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消失的盜賊(三)(第2/5頁)

“另外,”她看了看戴著眼鏡的馮三,“馮捕頭也盤問過跟楊小水關系相對親近的另外兩名夥計,得知他恰巧在每次案發前都會突然有事,要麽身體不適,要麽臨時請假。因為他手腳麻利,嘴巴又甜,不少老客戶都很吃他那一套,聚雲樓的掌櫃對他也頗為器重,但凡請假,都沒有不準的。”

現在馮三已經從邊緣人搖身變為度夫人的第一擁護者,立場轉變速度之快令林家良都自愧不如,聞言立即點頭,“正是。”

度藍樺也覺得這筆買賣做的不虧。

普通材質的眼鏡成本不高,系統還經常給低價,像馮三這一副配下來,總共才花了八十個積分,真的超值了。

看,區區八十個積分,就將一名資深死魚眼活死人捕頭升級為……大死魚眼活死人捕頭!

買不了吃虧,也買不了上當!

度藍樺幹咳一聲,將自己猶如野馬脫肛的思緒強行拉回來,又問馮三:“馮捕頭追查贓物可有什麽線索?”

五家失主都來報失過了,丟的除了現銀和銀票之外,還有些零碎的女人和孩子首飾。其中三戶都是銀的,另外兩戶卻分別有兩樣金的:一個是孩子滿月時戴過的薄金片長命鎖,另一個是女人的金耳墜子。額外還有三個大小不等的玉擺件,買時價格從八兩到二十兩不等。

光已知的這些財物加起來,總價值已經超過二百七十兩。

這幾家的日子並不算困難,但也都不算特別富裕,驟然丟失這許多財物便如釜底抽薪,生活頓時捉襟見肘起來,都急得要命。尤其是最後一戶,那女主人已經來衙門哭過三回了,簡直悔不當初,說自己當日出門吃飯本想戴那金耳墜子的,可出門前才發現有一只的連接處松了,她生怕戴出去丟了,便放在家中。

結果世事難料,沒成想那日戴出去的首飾全都安然無恙,反倒是小心放在家裏的,不翼而飛了。

財物丟失不比別的案子,如果不能趕在財物被揮霍一空之前找回,哪怕案子破了,失主們也高興不起來的。

馮三點了下頭,鏡片上非常戲劇性的折射出一道白光,“城內大小當鋪和銀樓都找過了,沒有消息。卑職就覺得楊小水很可能早就想到賣給當鋪很容易露馬腳,所以轉手賣給了過往商人……”

銀子和銀票花用起來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飾卻不同,成品價格遠超單純按重量算錢,楊小水盜竊就是為了錢,勢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當鋪,可如果這麽做了,一旦事發,當鋪也是衙門走訪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馬腳。楊小水常年在酒樓幹活,消息靈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觸不少,自然不會這麽蠢,所以他選了第二種方法。

世上總有那麽一部分人遊走在灰色地帶,專門打擦邊球幹些鉆空子的勾當,比如說銷贓。

在馮三之前破過的案子裏,就有許多罪犯為掩人耳目將贓物賣給當地潑皮,然後那些潑皮就會給出一個高於當鋪,低於原價的價格收購,再轉手賣給過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這是贓物嗎?不,他們知道,但這既不是他們偷來的,也不是搶來的,不過是有人上門低價推銷,他們貪便宜買了而已,又有什麽錯呢?

如此一來,罪犯銷贓,潑皮空手套白狼賺差價,外地商人則可以用一個相對低廉的價格入手商品……而贓物,則會在第一時間神不知鬼不覺遠離地方官府的視線。等衙門的人順藤摸瓜查到罪犯時,那些贓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核實?怎麽核實?

在當鋪和銀樓走空後,馮三第一時間就朝城中的潑皮撒網,當天就抓到了一個叫魚仔的。

“魚仔?”度藍樺愣了下。

肖明成沖她點點頭,充分發揮人型行走掃描儀的作用,“就是上次你破獲的舊案中,與死者葛大壯生前有瓜葛的那個潑皮。”

馮三道:“大人好記性,正是。”

原本魚仔還嘴硬:他就是靠這個吃飯的,若是給人知道曾向衙門漏口風,豈非自毀招牌?以後誰還敢找他銷贓呢!

可如今楊小水生死不明,馮三又流露出要抓替罪羊的意思,魚仔權衡利弊後,爽快交代說這一個月來楊小水確實曾有幾次找他銷贓,其中就有一個薄金片的長命鎖和一副金耳墜子,只是買主都走了半個月了。

他們幹這行的也有職業道德,那就是只管交易,絕不多問,所以只要買賣雙方離開視線,再想找就很難了。

度藍樺和肖明成對視一眼,都默默地替幾個失主掬了一把同情淚:

他們倒是把楊小水當做朋友,奈何這個朋友轉頭就坑了他們一把不說,如今失物也十有八/九找不回來了。

馮三也帶人去過楊小水家,楊家人死活不肯相信他是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