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明搶(第3/4頁)

“閉關!”殺破狼怒朝唐華道:“你個蔬菜,能不能讓這群白癡不要問這麽白癡的問題。地球人都知道渡劫失敗一定要閉關十天。”

唐華點頭轉身:“記者C,身為一個記者,常識是基本要求,請不要再問如此幼稚的問題,否則取消你采訪資格。”

“對不起!”記者C也是一個姑娘,如此被教訓,淚眼朦朧。可惜啊,在場的三男人都沒什麽惜香憐玉的心情。

“到我問了。”唐華用手指掏掏耳朵:“殺破狼先生,這洞府你打算多少賣?”賣你肯定要賣的,主要是多少賣的問題。

“你什麽意思?”殺破狼想想後大驚:“你……你竟然趁人之危,你卑鄙,你無恥,你下流。”

“瞧你誇的人家多不好意思。”唐華扭扭小蠻腰分外風騷:“我看看時間,你還有九個小時結束,我給你八個小時的時間考慮。當然價格不能太高,你也知道本茄子最近要養老婆,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小日子過得賊緊巴。”

星星忙舉手:“你不賣他可以賣我,我有錢。”

唐華怒視星星:“死丫頭挖墻角。”

星星回答:“你反正買去也沒用,霜舞姐幫會事務可忙了,沒空陪你渡假。難道……你想洞府養金絲雀?”

“別開玩笑,這事可大可小。”唐華汗一把,這罪名是霜舞絕對不會原諒的罪名,即使最後自己能證明清白,但也會被嚴刑拷問一番。唐華拿出兩根牙簽:“我們抓鬮。”

“好,不許耍賴。一把定勝負。”

“你們……你們這群強盜。”殺破狼實在無法用所知道的詞匯來形容自己現在內心的憤怒。竟然當自己這個賣主不存在……呸!誰說要賣了。吼……

星星小姑娘,唐華大灰狼。抓鬮結果誰勝誰負根本就一早決定的事情。星星低頭喪氣:“你肯定作弊。”

“恩,我肯定是作弊。”唐華見星星要暴走忙道:“大不了你有需要我就交易給你,你用完還我就可以。”

“恩……這個提議倒是不錯。不過霜舞姐會不會誤會我們那個?”

“不告訴她不就行了。”

“恩恩!”

……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不是這句話,應該是虎落平陽被犬欺,龍入淺灘遭蝦戲。殺破狼就納悶,這小子怎麽知道自己在渡劫?這小子怎麽知道自己有洞府?這小子怎麽就知道洞府在哪?可憐的殺破狼一邊無奈的回答記者們的問題,一邊在心疼這座洞府的歸屬權。

不賣是不現實的,沒人比殺破狼了解唐華,別的不說,欺負自己他是最上心。當然主要原因也是自己有這麽多好東西……可也是自己搶來的,通過勞動、汗水得來的。他憑什麽?他憑什麽幾句話讓自己賣就賣了?

記者A問:“殺破狼先生,聽說您已經和墨晶小姐分手,有沒有這回事。”

“有!”

“是為什麽呢?”

“個性不合,了解分開。”

“請問分手是墨晶小姐先提出來的還是您先提出來的?”

“……”

“我想我知道答案了。”記者A再問:“那你們分手後,你是否有付給墨晶小姐分手費和青春損失費?”

“老子出來第一個幹掉你。”殺破狼怒。

“記者有風險,怕死莫入行,這是我們新聞工作者的座右銘。”記者A再問:“能不能談下您和墨晶小姐分手的細節?”

“拒絕回答。”

記者B:“殺破狼先生,現在很多讀者都想知道,您一旦渡劫成功會不會繼續搶BOSS?”

“如果成功,中原的BOSS當然已經看不上眼。”

“您意思是還會搶,不過換到高等的目標是嗎?”

“是!無主BOSS有能者得之。”

記者B還要再問,唐華打斷:“差不多了,小狼,幾錢賣?”

“多少錢賣我說的能算嗎?”殺破狼斜眼。

“三百夠嗎?”唐華劃拉出張銀票問。

“你幹嘛不去死。”不賣看來是不可能了,殺破狼伸出手指:“一萬。”

“靠!你幹嘛不去死。四百。”

“你這是明搶。”

唐華默然許久道:“合著你現在才知道?”

殺破狼:“……”

“這樣吧,最後一小時你得挑戰魔尊二成功力。我上次花了一口七階仙劍,三千金的才過的。”唐華有點抱歉:“這點沒在特刊專訪時候說,實在是因為忘了。如果四百你賣的話,一會我進去幫你挑戰。”

“你用你未出生的孩子發誓。”

“我靠,太毒了吧?”唐華舉手:“我要蒙你,我生孩子沒JJ。滿意了吧。”

“成交!”兩人湊到邊緣交易,殺破狼咬牙跺腳點下確定。

唐華拿到東海洞府的主人信物相當滿意,還是古代好,買這麽大房子才幾個錢。唐華收信物笑呵呵道:“忘了告訴你,將來我生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