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百萬富翁(第2/2頁)

要知道,現在NBA的新秀可不是一定能夠獲得合同的,即便是首輪新秀也都不一定獲得合同,只要球隊絕對不適合,也是可以不給首輪新秀合同的,現在的NBA新秀的工資還沒有和新秀的選秀排名掛鉤,所以,球隊選擇了一個新秀,僅僅只是讓球隊和被選中新秀擁有優先簽約權。

如果新秀不滿意球隊給自己的工資,那麽新秀可以拒絕簽約,如果球隊不滿意新秀的能力也可以拒絕給新秀合同,雙方是絕對平等的,所以,在現在,NBA的新秀中有很多奇葩的大合同,一個新秀有簽約一年的,也有簽約三四年的,甚至簽約七八年的都有,同樣有的新秀因為自己實力強,球隊不可或缺,所以就在簽新秀合同的時候和球隊獅子大開口,這導致有的新秀在工資上面比NBA的一些成名的超級巨星還高。

比如去年的新秀奧尼爾,這個家夥和魔術簽的新秀合同是4年,第一年是300萬美金,第二年是400萬美金,第三年是500萬美金,第四年是600萬美金,要知道,喬丹接下來的三年,每年的合同不過400萬而已,現在一只球隊的工資帽也才1400萬而已,奧尼爾新秀期的平均工資是450萬,相當於工資帽的三分之一,如果NBA的工資帽是6000萬,那麽奧尼爾的新秀期的平均工資就是2000萬,這讓喬丹和其他的NBA巨星情何以堪?

如果奧尼爾是一個特列也就算了,但是奧尼爾這樣的高額的新秀工資絕對不是特列,同樣是狀元,1991年的狀元拉裏約翰遜和夏洛特黃蜂簽訂了一份6年2100萬的新秀合同,平均每年的年薪高達350萬,雖然比起喬丹來說差了一點點,但是依然高於了皮蓬,馬龍,巴克利,穆林,斯托克頓和奧拉朱旺以及尤因等一大批的巨星,這樣的工資結構幾乎是NBA很多球隊隊內矛盾的激發點。

所以,今年NBA選秀結束之後,哈達威和韋伯恐怕在年薪上高於大部分NBA的巨星也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只要他們表示沒有高薪就不會簽約,那麽不管是魔術還是勇士都會直接就範,畢竟這些新秀都是不可取代的。

當然,天才是天才,林翰雖然知道傑裏斯隆和爵士很看重自己,但是林翰也沒有狂到自己可以隨便在前新秀合同的時候亂喊價,要是他真的對爵士喊一個10年1億的新秀合同,爵士絕對會直接把他踢了,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像林翰這樣的普通新秀其實在簽約上是比較簡單的,不需要太多的扯皮,雙方基本上已經有了一個默認的協議。

不過因為林翰沒有屬於自己的經紀人,而NBA的所有簽約必須是需要經紀人的,所以林翰和爵士的簽約是讓爵士幫助他找官方經紀人來簽約的,雖然NBA大部分的球員都是擁有屬於自己的經紀人,但是經紀人是需要收取傭金的,所以在NBA還是有一些球員是沒有屬於個人的經紀人,在這種情況下球隊都會幫忙。

因為林翰和爵士關於林翰的合同早就有了一個共識,所以,林翰和爵士的簽約並沒有拖太久,1993年7月5號,林翰在爵士隊的總經理辦公室和爵士簽下了一份3年330萬的合同,第一年的工資是85萬,第二年的工資是110萬,第二年的工資是135萬,按照NBA的規定,林翰每年能夠從爵士收獲110萬的工資,雖然林翰第一年的工資是85萬,但是因為三年都是保障合同,所以林翰可以在第一年就領取平均工資110萬。

林翰這個合同的簽約金額不算大,當然也不算小,算是NBA新秀14到20順位這個段落比較好的合同,如果林翰的選秀位置能夠進入前13順位,也就是樂透區,那麽林翰的第一年工資最低會是100萬,平均年薪最低都是140萬。

當然,不管如何,對於現在急缺金錢的林翰來說,平均110萬的年薪已經算是很好了,畢竟這已經讓幾乎身無分文的他成為了一個百萬富翁。