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後續

得知還有兩條漏網之魚在外逍遙, 幾家官府立刻聯合發出海捕文書,將畫像在各處張貼,想來很快就會有結果。

主要案犯落網, 接下來最關鍵的就是統計和分配贓款,因為有相當一部分銀子被本名魏大寶的“西遲”等人揮霍掉了,所以不可能每位受害者都立刻拿回銀子。

那麽誰先拿, 拿多少, 缺的那部分怎麽補上……就成了重中之重。

根據魏大寶等人事後交代, 他們行騙至今已經有四年多,一開始只是小打小鬧,後來覺得不過癮,因為不勞而獲的感覺實在是太爽了。一次兩次都僥幸逃脫後, 他們的膽子大了許多,覺得自己簡直是天縱奇才, 不充分利用實在辜負了老天爺的美意, 於是開始做套幹大的。

魏大寶表示, 單靠他們六個人的力量實在太單薄了,而且六人分工很明確,有人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幹不來精細活,只能當打手、保鏢和斷後的, 他作為主腦實在帶不動。所以如何動員群眾的力量,讓他們主動上趕著送銀子才是真絕色。

眾衙役聽後紛紛怒極反笑,將拳頭捏得咯咯響, “你他娘的還真是個人才!”

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魏大寶忍不住露出幾分扭曲而靦腆的笑,“還成吧。”

見他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眾人絕倒, 幹脆又上去飽以老拳。

再次被群毆之後的魏大寶明顯老實許多,吐出來兩顆帶著血絲的斷牙,含糊不清道:“我們騙人也要挑對象的,有見識的不騙,家中豪富的不騙,太窮的也不騙……”

有見識的根本不會上當,家中豪富的也看不上這點蠅頭小利,太窮的麽,骨頭裏能榨出幾兩油?沒搞頭。

所以受害者基本都是底層普通老百姓,窮歸窮,手頭多少還能摳搜出十兩八兩的閑錢。

之所以選擇府城作案,也是考慮到府城百姓總體生活水平比較高,家底厚,而且個人報案數額比較小,官府也很容易忽略:跟之前度藍樺推測的一模一樣。

魏大寶等人也知道這種違法亂紀的事兒早晚有一天東窗事發,所以基本都抱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要砍頭”的想法,銀子一拿到手就去揮霍。

八人的詐騙團夥中有三個是有家室的,其中兩人還他娘的挺有責任心,拿到銀子後先分出來一半托人捎回老家,剩下的再自己花用。

一開始那兩人不肯承認,奈何自己挖坑自己跳:他們口述的銀子去向和消費金額跟賬本對不起來……

李嘯抖著腿站在他們跟前,拍著手中賬本發出致命嘲諷,“一群賊,記個屁的賬?!”

最後還不是便宜了老爺們!

那兩人直到此刻才真心後悔,抱著衙役們的大腿哭個不停,說家裏人與此事毫無關系,他們要殺要剮悉聽尊便,但求別打擾了家人安寧。

“老爺,俺們錯了,真的知道錯了,可老人和孩子是無辜的啊,他們都以為俺們在外頭幹正經買賣,這消息若是傳了回去,哪兒還有臉做人啊!”

之前過年的時候他們還回老家探望過,父母妻兒頗以他們為榮,覺得自家男人在外頭出息了,賺大錢了,還帶著走街串巷炫耀來著。

結果短短數月之後,光宗耀祖成了坑蒙拐騙,落差之大不亞於雲泥,誰受得了?

李嘯喝罵道:“感情你們還知道要臉啊?早幹什麽去了!他們無辜,被騙的百姓就不無辜?退一萬步說,縱使他們本不知情,可花了贓款是事實吧?既然享受了,就不算無辜!

他們這輩子最大的錯,就是找了你們這些喪良心的種子當家人!”

詐騙看著沒有傷害人命,可實際造成的後果相當嚴重。多少家庭因為被騙而傾家蕩產?以致夫妻離心、兄弟反目,甚至骨肉相殘!

騙子眼中的區區幾兩銀子,很可能在原主手中就有大用處,或是老母親的一副藥,或是孩子的束脩……甚至是農耕時的種子、耕牛費用。對普通家庭而言,沒了錢,跟要他們的命有什麽分別?

按照大祿律法,魏大寶等人多年多次詐騙統計金額巨大,只要徐子文和肖明成聯合上書請求,朝廷十有八/九會同意判處死刑。

但兩人一合計,覺得死對這些人渣來說實在太便宜了。

而且中原講究“死者為大”“人家都死了,你們還想怎樣?”如果魏大寶等人以死贖罪,看著是皆大歡喜,可實際上呢?不然。

人死了,可受害人的錢也沒了啊!

正好兩府交界處有一小片煤礦,一直都是兩家聯手開采的,因為活計重又危險,挖煤的勞工要麽是服刑人員,要麽就是走投無路的窮苦人。

兩家一琢磨,得了,魏大寶等人各個身強體壯的,殺了可惜了的,幹脆就丟過去挖煤吧!

等什麽時候他們賺的錢把詐騙的窟窿都堵上了,再說殺不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