,號角又吹了三聲,一聲比一聲近。雪仍在下。

“暴風雪今天一定會停,”一位前次事故中幸存的馬夫大聲堅持,“一定會停,現在還不到冬天啊。”席恩若是敢笑的話,一定會狠狠嘲笑對方的無知。他還記得在老奶媽的故事裏,暴風雪會肆虐四十天四十夜,甚至一整年、十年……直到城堡、市鎮和整個國家都被埋葬在百尺積雪下。

他坐在大廳末端,旁邊就是馬群。他瞅著爾貝、羅宛和一個叫松鼠的棕發洗衣婦朝幾片培根油炸的棕色陳面包發起進攻。席恩自己的早餐是一大杯黑麥酒,酒裏全是酵母,濃得足以咀嚼。多喝兩杯,也許爾貝的計劃就不那麽瘋狂了。

淡色眼珠的盧斯·波頓打著呵欠,帶他懷孕的肥胖老婆胖子瓦妲進大廳。之前許多領主和軍官已陸續入席,包括妓魘安柏、伊尼斯·佛雷爵士和羅傑·萊斯威爾。威曼·曼德勒坐在桌子遠端狼吞虎咽下許多香腸和白煮蛋,他身旁的洛克老伯爵把稀粥送進沒牙的嘴裏。

拉姆斯老爺隨後現身,大步走向大廳前部,邊走邊扣劍帶。他就要爆發了,席恩看得出。鼓聲讓他一夜沒睡,席恩猜測,要不就是有人惹惱他。現在,無論誰說錯話、眼神不妥,亦或不合時宜地發笑,都可能引爆老爺的雷霆怒火,讓自己失去一片皮膚。噢,求您了老爺,別看這邊。只消一眼,拉姆斯就能明白他的打算。我臉上寫得清清楚楚。他會知道的,他總是知道。

於是席恩轉向爾貝。“這計劃行不通,”他聲音壓得極低,連馬都不可能偷聽,“沒等逃離城堡,我們就會被抓。即便出了城,拉姆斯老爺也會來追獵我們,他會帶骨頭本和姑娘們一起來。”

“史坦尼斯大人就在城外。按聲音判斷,他離得很近,我們不用長途跋涉。”爾貝的指頭在琴弦上舞蹈。歌手有棕色胡須,但長長的頭發基本成了灰絲。“若野種真的來追,他會後悔不叠的。”

想想他的話,席恩心想,相信他。告訴自己那都是真的。“拉姆斯會把你的女人當獵物,”席恩警告歌手,“他會追獵她們,強暴她們,再拿她們的屍體去喂狗。如果追得刺激,他會用她們的名字來命名下一窩母狗。至於你,他會剝了你的皮,他、剝皮人和舞蹈師達蒙把這當成最有趣的消遣,到頭來你會懇求他們殺了你。”他用殘廢的手抓緊歌手的胳膊。“你發誓不讓我再落入他手中。你保證過。”他想再聽爾貝保證一次。

“爾貝的保證,”松鼠道,“跟橡樹一樣可靠。”

爾貝本人只聳聳肩,“一定一定,王子殿下。”

高台上,拉姆斯跟他父親吵了起來。由於離得遠,席恩聽不清,但胖子瓦妲那張粉色圓臉上的恐懼說明了一切。他聽見威曼·曼德勒呼叫更多香腸,羅傑·萊斯威爾被獨臂的海伍德·史陶說的笑話逗樂了。

席恩不知自己鬼魂的歸宿是淹神的流水宮殿,還是會逗留在臨冬城。要命有一條,怎麽也比身為臭佬苟活強。若爾貝的計劃失敗,拉姆斯會狠狠折磨他們,讓他們嘗到痛不欲生的滋味。這回他會把我從腳跟到頭顱的皮統統剝掉,無論我怎麽哀求也不會回心轉意了。席恩體驗過的所有痛苦,都比不過剝皮人那把小小的剝皮刀。爾貝很快也會學到這一課。但這到底為什麽呢?為了珍妮,她叫珍妮,眼睛是錯誤的顏色。她只是戲裏的演員。波頓公爵知道,拉姆斯也知道,但其他人被蒙在鼓裏,即便是這個掛著狡猾笑容的混賬歌手。真可笑,爾貝,你和你這幫殺人不眨眼的婊子,將為拯救一個什麽也不是的女孩而白白送命。

當羅宛把他帶到殘塔的廢墟中見爾貝時,他幾乎要講出真相,只是最後一刻才管住嘴巴。歌手似乎執意要營救艾德·史塔克的女兒,若讓他知道拉姆斯的新娘只是總管的崽兒,那麽……

廳門被猛然撞開。

寒風呼嘯,大團大團的藍白色冰晶席卷進來。霍斯丁·佛雷爵士抱著一具屍體踏步而入,腰部以下全是雪。長凳上的人們紛紛放下酒杯和勺子,目瞪口呆地看著這詭異的一幕。

大廳安靜得嚇人。

又一起謀殺。

霍斯丁爵士邁向高台,踏著響亮的腳步,雪從他鬥篷上掃下。十來個佛雷家的騎士和武士緊隨其後,席恩認得其中一個男孩——大瓦德。他實際上是小個子,生了狐狸臉,瘦得像木棍。大瓦德的胸膛、胳膊和鬥篷上濺滿血點。

血腥氣讓廳內的馬匹尖聲嘶叫,狗兒則從桌下鉆出來四處嗅聞。人們紛紛起身。霍斯丁爵士懷裏的屍體在火炬光芒映照下閃爍,仿佛包裹著一層粉色結晶——那是凍結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