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禍國殃民的太後 07(第2/2頁)

這類台面下的東西,她現在是要多少有多少,洛薇當然十分大方的應下。

四天後的大朝會上,以永安公為首的一系,突然在朝堂上大肆抨擊沈書輝,還列出條條罪名,罪證確鑿,當朝做出將沈書輝收押,交由大理寺判處的決議。

這番驚人的變故,令眾臣都有些摸不著頭腦,沈書輝一系的勢力,始終都有些懵,一時之間,竟反應不過來,畢竟他們與永安公一系,相處得向來還算融洽。

甚至因為雙方私下裏有來有往,互行便利,很結下幾分香火情。

可永安公突然招呼都不打一聲的,直接往死裏整沈書輝,這就有些太反常了,若說單純是為給太後撐腰,了解內情的,都知道不可能。

畢竟能在朝廷江湖中生存下來的,都會深諳其中的規則,突然做出違反規則的事,不是事出有因,就是初入江湖的菜鳥。

在袁國屹立百余年的永安公府,現在權傾朝野的永安公,會做出這種行為,顯然屬事出有因。

隨後,就有沈書輝的一項罪名被傳出,通敵判國,勾結荒原部落金真族,倒賣袁國戰略物資,罪大惡極。

朝中眾臣這才明白,永安公府會痛下狠手的原因,朝廷中的敵人,通常只是彼此間存在利益競爭的對手。

戰場上的敵人,通常都是生死大敵,時刻都希望能置對手於死地。

而那金真族,正是龍安軍的生死大敵,同時也是永安公府的世仇。

這代永安公的父親,上代永安公,就是在與金真族的大戰中,身受重傷,後來不治而亡。

其它,諸如永安公的叔伯、兄弟、族人等,死傷在金真族手中的更多。

永安公府如今的榮耀和地位,完全可以說,都是由這些人的生命與鮮血鋪就的。

將軍死戰場,說起來簡單,痛失親朋故友的怨恨,肯定要記在金真族的頭上。

而那巴羅思的大名,別人不知道,對金真族最了解的永安公等人,卻是知道的。

知道他名義上是荒原遊商,實際上卻是金真族汗主的私生子,雖然沒被認祖歸宗,卻很受汗主信任,利用遊商的身份,遊走在荒原與各國之間,探聽消息。

沈書輝縱然犯一百條大罪,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方便自家行事,永安公可能都會願意為他出頭。

可沈書輝與巴羅思,私下有交易的事,卻犯了永安公的大忌,哪怕二人之間只有單純的交易往來,永安公也饒不了他。

更何況,那帳冊的存在,已上了些年頭,金真族與永安軍的大小戰役,卻是時有發生,作為執掌戶部這一要害位置的重臣,沈書輝隨便露點風聲,都能給永安軍帶來不利,甚至是滅頂之災。

這一切,都是永安公絕對無法容忍的。

“啟稟太後,沈書輝之案,現已證據確鑿,因此案關聯甚大,微臣不敢私做處置,今該如何判處,還請太後示下!”

大理寺正卿剛說完,就有不一定屬永安公一系的武將,迫不及待的出列,發表自己的建議。

“稟告太後,沈書輝枉顧皇恩,貪贓枉法,多有惡行,為謀私利,竟還犯下通敵判國,這等滔天大罪,理當判他株連九族,首惡淩遲處死,以警天下人!”

只要不是那種心懷異心的武官,都會對犯下這種大罪的人,感到深惡痛絕。

畢竟自家在前方,為守護國土而拋頭顱撒熱血,背後卻有人插刀子的事情,絕對是他們無法容忍的。

“太後,沈書輝縱然罪大惡極,可這一切皆是他個人所為,與其親眷無關,且他畢竟是歷經四朝的老臣,縱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望太後明鑒!”

這位,應該是與沈書輝有關系的,不想自家被拖下水,寄希望於沈書輝的事情能夠大事化小。

事到如今,所有人都知道沈書輝倒得徹底,已經沒人再試圖為他脫罪,想的都是要如何做,才能撇清自己。

“陳大人言之差矣,沈書輝身為重臣,知法犯法,做下此等惡行,辜負先帝與太後的重托,也有負我等同僚的信任,再怎麽重懲,都不為過,您豈可因他是您的姻親,就試圖為其開脫啊!”

隨之,眾人便就此展開激烈的辯論,對於這副景象,洛薇已經習慣成自然。

而永安公內心裏,雖然希望能以極刑處置沈書輝,與其相關聯的人,最好是一個都不放過。

但為避嫌,在這種大朝會上,他向來表現得很淡定,大多數時間,都不發言,偶爾發聲,也是和稀泥,兩邊都不得罪。

直到眾臣的爭辯都告一段落後,洛薇才做出最後判決。

“沈書輝及其家人,按律處置,嚴查其親族,是否有牽涉其中,有罪當罰,無罪開釋,不得無端株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