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阿門多拉臘手工業開發區

“沒有!我沒有這麽說過!”商人見法官臉色突變,急忙反駁。身後突然暴起一片怒罵聲:“居然敢歧視我們盧卡利亞人,不想活了嗎!”

“伊紮姆可是我們聯盟的勇士,你居然敢侮辱他的妻子!法官大人,請你務必嚴懲這個色鬼!”

……

商人暗暗叫苦,他原本以為這女人是一個長得還算標致的盧卡尼亞女奴,又光是問價一直不買,耗時太長,一時頭腦發暈,才說出那些話,卻沒想到招惹的竟是戴奧尼亞聯盟公民的妻子。其實是因為他剛到這裏沒幾天,對這裏的風俗不了解的緣故,因為其他城邦公民的妻子大多呆在家裏,能去市場買賣東西,又是外族女人,那麽肯定是女奴,占些語言上的便宜,甚至撫摸兩下,也沒人計較。可是戴奧尼亞不同,它有不少公民娶的是盧卡尼亞婦女,而不少戴奧利亞的希臘女人嫁的是盧卡尼亞預備公民,這些外族人沒有希臘人那麽多的繁瑣禮儀,做事大膽開放,自然就在漸漸影響和改變戴奧尼亞原來希臘公民的保守風氣。另外,民眾敬畏的執政官戴弗斯大人也允許其夫人在公共場合拋頭露面,甚至到市場開設銀行、餐館,自然更進一步推動了戴奧尼亞風俗的改變,所以現在在市場上看到戴奧尼亞公民妻子的身影是常有的事。

“被告,原告說的可是事實?”普羅克西勞斯問道,見商人立刻要張嘴說話,他又大聲提醒道:“如果只是歧視外族,最多不過繳納罰金和體罰。但是在神前宣誓後,仍然說謊,這就犯了瀆神罪,要受殘酷的拔舌懲罰!所以你要想清楚了,再說話!”

商人聞言大震,沉默良久,額頭沁出冷汗,最終低聲說道:“她說的……大半屬實……不過……不過我事先不知道歧視外族人也是犯法的呀!”

“真的嗎?”普羅克西勞斯神情嚴肅:“你租攤位的時候,沒有熟悉市場管理處所寫的《戴奧尼亞經商必須遵守的規定》嗎?”

“沒……”商人本想否認,突然想起戴奧尼亞市場管理處的規定:如果不熟知那份規定是不能租借鋪位的。所以,他只能點頭:“了解過。”

“既然如此,你是知法犯法!首先違反‘戴奧尼亞不能歧視外族人’的法律,要繳納十個德拉克馬的罰金和兩棍的體罰,以便讓你加深記憶,以後不要再犯!至於你用言語褻瀆原告,但沒有付諸於行動,這個……咱們聯盟有這方面的法案嗎?”普洛特西勞斯問弗勞克列昂。

弗勞克列昂仔細想想,搖頭。

“看來下次元老院會議上,我又有事情要做了。”普羅克西勞斯喃喃自語,他考慮了一下,然後說道:“關於你用語言褻瀆原告要做什麽懲罰,我把這權利交給原告,由她來做決定。”

商人哆嗦著用哀求的目光看向原告,這位年輕的盧卡尼亞女人倒也不推辭,幹脆地說道:“那就罰他擔任市場管理處的引導員,做五天的義務勞動吧。”

“好,就這樣!”普羅克西勞斯為原告提出的建議叫好:“被告,關於原告給出的‘五天的義務勞動’你也可以選擇不接受,但你就將會被逐出聯盟,永遠不得在此經商!”普羅克西勞斯加重語氣說道:“你考慮清楚,是否願意接受這個懲罰?”

作為商人而言,尊嚴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賺錢,而他在圖裏伊市場這幾天的陶器生意非常興隆,他當然不想因為這點小事被逐出聯盟,當然最終接受了懲罰。

接下來的一個糾紛恰恰相反,是一個登記在冊的自由民攤販和一個外邦商人發生沖突。這個自由民辱罵和毆打商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本沒有什麽爭議,直接按照違反“不得歧視外邦商人”的市場管理法規以及“鬥毆滋事”判罰即可,這位自由民卻在庭審過程中一直不承認打人一事,並不斷向普羅克西勞斯暗示:他是元老波呂克西斯的心腹,一直在為其做事,希望法官能將此事敷衍平息。

年輕氣盛的普羅克西勞斯本就看不慣平時在元老院經常彰顯自己出生高貴、偶爾還鄙夷他們這些非圖裏伊元老的波呂克西斯,此刻逮著機會,更不會放過,大聲怒斥:“大膽的被告,竟敢破壞波呂克西斯大人的聲譽!你不但欺壓原告,動手傷人,行為惡劣!還一直不承認事實,違背之前所發的誓言,我判處你瀆神罪,立刻實行!”

自由民大驚,連忙告饒,而圍觀的民眾則大聲為普羅克西勞斯叫好。

最後,這自由民不願接受“拔舌”的酷刑,而選擇挨打40棍的對等刑罰,被打得懨懨一息,擡出庭外,同時書寫員還將其所作所為記錄下來,即使他最終恢復健康,戶籍處也將憑此將他逐出戴奧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