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消失的盜賊(四)(第4/6頁)

金子達是戴屠戶在世時給女兒訂下的人,他擔心自己死後女兒無依無靠被人欺負,特意從夥計中挑了個最老實的做倒插門女婿。奈何戴佳婉壓根兒瞧不上金子達,動輒辱罵,而金子達性格懦弱,又沒有本事,並不敢反抗,兩人的生活並不和諧。

肉鋪的生意很好,戴佳婉手頭寬裕,就經常下館子。她出手大方,為人豪爽,一來二去的,就跟楊小水混熟了……

要不怎麽說楊小水是活該呢?怪只怪他貪心不足。

偷前面幾次時,他還惴惴不安,生怕被抓,可一夜暴富的感覺真的太美妙了,他連續犯了好幾回都沒事,膽子就大了起來,想弄一筆大的,於是就挑中了戴佳婉。

那日,戴佳婉帶著金子達來聚雲樓吃飯,楊小水上去奉承幾句,又親自給他們點好了菜、上了桌,還忍痛自掏腰包送了一小壺酒,確認一頓飯能吃上大半個時辰,這才放了心。

可楊小水沒想到的是,他剛離開聚雲樓不久,戴佳婉就因為一句話跟丈夫吵了一架,直接摔筷子回家了。然後楊小水手腳麻利地偷完東西,正準備跑時,一開門就跟戴佳婉撞了個對臉。

楊小水當時就懵了,回過神來後想跑卻被一把揪住。

想他不過是個跑堂打雜的,身形瘦削,哪裏比得上戴佳婉常年擡豬?收拾他就跟收拾小雞仔似的。

楊小水掙紮未果,被戴佳婉三下五除二按在地上,還搜出來一大包金銀首飾。其中光那一整套金飾就要兩百多兩,全部加起來至少要過五百兩。

需知盜竊罪審判時是按照金額來的,十兩以下以說服教育為主,最多打十個板子,關幾天;五十兩以下一档,杖三十徒一年……而五百兩就算金額特別巨大的了,再加上之前五起案件中楊小水偷的,最低也要十年牢獄或流放五百裏。

人就是這麽奇怪,作案的時候只覺得刺激,得手了之後越想越高興,膽子也日益增大,哪裏想過後果?現在一朝事發,那些被掩藏的恐懼才如潮水般鋪天蓋地的湧來。

楊小水仿佛這才意識到罪行的嚴重性,忙跪下連連磕頭求饒,希望戴佳婉不要把自己扭送衙門。

他還年輕,不想坐牢,更不想被流放。

戴佳婉先上去抽了一個嘴巴子,然後捏了捏他的腰,一張口就又把楊小水說懵了,“好弟弟,你陪姐姐快活一把,姐姐就讓你走,如何?”

她的男人金子達容貌平凡,也沒什麽本事,多年來一直十分嫌棄。這戴佳婉手頭頗有些積蓄,就特別喜歡跟年輕漂亮聰明伶俐的小夥子說話,比如說楊小水。

只不過之前楊小水一直沒有這個意思,戴佳婉頂多也就是借著給賞錢的功夫摸兩把,可誰曾想天上掉餡餅,這小子直接就撞到自己手上了!這不就是老天開眼嗎?

到嘴的鴨子若再放跑了,她戴佳婉就跟著金子達姓!

楊小水一開始是拒絕的,但戴佳婉馬上又威脅他要去報官,讓他全家人一輩子都擡不起頭來,在府城中過不下去,楊小水就猶豫了。

快活一把什麽的……這種事其實男人也不算吃虧吧?而且戴佳婉年紀雖然略大些,但長相也不算醜……

見他明顯異動,戴佳婉又威逼利誘了一番,楊小水就半推半就的幹了。

戴佳婉已經有一年多沒過夫妻生活了,難得碰上這麽個年輕清俊的,又竭力配合,那可真是如狼似虎,一把下來,楊小水就有點受不了了。

完事之後,楊小水強忍著腰眼的酸痛,扒著衣服要走,然而,戴佳婉反悔了……

聽了事情始末後,度藍樺等人就跟聽了一場大戲似的,仿佛三觀都被碾碎了重來。

不過話說回來,之前大家倒沒怎麽注意,被戴佳婉這麽一提醒,才後知後覺的意識到楊小水好像長得確實不錯:白白凈凈的,嘴巴又甜,一笑就有兩個小酒窩……可惜品行不佳。

也是,大酒樓的跑堂小二麽,某種意義上也算門面崗了,掌櫃的為了攬客也不可能找醜人。

但是,上述細節並不全是戴佳婉交代的,而是後期金子達補充的。

而金子達之所以知道的這麽清楚,是因為在戴佳婉對楊小水下手期間,現場一直都是他打掃的……

公堂上的眾衙役都紛紛表示震驚,因為他們從沒見過一個男人竟然可以窩囊到這種地步!

自家老婆抓了個男人苟合,你不反抗不說,竟然還幫著善後?這是何等翠綠的奉獻精神啊!

肖明成覺得審理這一個案子比下地幹一天農活還累,“你既然早就知道戴佳婉在對外人施加暴行,為何不制止?即便不能制止,又為何不報官,反而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金子達縮在地上,腦袋深深埋在胸前,憋了半天才委委屈屈地道:“草民,草民沒什麽本事,她要找別人,找就好了……我又勸不住,也是沒法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