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冠軍聯賽

歐洲冠軍聯賽,沒有任何球員不是將參加這項賽事,並最終奪魁當成職業生涯終極目標的,整個歐洲最優秀的俱樂部聚集在一起,通過連番征戰,決出歐洲之王,賽場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格外牽動人心。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足球運動在世界範圍內全面復興,然而,無論是國家隊之間的交流、還是俱樂部級別的賽事都為數寥寥。這時,法國人加布裏埃爾·亞諾提出了創立歐洲俱樂部杯賽的構想。

亞諾是歐洲足球先生評選活動的創始人,同時為法國《隊報》和《法國足球》雜志撰稿,他敏銳地預感到有可能出現一個嶄新的賽事,可以讓歐洲各國頂尖俱樂部匯聚一堂。

他提議由各國著名俱樂部以聯賽制度創立一個新賽事。歐洲俱樂部杯賽的推動者們積極與國際足聯和歐足聯聯系,但結果卻令人失望,這兩個組織都對非國家隊參加的比賽不太感興趣。但是亞諾的計劃得到了皇家馬德裏、安德萊赫特、維也納快速等數家俱樂部以及匈牙利足協的熱情歡迎。

《隊報》委托其編輯部的一位負責人棗雅克德·裏斯維克組織了一次由當時的歐洲主要俱樂部的代表參加的會議,以確定歐洲俱樂部間的比賽形式。

盡管歐洲足聯在維也納執委會會議上,重申不與非國家隊參加的比賽進行任何合作,但還是依然阻止不了各個協會派代表去巴黎。

在這次歷史性的會議上,各家俱樂部對賽制達成了協議:比賽由各國聯賽冠軍參加;采用主客場淘汰賽制,如果兩隊積分和凈勝球都相同,則在第三者球場上舉行一場附加賽;冠軍杯的決賽須在歐洲足聯事先確定的球場上進行;在本隊球場比賽時,門票收入、廣告費和電視轉播費歸東道主處理。

在這次會議上,還設立了一個執行委員會,皇家馬德裏主席聖地亞哥·伯納烏任該委員會的第一副主席,委員會負責起草擬定歐洲俱樂部杯賽的要點,並通報了國際足聯以求得到理解。

歐洲足聯的想法是組織另外一個杯賽,替代《隊報》和歐洲大部分俱樂部所提議舉行的歐洲俱樂部杯賽。這個杯賽的參賽者不是俱樂部,而是城市,目的是為了密切歐洲各城市間的友好聯系和體育交往。

但形勢的發展使國際足聯改變了歐洲俱樂部杯賽的看法,他們看到比賽的確還象那麽回事,參加比賽球隊的水平也較高。

另一方面,1954年在瑞士舉行的世界杯賽首次進行電視轉播並獲得成功後,使得歐洲電視機構支持歐洲俱樂部冠軍杯可能性增大,而這一點意味著擴大影響並賺錢。

歐洲足聯開始重新考慮對這項歐洲俱樂部杯賽的態度,他們向杯賽的組織者們提出把組織比賽的權力交給歐洲足聯,俱樂部代表隊參加比賽須經所在國家協會批準等。

在所提出的條件被接受後,歐洲足聯執委會於1955年5月21日在巴黎召開會議,決定由歐洲足聯親自組織這項賽事,並將賽事定名為歐洲足球俱樂部冠軍杯,不再使用原稱“歐洲杯”。

在1991/1992賽季之前,冠軍杯的賽制是純粹的淘汰賽。這個賽季則在8強時設立了小組賽。1992/1993賽季,冠軍杯正式更名“歐洲冠軍聯賽”,比賽也發展成每個星期二和星期三進行。

在之後的幾年中,冠軍聯賽的賽制又屢有變化,逐漸將分組循環賽制應用到復賽以前的比賽,參賽的球隊也不再限於各國的聯賽冠軍以及上賽季的歐冠冠軍,一些足球強國的聯賽亞軍也可以參賽。而這一切變化,都是為了增加比賽的場次,使參賽的各隊能夠得到更多的收益。

1998年,為了阻止各大俱樂部建立歐洲超級聯賽的設想,歐足聯決定從1999/2000賽季起對歐洲三大杯賽進行有史以來最大的改革,歐洲優勝者杯被取消。

而根據歐洲俱樂部比賽成績的排名,各國可以派出1到4支球隊參加歐洲冠軍聯賽。又增加了一輪小組賽,第一階段的小組賽由32支球隊分成每組4隊的8組進行,每隊進行6場比賽。

8個小組的前兩名進入第二階段的小組賽,第三名進入歐洲聯盟杯第三輪。第二階段小組賽決出8強晉級淘汰賽。

2003/2004賽季,歐洲冠軍聯賽取消了第二階段小組賽,也就是產生十六強之後,開始進行淘汰賽,直到決出冠軍為止。

在贏得巨大的榮譽同時,參加歐洲冠軍杯的比賽,也意味著將會獲得巨大的收益,這個才是更為實在的,錢!沒有人不喜歡!

2005/2006賽季的歐冠聯賽還沒有開始,歐足聯就已經統計出了這個賽季歐冠以及歐洲超級杯即將獲得的收益,將歷史性的達到13億歐元。

其中75%的收益來自於歐足聯的媒體轉播權和商業合同,最大可以達到5億歐元,這部分獎金將被派發給各個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