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艾薇兒的演唱會

艾薇兒的演唱會幹咱屁事兒!

迪甘現在自己還一腦門子的官司理不清呢,在隊內主教練不待見,隊友排擠,典型的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當然了,迪甘這個沒心沒肺的也從來沒把這個當回事兒,反正有合同在哪擺著呢!

你要是讓咱上場,咱就勉為其難的抽抽你的臉蛋子,順便讓那些瞎了氪金狗眼的球迷也知道知道,誰才是米蘭鋒線上的NO1。

你要是不讓咱上場,那也沒關系,反正老子現在身價在這擺著,也不怕沒有人要,到時候一拍兩瞪眼,看誰的損失更大。

可艾薇兒這個時候跟著裹什麽亂啊!?

迪甘現在可是好牛糞有花插,上次一時瞎了心,本來心裏就覺得夠對不起人了,他雖然不是個什麽正人君子,可總歸這道德觀念還不至於完全崩塌。

貝倫人家還賺錢養家呢,他這邊要是……萬一……豈不是……

迪甘這心裏亂糟糟的,電話又偏偏這個時候響了起來,迪甘甚至都不用拿出來,就知道,是誰打的。

“我沒時間去欣賞你的演唱會!很抱歉,另外祝你演唱會圓滿成功!”迪甘接通了電話,都不容對方先開口,就說了這麽兩句,然後立刻就把電話給掐斷了,然後直接關機。

電話那邊的艾薇兒一愣,聽著裏面傳來的忙音,一陣莫名其妙,再打過去的時候,卻發現迪甘居然關機了。

“這個該死的混蛋!”

艾薇兒見迪甘居然這麽不識擡舉,差點兒被氣瘋了,不過生氣之後,艾薇兒又立刻冷靜了下來,反倒覺得這麽挺有意思的,她這個人本身就個性十足,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去做一些別人看起來根本就不會成功的事情,她覺得這樣才能彰顯自己的個性,才夠酷。

艾薇兒這倒黴孩子獨特的性格,從小就有,還記得小時候,曾被一個男同學嘲笑說女孩兒不會捉魚,她就立刻號召身邊的女孩兒一起去湖邊捉了七十八條魚回來。

四歲的時候在家人命令禁止的情況下,偷偷學溜冰,結果摔到鼻青臉腫,回家之後,又被她老媽給狠狠的修煉了一頓。

她的家人都叫她去學鋼琴,希望這樣能讓她安靜下來,得到的回應卻是:不要嘛,鋼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搖滾。

愛領帶愛到發狂,旅行時曾隨身攜帶三十條領帶,結果2003年突然宣布不再愛領帶,從此與領帶絕緣。

以上無一例外,皆是艾薇兒的所作所為。試問:有幾個女孩,能夠有如此膽量?如何有性格!?

艾薇兒這種保持真我的個性,對年輕人產生了致命的吸引力,他們願意跨越地域、文化、年齡和性別的界線,尋找艾薇兒的足跡。

從兩歲起,艾薇兒就在給自己設計未來,身為家中的老二,她卻總想成為被關注的焦點,而唱歌就是她的法寶。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站在床上,把它當作舞台,扯著喉嚨大聲地唱,想象有好幾千人圍繞著她似的那麽臭美。

她甚至在作業本上練習簽名,因為她相信自己日後將會成為超級巨星。

她從來不認為女生比男生差,她有時會用很直接的方式去證明自己不容小覷,哪怕這個過程容易犯錯。

她還曾經承認自己在某一天晚上與人打架:“那一個晚上,我打了三次架。在club裏,一些女孩對我擺架子,其中一個推到了我,我把她撲倒在地上,警衛過來解圍,因為是我騎在對方的身上,所以警衛把我丟了出去。”

當時的場景一定讓人像極了兇悍的男人婆,但這恰恰是艾薇兒的性格所致。

艾薇兒從來都不肯服輸,她也始終認為自己天生就應該得到想要得到的一切,但是此刻卻偏偏在迪甘這裏碰了一個大釘子。

“這個混蛋!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對我屈服的!”

演唱會當天,結果原本打定了主意,絕對不回來的迪甘還是來了,看著那些畫著煙熏妝,穿著帆布鞋的瘋狂小青年,迪甘在心裏安慰著自己,他只是來看看艾薇兒這個瘋婆子為什麽會有這麽大的魅力。

走進現場的時候,演唱會已經快要開始了。

“現在有請艾薇兒出場。”隨著客串主持人的貝斯手一聲呐喊,偌大的演唱會現場竟然鴉雀無聲,無數的眼光都是投向了舞台之上。

“不是吧,那瘋婆子的魅力竟然如此的大?”

看到周圍人的表現,迪甘也是將眼光投入到了舞台上,想要看看這個曾經和他在酒店的大床上胡天胡地了好幾日的艾薇兒到底有什麽了不起的,竟然有如此大的魅力?

這個時候,舞台上燈光一亮,艾薇兒出現了,今天她一身雪白的衣裙,輕輕飄動,將她那完美的身軀勾勒的動人之極。

體態纖柔修長,如仙玉精心雕琢,氣質冷艷,如雪肌膚,似帶著寒霜,如明珠吐霞,出塵多姿,秀麗無比,神秀內蘊,玉骨天生,容顏幾近完美,挑不出一點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