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四章 結晶

李墨塵已經被林德·艾默斯說服,能夠擁有一位傳奇二級的巫妖法師給自己效力,對他還是很有好處的,這可以讓他的勢力與底牌大增。一個林德加上‘死靈家園’魔法塔,足以獨當一面。

“那麽林德先生,請問你當初與道格拉斯·鄧肯簽訂了多少年的合約?”

“二百三十年時間,按照契約,我將在不違背自身意願,不影響我私人事務的情況下,隨時聽從他的指令。此外他每年都有一次強制征召權,安排在我能力範圍內,我不能拒絕的任務。不過相應的,道格拉斯·鄧肯每次讓我執行強制任務之後,都會向我提供傭金。”

林德毫不設防,坦誠的說著:“然而鄧肯還額外布置陷阱,導致在我轉化巫妖時,對我的控制加深。”

“那麽以這份靈魂契約為參照物,你為我效力的年限,就定在兩千三百年如何?”

李墨塵心想自己還是很知足,喜歡與人為善的。

“契約一切細節,都比照你與道格拉斯·鄧肯的靈魂契約,不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你得允許我賒賬。”

林德·艾默斯瞳孔內卻是幽火閃動,他沉默了良久,才再次開口:“關於時間的年限,我認為我們可以再談談。如果以我與鄧肯的契約為參照,那麽1200年,才是一個合適的數字。否則的話,我寧願這個命匣在你手中破碎。如果你擁有足夠的魔法能力,那應該能夠感知到,這柄權杖能夠影響我的實力,卻並非是我的唯一。”

對面的李墨塵似笑非笑,不置可否,林德則語氣平靜的拋出了它的籌碼:“除此之外,我在魔法塔的寶庫都可歸你所有,希望能抵消一千年時間的年限。必須一提的是,在我的寶庫內,有著三滴阿瓦隆生命神泉。閣下,這是我一生當中最具價值的珍寶。”

最終兩人討價還價的結果,是三百四十年。其余一切細節,就如同林德與道格拉斯·鄧肯的契約,可又有些許不同。

比如強制征召權,改為每年五次。這是李墨塵答應將時間縮短到三百四十年的主要緣由。其次則是因那三滴阿瓦隆生命神泉,讓李墨塵頗為心動。

所謂的‘阿瓦隆’是凱爾特神話的聖地,是威爾士極樂世界的別稱,被稱為“賜福島”或“天佑之島(Isle of the Blessed)”;那裏也是亞瑟王最終的棲息地,是彼世中的極樂世界。

在凱爾特神話中的地位就等同於愛爾蘭神話中的提爾納諾,希臘神話中赫斯珀裏得斯的金蘋果聖園以及猶太神話中的極樂凈土伊甸園。

而‘生命神泉’,正是阿瓦隆擁有的密寶之一。傳說此物能讓人死而復生,也能延續生命,還可強化人的體質,使人的靈魂升華。

在古老的凱爾特神話傳說中,就不止一位英雄因此受益,傳說它的效果僅次於聖杯。

不過這只是李墨塵從書上看到的描述,可具體是什麽模樣,究竟靈效如何,他其實一概不知。

不過‘生命神泉’既然被這個世界的人視為最頂級的珍寶之一,肯定是有其道理的。

李墨塵並不指望自己的壽命延續,卻非常期待‘使人靈魂升華’的奇效,這可能有益於他修復神魄。

當兩人簽訂好由‘所羅門七十二柱魔神’約束的靈魂契約,李墨塵就把手中的白金權杖丟了回去。

不過那枚璽戒,李墨塵卻保留了下來。

“這個東西,你應該有備份的吧?”

那柄‘白金權杖’,李墨塵在無法借用海柔爾軀體的情況下,根本達不到使用這件三級聖器的最低要求,所以他拿在手裏也沒用,只是一根燒火棍。在達成契約之後,就很幹脆的放棄了。

可這枚璽戒,卻是可以當成品質較低的外丹使用的,可以在‘死靈家園’魔法塔周圍幾千公裏內為他提供龐大的能量。除此之外,他還能調用魔法塔內恒定的各種法術,比如‘湮滅魔炮’。

所以李墨塵是打定主意,在自身擁有更強大力量之前,暫時不歸還此物。

“當然!按照契約,在這三百四十年內,死靈家園魔法塔的所有權都屬於您,我只有它的使用權。”

林德·艾默斯明白李墨塵的目的,手撫著胸微一躬身:“我會在魔法塔內的魔池中保持充沛的魔能儲備,以備閣下隨時調用。”

此時它的眼眶之內,又有幽火燃燒,這是因林德·艾默斯的靈魂內部,有了一些情緒波動的症狀。

在重生之後不久,他就已經發現了,那位半神龍女的體內,確實潛藏著強大的力量,可在目前,這位還未能擁有擊殺他的實力。

倒是這位名叫安德烈·李·威爾頓斯坦的年輕人,給了他深不可測的感覺。尤其是靈魂契約之後,他甚至能夠感覺到對方在魂質上,對他形成了些許威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