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2章 良船證

對日作戰計劃雖已確定,但作戰日期尚未確定,原因是需要等待從台灣啟運的一批軍械及糧食。

前者所占份量較少,後者卻十分重要。

大本營已經制定對日作戰後勤以“就地解決”為主要方略,但前期聯合艦隊和近衛師團仍需大量糧食供應。

尚未完全占領並開墾的台灣顯然無法滿足皇帝親軍征日部隊給養需求,鄰近台灣之福建更不可能提供如此多的糧食,所以皇軍目前的糧食供給主要來自於安南。

準確的說,是來自一個叫裴光袍的安南海商。

三年前,因浙江某衛不開眼,收了南京某些人的錢財跑到特區冒充倭寇殘害百姓,魏公公一怒之下親率皇軍將士將那衛給掃蕩了,途中便救了因遭遇風暴而飄落至鳳凰洋的裴光袍。

此後,公公以特許方式讓那裴光袍專營安南稻米,交易方式是以貨易貨。

即魏公公提供大量大明貨物於裴光袍,裴光袍無須付出金銀,只需交給安南所產稻米便可。

這可是個無本取利的好買賣,安南所產稻米價格極其低廉,大明的貨物在安南卻十分受歡迎,價格較之稻米高了不知多少。

一來一回,就能賺的不亦樂乎。

又有魏公公親口許諾保證的種種優待,沿途還可以得到皇帝親軍聯合艦隊的保護,裴光袍回到安南之後立即就組織了一幫合夥人,大量收購稻米裝船啟運。

原先稻米都是直接送到特區的,去年皇軍攻拓台灣,在基隆設立了糧食轉運中心,使得安南海船可以不必再北上。

如此,就使得海運成本又降低下來,皇軍對於台灣的開拓和大量移民的湧入,對安南稻米的需求量大幅度上升,更加刺激了安南商人往中國運米。

合作至今,裴光袍已經成了安南首屈一指的大海商。

最新的訂單魏公公已經批準,這次皇軍及台灣皇帝親軍都指揮使司需要的稻米多達六百萬石,把安南那幫米販子樂得牙都合不攏了。

安南當地的農民也從中得利,畢竟裴光袍的實力無法完全壟斷安南稻米市場,魏公公也不希望這個家夥成為壟斷者,所以授意下面也在扶持其余的安南海商。

皇軍對稻米的需求越多,海商們參與的就越多,競爭一來,安南稻米的價格也會隨之擡升,這就讓安南農民間接受益。

裴光袍還算有遠見的,他已經開始派人往暹羅、緬甸等國購糧,目的自然是不希望安南米價擡的太高。

作為商人,采購價越低才越符合利益。

殊不知,魏公公這邊早就將安南的稻米作為戰略物資,只待拿下日本之後,皇軍便要轉向東南亞,以求獲取大量的戰略物資應對國內已經嶄露苗頭的糧荒。

八月中旬,魏公公以提督海事衙門名義在那霸港成立了“大明皇帝親軍東亞海關稅務衙門總署(內)”,該海關總署成立之後,所有經日本、良臣縣、台灣、東南亞航道的船只,都要交納貨物等值百分之十的關稅。

這是本朝自福建市舶司、廣州市舶司之後的又一市舶司機構,也是隆慶開海以後大明再次設立的唯一海上關稅機構。

牌子上的“內”字表明該機構是內廷直轄,與各地礦監稅使衙門地位相等,是為了該機構將來不受外朝管控。

為確保東亞海關總署開張以後能夠生意興隆,聯合艦隊奉命在良臣縣海域進行“查緝”行動。

來往海船無論是本國海商,還是西洋海商,又或是日本海商,都必須在那霸港停留計貨計稅,手續完備之後才可以放行。

百分之十的關稅定額並不算高,本朝永樂時期海關稅額是百分之五十,正德定期才降至百分之二十,後來實行的抽分制實際稅額也不低於百分之二十,所以魏公公定下的百分之十關稅完全是照顧了各國商人,充分體現了魏公公一直強調的“以人為本”經營治國理念。

海稅是海事大業的核心,也是支撐魏公公宏圖偉業的基礎,因此魏公公旗幟鮮明向聯合艦隊提出,要確保來往東亞航道的每條船都要過港,每件貨物都要過秤,每文錢都要過手。

新成立的良臣縣也要全力配合海關總署查緝走私。為此,魏公公還將原先屬琉球尚氏政權的一些兵丁改建為海關總署緝私隊,配以一些傷退老兵為骨幹,以確保海關總署有一支信得過,用得著的武裝力量。

聯合艦隊將查緝行動當成對日作戰預演,大舉出動,以分隊形式管控琉球海域。

過往琉球海域及航道上是有海盜出沒,對各國商船造成威脅,但規模畢竟較小,有些船隊自己的護衛力量就能解決,不能解決的交些過路費也就是了。

但聯合艦隊的出現卻讓“偷稅漏稅”成了過去,在強大的皇軍海軍面前,各國商人無一不低頭乖乖往那霸港海關總署交納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