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91章 母女倆都委屈

魏公公請壽寧公主給皇爺上的奏疏,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陛下,您老給塊地方,這地方往後就是您老的私人提款機了。

按魏公公的設計,吳淞口方圓數十裏地全部歸為特區,設海事提督衙門專管,對外稱海事特區。

特區內不論是人還是物,民政、軍務、貿易、訴訟等都由提督衙門負責,不受松江府牽制,更不受應天巡撫管轄,只對皇帝陛下一人負責。

海事特區成立之後,對外由海事提督衙門指揮皇家海軍掃清洋外盜寇,控制海路,並成立遠洋商隊,在海軍的保護下和周邊各國進行貿易,以為特區換來大量經濟利益。

當然,在奏疏中,魏公公也委婉的表達了如下觀點,即敵人如果強大,咱大明暫不能滅其國或將之打敗時,便當與之貿易。如敵人弱小,則以王化待之,使其人成為我大明之人,使其地成為我大明之地,使其物產成為我大明之物產。這段話,如果將“我大明”三字替換為“我皇帝”,則勢必更加直白。

對內,提督衙門將開展大規模招商引資活動,從事絲綢、瓷器、茶葉等海貿熱銷貨物的商人都可以向特區提出申請,持提督衙門發給的憑證成立商行。

提督衙門定期組織各商行出海貿易,或各商行自己聯合起來呈請提督衙門準予租借貨船,提督衙門也可以同意,並派皇家海軍保護。如不須保護,也可租借火器等自保武器,以確保船隊安全。

總之,在特區內從事商業活動的商行,提督衙門不收分文稅收,只需各商行向提督衙門交納一定的海軍護衛費及少量船只維修費即可。

為了吸引更多的商人來特區貿易,魏公公將這筆費用定為“二十抽一”。即如利潤為二十兩,則只收一兩銀費用,此外不再收取分文。

這筆費用是魏公公實地考察,並和藹可親的詢問幾個從事海貿的二道販子後給出的數據。

這在皇爺眼裏看來肯定是很吃虧的,不收商人的稅,你小魏子給朕倒騰個屁的特區啊。但看到後面又說皇家海軍在海外“采購”的貨物,特區商行必須購買一定額度,並代銷一定額度後,皇爺不由沉思起來,旋即微一點頭,對這個制度安排頗滿意。

用民間的話講,那便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了。

相對於從商人那裏收取一筆數目少得可憐的費用,皇帝陛下更傾向於讓商人大量購買海軍“采購”回來的貨物。

因為,後者能夠見到的利潤更多。

但魏公公的設計思路卻和皇帝相反,他認為特區將來真正的大頭利潤就是那筆從商人處收取的可憐費用。

但這取決於特區能夠做到何種程度。

商行的數目決定特區的繁榮,故而魏公公向皇帝陛下提議,在特區內直接建立大量廠房作坊。這些廠房作坊由提督衙門先期負責修建,鋪好下水,修好道路再租借給入住特區的商行直接開設作坊,省卻商人的時間和精力。

同時,提督衙門根據商行的要求,在特區內替商行大量招募工人。而商行除了雇傭提督衙門招聘的人手外,也可以從特區外帶入人手。這個安排就是確保特區內不會出現“用人荒”。

另外,為了保證特區的經濟繁榮,魏公公向皇爺提出了基本酬勞說。

即凡在特區內從事手工業的工人,都能領取一個基本酬勞,這個基本酬勞比之特區外要高百分之三十到五十。

初期,考慮商人入住不會太多,為了提高商人的積極性,提督衙門還將補貼一筆錢供商人發放工人酬勞。

“只要工人酬勞比特區外高,便不慮商會招不到工人。有了大量熟練工人,生產效率就會大幅度提高,做出來的貨物多了,貿易規模就能大且頻繁,這樣海軍定期組織出海貿易,提督衙門就可以從中獲得大筆收入。”

為了皇帝陛下能夠真切明白特區的好處,魏公公概括了那麽幾點。

一、便是可以利用商人的資金促進特區和海事的發展,言外之意自是他魏公公手裏沒多少錢,皇爺這邊又不撥,所以迫切需要“民間資金”注入,從而讓海事這條大船如期啟航。

二、有了提督衙門構建的平台,商行入住之後就能迅速提高生產力,從而提高特區產貨物的質量,增強貨物競爭力。

這一條其實就是針對閩浙沿海其它從事海貿的走私商人的。

自隆慶開關草草結束後,大明如今並沒有在官方層面開海,所以繁榮的海貿的主體實際是沿海的士紳集團。

現在他魏公公奉旨開海,除了槍杆子要硬,也得在貨源方面有足夠的強勢和吸引力,這樣才能保證特區產的貨物能夠源源不斷銷往海外。

如此一來,就得兩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