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0章 中央集權制(第2/2頁)

“中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歷史,並有著高度文明的東方大國,他的人民高達兩億五千余萬,是西方的數倍之多。教皇閣下為什麽要積極推動東方教區的組建,就是希望我們天主教能夠在中國真正紮根,那樣的話,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將是教會歷史上的功臣!”

重申東方教區的重要性,以及對中國律法和皇帝權威的重視後,魏公公就當下東方教區的組織機構進行了調整。

概括起來,便是今後不再形成以“梵蒂岡——在華耶穌會——各省教會長”為上下關系的領導機構;

而是以“東方大主教——東方教區領導小組——各國堂口——各省舵口——各府香口”為上下關系的新領導機構。

簡稱為五級負責制。

“大主教稱教主,領導小組稱教務處,堂口主教稱堂主,舵口神父稱舵主,香口主教稱香主。”

五級負責制比先前的三級負責制更為清晰,上下領導關系也更為明確。但是,這個五級負責制取消了原先耶穌會甚至於各省教會長可以直接和教廷溝通的權力,取而代之的是大主教,也就是教主負責制。

這意味著,今後東方教區的所有神職人員都不可以越過大主教上書教廷。

用東方人的眼光來看,這便是事實上的“中央集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